稱霸地中海的羅馬帝國,開啟了奴隸制下的共和時代

引言

義大利半島位於地中海中央,因有亞平寧山脈縱貫其間,故又稱亞平寧半島。半島隔亞得里亞海峽與東邊的巴爾幹半島相望,西面為科西加島和撒丁島,南面為西西里島,北面橫亙著阿爾卑斯山,是義大利與大陸的天然屏障。

義大利的自然環境和古代居民

半島北部有波河,中部有臺伯爾河,南部也有一些小河流。境內氣候溫和,雨水充足。河流平原地區,土地肥沃,適於農業,西西里尤以盛產穀物著稱。東北山地及南部河口沼澤地區草木繁盛,適合畜牧業的發展。

稱霸地中海的羅馬帝國,開啟了奴隸制下的共和時代

在義大利半島及周圍的島嶼上,古代居住著許多不同的部族。北部的波河流域居住著高盧人(克爾特人的一支),中部和南部的一部分地方居住著人口眾多的義大利族(拉丁人是其中的一支),半島中部的西北居住著伊達拉里亞人,西西里東部和半島南部沿海住著希臘人(這個地區又稱“大希臘”)。西西里的西部、撒丁島和科西加島上有迦太基的移民。

“王政時代”和共和國的建立

羅馬人是拉丁人的一支。公元前一千年代前期,已使用鐵器。約公元前一千年,羅馬人已住在後來的羅馬城一帶,逐步建立起了城市公社。傳說公元前753年,羅慕路“王”(公社首領)率眾建立了羅馬城。從羅慕路到公元前510年是古羅馬的“王政時代”,一共經歷了七個“王”。這個時代實際上是從原始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的時期。

稱霸地中海的羅馬帝國,開啟了奴隸制下的共和時代

羅馬在王政時代從一個部落發展為三個部落,有三百個父系氏族。每十個氏族組成胞族(庫里亞),十個胞族組成部落,三個這樣的部落構成“羅馬公社”整體。公社有元老院、人民大會(庫里亞大會)和“國王”(勒克斯)。庫里亞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選舉“王”、決定戰爭或媾和等大事。在會上,每一庫里亞有一票表決權。元老院是議事機構和“王”的諮詢兼顧問組織。“王”是軍事首長、最高僧侶和判長,可以罷免,本身沒有民政權。“王政時代”的管理制度就是軍事民主制。

這一時期,在羅馬初步形成了貴族和平民兩大集團。貴族是由擔任氏族首長的家族轉化而來。平民是被征服者及外來移民,可以擁有地產,但不能享受公社成員的權利,不能參加氏族的會議,不能擔任官職,不能參加公有地及戰利品的分配,不能和貴族通婚,要納稅和負擔兵役等各種義務。平民在經濟上基本上是中小私有者。其中一部分因經營商業而發財致富,因而強烈要求取得和貴族同等的權力。由於這些矛盾和鬥爭,促使王政時代的第六個“王”塞爾維·圖裡阿(約公元前578-534年)進行了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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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主要內容是把羅馬人按財產多寡分為五個等級和建立百人團(森都里亞)大會。“無產者”不列等級。每個等級按規定建立軍事百人團。第一級八十個步兵百人團,十八個騎士百人團;第二、三、四級各二十個步兵百人團;第五級三十個輕裝步兵百人團;無產者象徵性地出一個步兵百人團。服軍役者自備所需武裝。百人團大會,是新形式的人民大會。表決時以百人團為單位,每團只有一票表決權。因此富有者仍掌握會議的多數。同時,羅馬城區劃為四個地區部落,鄉區也劃了一些地區部落,先前的三個血緣部落基本失去意義。“這樣,在羅馬也是在所謂王政被廢除之前,以個人血緣關係為基礎的古代社會制度就經被破壞了,代之而起的是一個新的、以地區劃分和財產差別為基礎的真正的國家制度。”這就是塞爾維改革的重大歷史意義。

