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為啥說:春秋時期的義士,都是以死為終極目的?

春秋時代是個俠氣縱橫的時代。《左傳》和《史記》裡寫了好多流芳後世的劍俠,他們的事蹟蕩氣迴腸,今日讀來猶凜然有生氣。

晉國六卿之韓趙魏三家聯合滅掉智氏,趙襄子最恨智伯,把他的頭蓋骨漆成溺具(也就是尿壺)。他的死士豫讓潛逃到山中,與人說:“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智伯就是我的知己,我一定要替他報仇。哪怕死了,我也無憾”。於是更名改姓,偽裝成受過刑的人,進入趙襄子宮中修整廁所,身上藏著匕首,想要刺殺趙襄子。趙襄子到廁所去,心一悸動,拘問修整廁所的刑人,才知是豫讓,衣服裡面彆著利刃,豫讓說:“我要替智伯報仇!”侍衛要殺掉他。襄子說:“他是義士,我謹慎小心迴避他點就是了。況且智伯死後沒有繼承人,而他的家臣卻想替他報仇,這是天下的賢人啊。”於是放他走了。

可是豫讓還不死心,他又把漆塗在身上,使肌膚腫爛,像得了癩瘡,吞炭使聲音變得嘶啞,使自己的形體相貌不可辨認,沿街討飯,就連他的妻子也不認識他。路上遇見他的朋友,辨認出來,說:“你不是豫讓嗎?”回答說:“是我。”朋友為他流著眼淚說:“憑著您的才能,委身侍奉趙襄子,襄子一定會親近寵愛您。親近寵愛您,您再幹您所想幹的事,難道不是很容易的嗎?何苦自己摧殘身體,醜化形貌,想要用這樣的辦法達到向趙襄子報仇的目的,不是更困難嗎?”豫讓說:“託身侍奉人家以後,又要殺掉他,這是懷著異心侍奉他的君主啊。我知道選擇這樣的做法是非常困難的,可是我之所以選擇這樣的做法,就是要使天下後世的那些懷著異心侍奉國君的臣子感到慚愧!”

不久趙襄子外出,豫讓潛藏在他必經的橋下。襄子來到橋上,拉車的馬匹忽然受驚,襄子說:“這一定是豫讓。”派人去查問,果然是他。於是襄子就列舉罪過指責他說:“您不是曾經侍奉過範氏、中行氏嗎?智伯把他們都消滅了,而您不替他們報仇,反而託身為智伯的家臣。智伯已經死了,您為什麼單單如此急切地為他報仇呢?”豫讓說:“我侍奉範氏、中行氏,他們都把我當作一般人看待,所以我像一般人那樣報答他們。至於智伯,他把我當作國土看待,所以我就像國土那樣報答他。”襄子喟然長嘆,流著淚說:“唉呀,豫讓先生!您為智伯報仇,已算成名了;而我寬恕你,也足夠了。您該自己作個打算,我不能再放過您了!”命令士兵團團圍住他。豫讓說:“我聽說賢明的君主不埋沒別人的美名,而忠臣有為美名去死的道理。以前您寬恕了我,普天下沒有誰不稱道您的賢明。今天的事,我本當受死罪,但我希望能得到您的衣服刺它幾下,這樣也就達到我報仇的意願了,那麼,即使死了也沒有遺恨了。我不敢指望您答應我的要求,我還是冒昧地說出我的心意!”於是襄子非常讚賞他的俠義,就派人拿著自己的衣裳給豫讓。豫讓拔出寶劍多次跳起來擊刺它,說:“我可用以報答智伯於九泉之下了!”於是以劍自殺。自殺那天,晉國有志之士聽到這個訊息,都為他哭泣。

豫讓的行為和語言為“劍俠”這一群體作了完美詮釋。他認為,自己並非那個貴族的附屬品,而是有著完全人格尊嚴的武士。如果他的傭主能夠以平等人格待他,他就能為他獻出並不值錢的生命。否則雙方就只有赤裸裸的利益關係。他所追求的是貴族的個人尊嚴和自我價值的體現。尊嚴,是劍俠們的眼珠。

魯迅為啥說:春秋時期的義士,都是以死為終極目的?

