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現象:在城裡打工,宅基地被鄰居佔一點,發現時房子已蓋好

以前已經寫過一篇文章,寫的是蓋房時鄰居之間發生的矛盾,往往地基還沒打好,矛盾就展現出來了,無非是因為留滴水,或者擋陽光了,再則就是單純的嫉妒無理取鬧,為了各自的利益各執一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今天寫一寫另外一種現象:一方有理,一方沒理,不經常回農村住,但是一回來卻發現自己的宅基地被鄰居蓋房時佔了一點,雖說蓋房子的不佔理,但此時房子已蓋好,又不能給他推倒,雖說自己佔理,但很讓人窩火!

農村現象:在城裡打工,宅基地被鄰居佔一點,發現時房子已蓋好

文生一家一直在上海打工,家裡父母也都去世了,所以文生只有過年的時候回村住幾天,近幾年農村的樓房像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左右鄰居都蓋起了樓房,文生也想著再幹幾年然後回村蓋房,畢竟蓋房也是一件大事,房子是安身立命之所。

一天,文生接到堂兄弟的電話:“俺哥,你前面鄰居蓋房可能佔你一點地,要不你回來看看?”

文生結束通話電話,和領導請了假,踏上了回老家的列車。

風塵僕僕的到家,第二天,文生和堂弟拿著尺子去量自家的宅基地,鄰居的三層小樓已經竣工,就差裝修了,文生拿著尺子反覆量了幾遍,都是14米6長的宅子,此刻就剩14米整,被鄰居佔了60公分。

怒火中燒的文生去找鄰居理論

文生:“你蓋房子都不按原來的地基蓋嗎?你看房子都蓋我家裡來了!”

鄰居:“是嗎?不會吧,要不咱再量量?”

文生壓著怒火又和鄰居量了一次!

鄰居:“還真是,對不住啊文生,可能沒注意到,這房子都蓋好了,也挪不了了,也不能虧你,要不我給你拿2000塊錢吧?”

文生心裡那個火大啊,這明明就是故意的,還準備拿2000塊錢打發我!

文生:“既然佔了,你就讓出來,我也不要你的錢!”

鄰居:“文生,你這樣說都不對了,雖然是我的不對,可我也不是故意的,我花幾十萬蓋的房子,你說扒我都扒?咱啥事不管商量著來嗎?”

又吵了幾句,文生賭氣走了,反正自己有理,不信沒地方說理!

農村現象:在城裡打工,宅基地被鄰居佔一點,發現時房子已蓋好

要說文生也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諮詢了律師,律師說,只要這個事行政村開個證明,證明你的宅子被多佔了,就能打贏官司!

得到確切的回覆,文生去找支書開證明

支書家,文生和支書相對而坐

文生:“支書,情況就是這樣,麻煩你給開個證明”

支書:“文生啊,我看這事管商量商量!”

文生:“這還咋商量?都蓋到我家了!這不是明顯往我眼裡推石袞嘛!”

支書:“是這,文生,你常年不在家,他佔你一點宅基地是他不對,可是轉過想想,扒房子能現實嗎?如果就是法院判,人家大半輩子就攢個房子,如果真扒了,那還不在咱村裡像放個衛星一樣成個大新聞?”

文生:“那你說咋辦?總不能就這算了吧?”

支書:“以後還要前後住著,彆扭鬧深了,以後還咋處?難道幾輩人都結個仇氣?再說,你以後也要蓋房子,萬一他再給你搗蛋咋辦?這樣的事也不是發生了一回了,這樣吧,你兩家的田地也挨著,要麼讓他賠償你點錢,要麼讓他把田地讓出來點讓你種!實在協商不成,你們再打官司解決,你看咋樣?”

話都說到這個地步,文生仔細想了想,扒房子確實不現實,再說以後自己也要蓋房子,真打一架,鬧個老死不相往來也沒啥好處,主要以後還要做鄰居,就勉強同意了支書的意見!

農村現象:在城裡打工,宅基地被鄰居佔一點,發現時房子已蓋好

最後的解決方式是鄰居一次性補償5000塊錢,然後寫了證明,以後鄰居家再蓋房,應該把多佔的宅基地還回來,此事文生不在追究,雙方更不能因為這事再發生矛盾!其實這個這明也沒啥用,鄰居房子才蓋好,等下次再蓋房時得到猴年馬月了?落寞的文生搭上返回城市的列車。只怨自己常年不在家,不然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

有人說文生窩囊,不應該就這樣算了,不扒鄰居的房子也應該鬧個頭破血流!現在法制社會,打架實在不是明智之舉!

這件事也反映了農村的一個常見現象“久佔成己”,可以回村看看,自家門前的路邊,房前的空地,甚至小池塘,都有人偷偷佔了,好像約定成俗的一樣,誰佔了就是誰的,就像某戶村民拉土填了池塘作為自己的宅基地,村民只會議論這家墊池塘買了多少土,花了多少錢,但往往忽略了這個小池塘原本不是這個人的,但大家從心裡也就默認了!

這樣的事情每個村都有,慢慢的發展成偷摸的佔用鄰居的宅基地,時間久了,也就成自己的了,這也是農村矛盾的一個大的爆發點!有些人,佔小便宜的心理已經根深蒂固。

農村現象:在城裡打工,宅基地被鄰居佔一點,發現時房子已蓋好

而解決的辦法往往就是調解,或者打一架再調解,不然能怎麼辦呢?真正的上綱上線去處理,反而會鬧出更大的矛盾!對這樣的事,網友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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