王政時代的最後一個統治者小塔克文是一個暴君,約在公元前510年被廢黜,結束了“王政”。由百人團會議從貴族中選舉兩名執政官,主持國家行政。執政官任期一年,退職後進入元老院。稍後,在遇到戰爭時,由元老院從執政官中推選一人為獨裁官(音譯為狄克推多)統率軍隊,處理一切國家大事。獨裁官任期半年。執政官有扈從十二人(獨裁官的扈從二十四人),每人持棒一束(在城外活動時中插戰斧一把),是執政官、獨裁官的權標。這權標稱為“法西斯”(即現代法西斯一詞的來源)。元老院權力增大,成為百人團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關,只有貴族才能擔任元老。這些,決定了早期羅馬政權的性質是貴族共和國。

平民和貴族的鬥爭

塞爾維改革後,多數平民受剝削、奴役的狀況並無多大改變,平民與貴族的矛盾成為社會的主要矛盾。平民以各種方式對貴族展開鬥爭。公元前五世紀初,羅馬正與北方強敵伊達拉里亞人和高盧人進行戰爭。平民往往攜帶武器離開羅馬,拒不應敵,這種鬥爭方式稱為“撤離”運動。撤離運動嚴重威脅貴族的利益,使貴族被迫向平民妥協。

公元前494年,平民獲得選舉保民官的權力。保民官有權否決執政官和元老院侵害平民利益的命令,同時規定保民官的人身不可侵犯。公元前462-449年,制定了成文法(刻在十二個銅表上,又叫十二銅表法)。十二銅表法雖還規定負債者無法償還時要變為債務奴隸,但限制年債息不得超過本金的十二分之一;同時規定保護私有財產,並明確了訴訟程式和處罰程式等。這樣,就多少限制了貴族的專橫,在當時有一定的進步意義。公元前445年,平民取得了與貴族通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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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羅馬停選執政官,開始選舉具有執政官權力的軍政官,規定應有平民一人當選。公元前367年,透過錫尼-綏克斯圖法案,限制私人佔有國家土地的數額不得超過五百猶格(一猶格相當於四分之一公頃),並規定重選兩名執政官,其中必須有一名是平民。公元前326年,在平民壓力下,透過波提利阿法案,規定債務人只以其所有財產而不以其人身對債權人作抵償。這樣,在羅馬公民中就廢除了債務奴隸制。公元前287年,平民又掀起反貴族鬥爭,並決定平民會議(特里布)決議無須經過元老院批准即對全體羅馬公民具有法律效力。從此,平民會議代替了百人團大會,成為羅馬共和國具有立法權的公民大會。這是平民對貴族鬥爭勝利結束的標誌。

經歷兩個多世紀的平民與貴族的鬥爭,調整了羅馬各自由民階層之間的關係,擴大了共和國的社會基礎;舊的氏族貴族和平民的上層合流而產生的“新貴族”,成為國家的統治力量;自由平民和奴隸之間有了明顯的界限,羅馬奴隸主轉而大量剝削外來奴隸的勞動,使奴隸制的發展開闢了新的途徑;以平民為主組成的軍隊,成為對外擴張的中堅力量。

羅馬統一義大利

共和國初年,羅馬已和周圍部分拉丁城邦結成“拉丁同盟”。公元前五世紀,從伊達拉里亞人手裡奪得臺伯爾河右岸。公元前四世紀初,高盧人大舉侵犯,羅馬危急。後來高盧人索得一千磅黃金退去。此後羅馬跟薩莫奈人進行了三次戰爭(公元前327-290年),羅馬最後勝利,義大利半島中部和北部的一部分為羅馬所有。

接著,羅馬的勢力滲入義大利南部,這裡的希臘城邦向伊庇魯斯王皮洛士求援。皮洛士率軍進入義大利,初戰兩次獲捷。不久,羅馬和迦太基結盟,於公元前275年將皮洛士擊敗,孤立無援的希臘城邦投降了羅馬。