豫讓

魯昭公十七年(公元前524年),宋國內亂,公子城與華豹在儲丘相遇,華豹大叫:“你是城嗎?”公子城大怒,氣憤他直呼自己名字(直呼其名在當時的上層貴族之間是非常無禮的行為,可以視為當面侮辱。直至今日,直呼對方名字都是不禮貌的行為。),於是與華豹決戰。華豹張弓搭箭,向公子城射來,結果卻偏離目標。華豹動作敏捷,又一次搭箭上弦。公子城一見,對他不屑地大喊:“不更射為鄙!”意思戰爭的規則是雙方一人一箭。你射了我一箭,現在該我射你一箭了。你不守規則,豈不太卑鄙了!華豹聞言,就放下弓,老老實實地等公子城搭弓,結果被其一箭射死。

魯哀公十六年(公元前479年,這一年孔子去世),衛莊公驅逐曾輔佐他回國即位的孔悝,半夜就把他打發走。孔悝曾經的家臣、現已晉升為衛莊公大夫的子伯季子向衛莊公請求追趕孔悝,孔悝家臣許公為半路與他相遇。許公為說:“和不仁的人爭強,沒有不勝的。”就一定要讓子伯季子先射,子伯季子射了三箭,箭都落到離許公為很遠的地方。許公為回射,只一箭就把他射死了。

由此可見,春秋時代是個俠氣縱橫的時代。《左傳》和《史記》裡寫了好多流芳後世的劍俠,比如曹沫、專諸,豫讓、要離等等,他們的事蹟蕩氣迴腸,今日讀來猶凜然有生氣。豫讓刺殺趙襄子未果,留下一句千古名言:士為知己者死。這句話為“劍俠”這一群體作了完美詮釋。他認為,自己並非那個貴族的附屬品,而是有著完全人格尊嚴的武士。如果他的傭主能夠以平等人格待他,他就能為他獻出並不值錢的生命。否則雙方就只有赤裸裸的利益關係。他所追求的是貴族的個人尊嚴和自我價值的體現。尊嚴,是劍俠們的眼珠。

“俠客精神從某種層面上來講是貴族精神在另一個方向上的延伸,他們在許多方面都是共通的,那就是對義和名的重視,對忠和信的重視”(張宏傑語)。晉靈公無道,趙盾多次勸諫,晉靈公覺得很麻煩,就讓刺客鉏麑殺掉他。鉏麑一天早晨前去刺殺,發現趙盾的臥室門開著,趙盾穿著朝服等待上班,天色尚早,就坐著假寐。鉏麑並未動手,反而從心底生出讚歎之意:“一個人在暗室中獨處都不忘恭敬,這真是人民的主人。殺了這樣的人民之主,是為不忠;可是如果我不執行君主給我的命令,是為不信。這兩件事那怕做一件,都是生不如死”。說完一頭撞在槐樹上自殺了。晉靈公一看派刺客沒有殺死趙盾,就請趙盾喝酒,準備在酒席上殺死他。趙盾的車右(也就是保鏢)提彌明一看情勢不對,快步跑上殿堂與趙盾說:“君王請臣子喝酒,過了三杯就是無禮”。然後保護趙盾撤出,晉靈公呼哨一聲派出一條猛狗直撲趙盾,趙盾說:“不用人卻用狗,雖然兇猛,有何作為呢”。提彌明舉劍殺死惡狗,二人且戰且退,提彌明戰死。趙盾出逃。

這些俠客的單純和透明讓三千年之後的我們讀起來依然感覺勃勃生氣撲面而來。我們或許感覺他有點幼稚,有點簡單,但是卻有一種生命的挺拔和亮麗。

魯迅為啥說:春秋時期的義士,都是以死為終極目的?

