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縱火案奪去61條生命的“真兇”,竟是一個20歲的小姑娘

她是一個“打工妹”,因偷竊而被公司開除,卻未在規定時間離開,而是在憤怒之下縱火,使得福州紡織廠毀於一旦,造成61人死亡……她就是年僅20歲的董揚玲。

那是1993年的12月13日,是福州市煙霧最為濃烈的一天。凌晨的綿綿細雨似乎預示了一切,而沉浸在甜蜜夢鄉的人們對即將降臨的空前大災難毫無所覺,死神在一旁窺探著,等待著……3時50分,一雙纖纖細手終於點燃了一根罪惡的火柴,撕開了黑色的帷幕。

福州縱火案奪去61條生命的“真兇”,竟是一個20歲的小姑娘

頓時,大樓裡濃煙滾滾,火光沖天,廠房大樓西側至中部火勢猛烈,並向東側迅速蔓延。此時,住在庫內的37個生靈已被火魔索走,隔壁臨時宿舍內的59名被嗆醒的打工妹們陷入前無出路、後有“追兵”的困境,悽慘的救命聲不絕於耳。

經查明起火部位在四層倉庫南牆西側,起火點在西南角化纖原料MN120(俗稱毛球)堆垛處。經過兩個晝夜的奮戰,於12月15日下午,排除了電氣起火、毛球自燃、菸頭陰燃等可能性,同時根據起火點可燃物火是從外向內燃燒,且引燃時間短,燃燒蔓延迅速的特點,確認了火災是人為引起的,有重大縱火嫌疑。

最後疑點集中在因偷竊而被公司開除的女工董揚玲身上。12月15日晚,依法傳喚了董揚玲,也許是難以承受良心的譴責,也許是無法面對哭泣的冤魂,董揚玲沒有做絲毫的抵賴,如實招供了所犯的罪行。

福州縱火案奪去61條生命的“真兇”,竟是一個20歲的小姑娘

頓時,群情譁然!這起特大火災的縱火者竟然是一位剛滿20歲的妙齡少女。一個1992年1月經人介紹來到馬尾高福紡織有限公司的搖紗工人,一個因偷竊公司腈綸成品紗被發現後遭公司開除、並令其離開公司而未按時離開,被總經理麥子文訓斥而心懷不滿、伺機報復的打工妹。

這場火災共造成61身亡。

12月12日晚,董揚玲混入公司宿舍,13日凌晨3時50分左右,她手拿一盒火柴經四樓倉庫下樓,或許是想給自己被開除解解氣,或許是想燒一把火讓麥子文痛痛心,她報復性地點燃了西側電梯附近的一堆毛球。

福州縱火案奪去61條生命的“真兇”,竟是一個20歲的小姑娘

她看到毛球冒煙後,離開公司回到長樂家中,她絕沒有想到,僅僅因為她的一念之差,造成了多麼可怕的後果,這是她始料不及的,也絕非她的本意,這在後來她對罪行供認不諱和寫給家中的遺書中得到證實。

從她寫給父母、弟弟、舅母的遺書可以看出,她還是個涉世不深、良心未泯的少女。她說自己悔不該因一時衝動犯下大錯,做出天理難容的事,既害了別人,也毀了自己的一生。她說自己是一個不孝的孩子,讓白髮人送黑髮人。她勸父母保重,並託舅母在自己離開人世後,照顧她的父母和弟弟。悔恨之情溢於言表。

12月25日,正式逮捕了董揚玲。1994年元月8日,判處縱火犯董揚玲死刑,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