羅馬經過兩百多年的征戰,除波河流域尚在高盧人手中外,統一了義大利全境。羅馬對被征服地區採取“分而治之”的政策,將各地分為享有自治權的城市(居民可獲得羅馬公民權)、享有半自治權的城市(保留其本身的自治,但無羅馬的公民權)和“同盟者”(處於羅馬的附屬國地位),以使他們的利益各不相同,不易團結起來反對羅馬。

羅馬的對外擴張

羅馬統一義大利後,和當時的迦太基成為地中海西部的兩個強國(迦太基於公元前七世紀建成奴隸制國家)。因兩強爭霸,發生了“布匿戰爭”(羅馬人稱迦太基為“布匿”)。布匿戰爭從公元前264年持續到公元前146年,先後共進行了三次。第一次是為爭奪西西里而引起,迦太基失敗。羅馬得三千二百銀他連特的賠款,西西里島被劃為羅馬的第一個行省。不久,羅馬又藉機奪取了迦太基的科西加和撒丁島,劃為行省。第二次布匿戰爭(公元前218-201年)初期,迦太基著名將領漢尼拔曾遠征義大利,取得一系列勝利。公元前216年瓦羅為羅馬執政官,主張速戰。這年六月兩軍會戰於坎尼。

稱霸地中海的羅馬帝國,開啟了奴隸制下的共和時代

漢尼撥以劣勢兵力採取兩翼包抄的戰術,擊潰了羅馬軍,殲敵五萬四千人,俘一萬八千人,而漢尼拔只損失六千人。坎尼之役後,羅馬一度陷入困境。但羅馬內部比較一致,又是內線作戰,人力物力能不斷得到補充;漢尼拔得不到本國執政者的支援,又是外線作戰,弱點越來越明顯。最後,羅馬派西庇阿為統帥,進擊迦太基本土,迦太基戰敗求和。根據和約,迦太基付出一萬銀他連特賠款,交出全部戰艦戰象,失去海外一切屬地(只保有非洲本土),不經羅馬同意,不能對外作戰。公元前149年,羅馬又發動第三次布匿戰爭,於公元前146年消滅了迦太基。

公元前三到二世紀,羅馬同時向地中海東部擴張。公元前215-168年先後發動了三次對馬其頓的戰爭,征服了馬其頓王國。公元前192-188年,在小亞細亞西部打敗了塞琉古(條支)的軍隊,羅馬的勢力擴大到小亞細亞的西部和中部。這些擴張的結果,使羅馬成了地中海周圍的霸國。

奴隸制的發展和繁榮

公元前二到一世紀,羅馬奴隸制迅速發展並開始繁榮。這時羅馬奴隸的來源,居於第一位的是把戰俘及戰敗地區居民變賣為奴。羅馬征服伊庇魯斯,被賣為奴的即達十五萬人。迦太基城失陷後,又將倖存的五萬人全部賣為奴隸。此外,地中海的海盜掠奪和拐騙來的人口,也是奴隸的來源之一。在各行省,仍有貧苦人民淪為債務奴隸。義大利半島的羅馬、加普亞等城市,愛琴海中的羅得斯島、提洛島等地,設有奴隸市場,有時一地一天成交的奴隸達一萬多人。

奴隸在羅馬或屬於國家或屬於私人。國家奴隸被用於公務、建築、鋪路和礦業,僅在西班牙的一座銀礦裡勞動的奴隸即達四萬人;此外,還用於差役、獄卒、刑吏等。羅馬富人都有奴隸,城市富人的奴隸被用作廚師、理髮師、織工、鞋匠、染工、石匠、建築師、抄寫員、教師、樂師等;農村奴隸主要被用於田間勞動。羅馬還把身強力壯的奴隸投入角鬥士學校,訓練後充當角鬥士,角鬥士互相殘殺或與野獸搏鬥,以供奴隸主取樂。