刺客殺趙盾

子路初見孔子,身負長劍,滿臉絡腮鬍子,高鼻闊口,頭戴一頂雞冠帽子,腰間佩玉,紋飾為野豬。戴公雞帽子,佩公豬玉飾,顯示出主人明確的性格特點,好勝,好鬥。孔子從衛國回到魯國,子路給衛大夫孔俚作邑宰。孔俚作亂時子路正好在外出差,聽說政變了,趕緊往回跑,在城門口遇到同學兼同事子羔,跟他說國君衛出公安全跑路,城門也關了,你就別進去了。但是子路不聽,他說:“我吃的是衛出公的飯,我就不能害怕危險”。於是進城見新即位的衛莊公,要衛莊公殺了孔俚。衛莊公和孔俚站在臺門上,居高臨下,當然不能聽他胡咧咧,子路怒了,就想放一把火把臺門燒了。衛莊公怕了,派手下勇士石乞,壺魘二人雙攻子路。按照當時通行的劍俠之間的決鬥規則,兩人應該用車輪戰單挑子路,可是由於子路太勇猛了,而且這是非常時期(政變),而非單純的武術競技,因此二人就一起上了。幾回合過後,子路被擊斷帽纓。子路臨死,想起老師教誨,說道:“老師說了,君子哪怕是死,也不能失了體面”。於是把帽子戴好,被砍為肉泥。

“子路最後的行為為春秋劍俠式的貴族作了背書,那就是貴族在任何時候都要保持尊嚴和風度。他在敵人刀鋒下的好整以暇而莊嚴穩重的繫好帽纓,真正體現了貴族式的在死亡面前的從容不迫。他的最後一個動作,不叫迂腐,叫貴族風度”。(張宏傑語)

順便說一下石乞的結局。雖然他是殺死子路的罪魁禍首,可是我們不得不承認,他也是一位合格的劍俠。魯哀公十六年(公元前479年),楚國白公勝想要殺死令尹子西,全天下召集亡命之徒,石乞就從衛國趕來投奔。白公勝與石乞商量:“楚惠王和子西子期兩位卿士需要五百人才能對付”。石乞說:“五百人從哪去找。不過市場南面有個叫熊宜僚的勇士,這個人如果肯幫咱們,他就能抵得上五百人”。二人就去找熊宜僚說了這事,沒想到熊宜僚拒絕幫忙。白公勝就把劍放在熊宜僚脖子上威脅他,但是熊宜僚一動不動,連眼皮都沒有眨一下。白公勝於是放棄了殺死他的想法:“熊宜僚不為利益動心,不為威脅害怕,因此他也不會洩露我們的秘密去討好我們的敵人,我們還是不要強迫他了”。白公勝叛亂失敗,跑到山上自縊身亡,群黨作鳥獸散,石乞被抓住。國人問白公勝屍體的下落,石乞說:“我知道他屍體的下落所在,可是他臨終告訴我不要說出去”。平叛統帥葉公(就是葉公好龍的那位葉公)說:“不說就把你烹了”。石乞說:“造反作亂這件事,成了就是卿士,不成就會被烹,這是能夠預料的結局,我沒啥可說的”。於是石乞被烹殺。

魯迅為啥說:春秋時期的義士,都是以死為終極目的?

戰鬥中的子路

魯昭公二十年(公元前552年),衛國齊豹想要殺死公孟,就對公孟的車右宗孟說:“公孟這人不地道,我們準備殺死他,你這幾天不要與他一起乘車”。宗孟說:“這麼機密的事您都跟我說,可見您不把我當外人。公孟這人不好,我也知道。可是他對我還不錯,因此我沒有早點離開他,這是我的過錯。現在我要是跑了,就把您給出賣了。您還是照您的計劃辦吧,我決定死在這件事情上,一來成全您對我的恩德,二來死在他那裡,也算兩全其美”。到了動手那天,齊豹持戈攻擊公孟,宗魯俯身撲在公孟身上,用背部給公孟作了暫時的阻擋,還折斷了胳膊。公孟被擊中肩膀,兩人一同被殺。宗魯死後,有人要去弔唁,孔子止住了他:“齊豹之所以敢於行兇,公孟之所以被殺死,都是因為他的緣故,你為何還要去弔唁呢。君子不享用壞人的俸祿,不接受動亂,不為了利益而做出奸惡之事,不掩蓋不義的行為,不作出不符合禮儀的事情”。就是說,宗孟這種行為,孔老師是不提倡的。