羅馬奴隸的處境十分悲慘,他們被認為是一種“會說話的工具”,往往象牲畜一樣被打著烙印。有些大農莊裡的奴隸帶著腳鐐在監工的皮鞭下勞動,夜裡被幽禁在一種半地窖式的房子裡。病重、年老的奴隸,常被扔到臺伯爾河的荒島上,任其呻吟飢餓而死。奴隸沒有以下五種權利:沒有人身權。是主人的財產,不能自由支配自己的人身;二、沒有婚姻權。在主人允許時男女奴隸可以同居,但不構成夫妻關係;三、沒有家庭權。同居過的男女及其子女可分別出賣;、沒有財產權。因接受賞賜等,奴隸手中有時也有一點財物,但主人隨時可以剝奪,奴隸在法律上無正式擁有財產的權利;五、沒有代理權。受命經商的奴隸無權簽定合同、契約,奴隸無權控告主人(控告主人叛國罪例外),無權在法庭上作證。羅馬奴隸制的高度發展,是世界古代奴隸制各國中的一個典型。

隨著奴隸大批用於農業生產,奴隸制大莊園(拉蒂芬丁)迅速發展起來。大莊園興起的地區,開始主要在義大利和西西里島。由於羅馬不斷對外擴張,小農經常當兵在外,田園漸致荒蕪,遭到破產。外糧入口價格低廉,奴隸勞動排擠小農,也促使小農破產。因此,富有者大批兼併土地,在義大利改種葡萄、橄欖,利用管莊、監工組織來監督奴隸勞動。在公元前二世紀後期到公元前一世紀,在北非、高盧、西班牙,這種大莊園也逐步發展起來。這種大莊園經營的是一種簡單商品生產。

稱霸地中海的羅馬帝國,開啟了奴隸制下的共和時代

在公元前二到一世紀,羅馬的農業、手工業、礦業都較前發展,這造成了商業發展的條件。掠奪來的大批金銀的流入,也刺激了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一些經營商業、高利貸、負責包稅、承包建築的平民發了財,成了“騎士”。(此名稱淵源於百人團中的騎士,但這時專指經營以上事業的新興奴隸主)他們在共和國後期要求政治權力,成為與元老貴族爭奪權力的“民主派”。由於手工業、商業發展,羅馬在這時興起了一些新的城市。

在奴隸制度發展過程中,義大利大批小生產者喪失生產手段,成為流浪無產階級,他們靠羅馬國家和奴隸主的施捨過活。在政治上他們還有公民權,在選舉中仍起作用,因此成為奴隸主不同集團間爭奪權力的工具。到公元前一世紀,羅馬流浪無產者達三十餘萬人。他們和現代無產階級根本不同,因為“羅馬的無產階級依靠社會過活,現代社會則依靠無產階級過活。”西西里奴隸起義和格拉古兄弟的改革、從公元前二世紀初,奴隸就不斷舉行武裝起義,但規模較小。到下半期,終於爆發了空前規模的西西里奴隸大起義。

西西里是羅馬的穀倉。島上奴隸主大莊園使用著數量眾多的奴隸,其中有許多敘利亞人。主人殘酷剝削並虐待奴隸,有的奴隸主不給奴隸衣服穿,迫使奴隸到僻靜的路上攔劫過往客商。恩那城奴隸主達莫費洛有一次竟鞭打沒有攔劫到衣服的奴隸,這成為第一次西西里奴隸起義的導火線。起義發生於公元前137年,起義者在敘利亞籍奴隸優努斯領導下,殺死奴隸主,攻佔恩那城。優努斯很快和克里昂領導的另一支起義軍聯合,人數達二十萬。起義者在恩那城建立了“新敘利亞王國”,推優努斯為王,鎮壓罪大惡極的奴隸主,但不侵犯小農。起義者屢敗前來鎮壓的羅馬軍。羅馬統治者十分恐慌,派重兵圍攻恩那城,奴隸們在糧盡後失敗(公元前132年),克里昂陣亡,優努斯被捕犧牲。

公元前133年,羅馬平民保民官提比略·格拉古針對農民大批破產的問題,提出了土地改革法案,得到平民大會透過。法案規定一家之長所佔土地不得超過五百猶格(125公頃),多子者全家不得超過一千猶格。多餘土地分給無地農民,每戶三十猶格,允許世襲,不得出賣。法案由三人土地委員會負責執行。

法案遭到佔有鉅額土地的元老貴族的反對。調查和重分土地剛進行了一部分,元老貴族即挑起械鬥,殺死提比略及其支持者三百餘人,土地改革被擱置。過了十年,提比略的弟弟蓋約當選為保民官,除重新進行土地改革外,還提出由國家把糧食低價賣給貧民的糧食法和將元老院的司法權轉予騎士的司法改革法,贏得了貧民和騎士的支援。但當他提出移民法和給“同盟者”公民權時,不僅元老院堅決反對,連平民也不予支援。公元前122年蓋約競選保民官時落選。後在一次會議上發生衝突,蓋約等三千人被元老派所殺,改革再次失敗。

公元前104-101年,西西里又爆發了第二次奴隸大起義。起義者在敘利亞籍奴隸薩維阿斯的領導下,組織了一支有兩萬步兵,兩千騎兵的隊伍。同時西西里西部利利卑城的奴隸也在雅典尼奧領導下發動起義。這兩支起義軍很快聯合起來,佔領了特里奧卡拉城,並建立了自己的政權。起義軍和羅馬軍經過多次激戰,最後失敗,起義者遭到殘酷鎮壓。

馬略的軍事改革

羅馬小生產者的沒落,削弱了羅馬的軍事力量。公元前111年在羅馬對努米底亞的戰爭中遭到嚴重失敗,暴露了軍心渙散和軍隊內部腐朽等弱點。馬略從公元前113年起,幾度統軍作戰,瞭解軍情。公元前107年當選執政官後,實行軍事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將徵兵制改為募兵制,凡自由公民自願當兵的都可以入伍,由國家提供裝備和薪餉,服役十六年,退役後分予土地。改革中還增設工兵,增加機械兵;公民騎兵完全由行省和同盟者的騎兵代替;建立了加強軍事訓練和嚴格紀律的制度。馬略改革後羅馬的軍民分離,公民、土地、士兵三者結合的制度瓦解,公民已不再是保衛共和制度的基本軍事力量;軍隊已超出羅馬城邦的範圍;軍隊職業化逐漸造成了職業軍官集團及其統帥,他們依仗軍權影響政局,為建立軍事獨裁統治鋪平了道路。

偉大的斯巴達克起義

斯巴達克是色雷斯人(今保加利亞一帶),在戰爭中為羅馬所俘,被送入加普亞角鬥學校當角鬥士。公元前73年夏,斯巴達克聯絡近二百名奴隸密謀起義,因事洩僅率領七十多人衝出角鬥學校和加普亞城。在城外,他們截獲運給角鬥學校的兩車武器武裝了自己。隨後,即向南登上維蘇威山,並襲擊附近奴隸主的莊園。起義隊伍很快發展到七千人。元老院派出行政長官克勞狄率軍三千人前來鎮壓,控制了起義者下山的路口,起義者以野葡萄藤做繩,機智地爬下峭壁,迂迴到敵後,把敵軍擊潰。接著起義者又打垮了另一支羅馬軍,聲威大震。許多奴隸、農民甚至士兵都來投奔。到公元前72年,隊伍擴大到十二萬人,佔據了南義大利的部分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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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起義者內部因意見分歧,發生分裂,克里克斯帶領近三萬人獨立行動,不久被羅馬軍所殲。斯巴達克領軍北進,到達穆提那城。起義軍沒有翻越阿爾卑斯山,折而南下,羅馬統治者大為恐慌,元老院宣佈國家處於緊急狀態,任命大奴隸主克拉蘇為狄克推多。克拉蘇募集大軍尾追斯巴達克。這時,斯巴達克已到半島南端,克拉蘇繼續尾追,並在半島的最窄處,挖了一條深溝以防斯巴達克北上。