春秋時期人們對個人信用和國家信用是非常重視的。孔子就說:“人無信不立”。信是義的具體表現。“義”字從我,從羊。“我”是兵器,又表儀仗,而儀仗是高舉的旗幟,“羊”表祭牲。本義為“為了我信仰的旗幟而不惜犧牲”。

齊莊公被相國崔杼殺害,崔杼叫太史伯記錄這件事,說:“前幾天主公調戲我的夫人,被人殺了。你要這樣寫:先君是害病死的。”不想太史伯聽了崔杼的話,嚴肅地說:“按照事實寫歷史,是太史的本分”。遂在竹簡上寫著:“夏五月,崔杼弒君莊公。”崔杼大怒,抽劍殺了太史伯,按照慣例,太史之弟繼承其兄職責,依然直書:“夏五月,崔杼弒其君。”崔杼又把他殺了。第三個太史叔還是不屈服,也被崔杼殺了。等到第四位太史季上任,仍然寫到:“夏五月,崔杼弒其君。”崔杼嘆了一口氣,只好作罷。更讓人動容的是,太史季拿著寫好的竹簡從崔杼那兒出來,路上碰見南史氏抱著竹簡和筆迎面走來。南史氏對太史季說:“聽說三位太史都被殺了,我怕你也保不住性命,是準備來接替你職務的。”太史季把寫好的竹簡給他看,南史氏於是放心回去了。春秋的貴族們就是這麼簡單而執著,他們有著貴族精神中基本的承擔精神。他們盡責任,敢擔當,為了原則可以在任何情況下獻出自己寶貴的生命。

魯迅為啥說:春秋時期的義士,都是以死為終極目的?

春秋史官

晉獻公將死,託孤於荀息。對他說:“我把自己最小的兒子奚齊交給你,你打算怎麼做”。荀息說:“我願竭盡股肱之力,再加忠貞。事情成功了,那是您在天有靈。不成功,我就去死”。晉獻公問道:“什麼是忠貞”。荀息說:“為了國家知無不為,這就是忠。讓過去和現在的國君毫無猜忌,這就是貞”。晉獻公死後,裡克想換掉奚齊,先跟荀息商量:“我要殺掉奚齊,你準備怎麼辦”。荀息說:“我準備去死”。裡克說:“死了能有什麼用呢”。荀息說:“我答應過先君,不能反悔。一個人怎們能夠為了自身性命而反悔自己說過的話呢。雖然沒啥用,但是我要做”。裡克殺掉奚齊後,荀息就要死,但是裡剋制止了他:“我們還有公子卓可以輔佐”。荀息於是沒有死,擁立公子卓即位。結果裡克又殺掉了公子卓,這下荀息自殺了。君子評價道:“《詩經》有言,白玉上面的汙點,尚且可以磨掉。可是語言上的汙點,想要抹掉可就難了。荀息就是這種情況啊”。意思是說,如果荀息能在奚齊被殺後死掉,那麼他就是完美的。可是他大話說了一堆,卻沒有去死,苟活了一個月,透支了自己的信用,這就是他人生上的汙點了。如果用後世的角度評價,荀息做的很不錯,可是在春秋時代,在那個以死為榮的時代,他的行為就難免讓人詬病了。

因此魯迅先生說:“春秋時期的義士,都是以死為終極目的的”。而且他們的結局也的確是一個個慷慨而死。雷海宗也認為:“一般來說,春秋的人們大多毫無畏死的心理,他們認為死得其所是一種尊嚴的象徵”。

春秋時代既是中國社會發展的青銅時代,又是中國貴族生活的黃金時代。錢穆先生說:“春秋時代是中國古代貴族文化發展到一種極優美,極高尚,極細膩雅緻的時代,隨著嚴格等級秩序的破壞,貴族精神逸出了上層社會的藩籬,流佈到社會各個階層,與社會底層的草根活力和創造力結合起來,激活了整個社會的正能量,創造了中國歷史上一個不可複製的黃金時期”。傅斯年先生也說:“春秋全世有很高的人文,很細的社會組織,很奢侈的朝廷,很繁豐的訓典,因之而生的諸子之學,如孔子的人情,老子的世故,皆有所附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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