斯巴達克去西西里的計劃因缺船隻未能成功,率軍突破克拉蘇防線,準備由東岸渡海去巴爾幹半島。這時,又有一部分人分裂出去被殲。公元前71年春,起義軍和政府軍在阿普里亞決戰。在羅馬的優勢兵力下,起義軍戰敗。克拉蘇把六千名俘虜釘死在十字架上。起義軍餘部轉入亞平寧山區,又繼續戰鬥了十年。

起義雖然失敗,但仍有偉大的歷史意義。第一,給奴隸主階級以沉重的打擊,消滅了一批奴隸主,削弱了羅馬國家政治、軍事的力量;第二,對奴隸制起了改造作用。起義對奴隸制大莊園的打擊和破壞,迫使少數奴隸主把土地分成小塊,分給奴隸耕種,分享一部分收成。奴隸轉化為隸農(音譯為科洛尼)。馬列主義經典作家對斯巴達克給以很高的評價,馬克思稱讚他是“整個古代史中最輝煌的人物。······古代無產階級的真正代表。”

共和制度的滅亡

公元前二至一世紀羅馬奴隸制的急劇發展,使羅馬的生產關係和階級結構發生了變動。在奴隸主中,新興的騎士、大莊園主強大起來。舊氏族貴族有的轉化、有的沒落,平民大批成了流浪無產者,加上軍事制度改變,使共和制度失去了階級基礎和實力。同時,原來由羅馬一個城市的費族獨佔的共和制政權,已不能適應管理龐大國家的需要。共和國制度的滅亡,是經濟、政治、軍事長期演變和階級鬥爭發展的必然結果。

公元前88年,馬略和另一執政官蘇拉為爭奪對東方戰爭的指揮權,開始互相殘殺,兩派鬥爭延續了十幾年。公元前60年代,在內外戰爭中一再取得勝利的龐培興起;鎮壓斯巴達克起義的克拉蘇也獲得很大權勢;此外,在羅馬史上起過重大進步作用、著名的奴隸主政治家、軍事家、演說家凱撒(公元前101-44年),也在這時登上了政治舞臺。公元前60年,龐培、凱撒、克拉蘇結成“三頭同盟”,左右羅馬政局,史稱“前三頭政治”。三頭政治是羅馬從共和制向帝制轉變的過渡形式。公元前59年,凱撒出任執政官,免掉騎士所欠國庫包稅金的三分之一,懲治貪汙勒索的官吏,將元老院、執政官的決定公佈於眾(這是後世出現報紙的雛型),公元前58-49年,凱撒任高盧總督,征服了山外高盧(今法國、比利時等地)。公元前53、48年,克拉蘇、龐培在內外鬥爭中敗亡,“前三頭政治”結束。

稱霸地中海的羅馬帝國,開啟了奴隸制下的共和時代

從前48到45年,凱撒先後被宣佈為終身保民官、終身獨裁官、“祖國之父”等,凱撒實行獨裁。元老院增至九百人,但實際聽命於凱撒。凱撒把羅馬公民權授于山南高盧和西班牙的一些城市;將行省土地分給八萬老兵,減輕負債者的債務;懲治貪汙勒索的官吏;改革曆法(定一年為365。25天,平年365天,四年一閏,閏年366天),稱“儒略曆”;下令建築廣場、劇院和神廟。公元前44年3月15日,凱撒被政敵刺死於元老院議事廳。

結語

凱撒死後,凱撒的養子和繼承人屋大維、執政官安東尼、騎兵長官雷必達結成“後三頭同盟”。不久雷必達失勢。前32年,屋大維與安東尼決裂,在前31年阿克興海角的大戰中,安東尼失敗,逃埃及後又失敗自殺。前30年,屋大維征服埃及,將埃及歸入羅馬版圖。從這一年,羅馬進入帝國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