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奇案:新郎洞房夜遇害,新娘被汙,表哥被殺;一股金釧顯真相

明代嘉靖年間,浙江紹興縣上任了一位杭姓縣令,年輕有為,少年時代就已高中科舉,一向以精明能幹著稱。可是他卻有一個天大的缺點,就是極度自負,看不起其他人。

有一天上午,杭縣令正在公堂辦公。城外丁村村保前來報案,說是村裡的一介寒士丁生昨天成婚,今天早上新娘程婉兒卻看見婆母和丈夫都被人殺死在灶間,鮮血流了一地,當場嚇得大叫起來。鄰居們聞訊趕到,七嘴八舌,眾說紛紜,最後推舉村保到縣衙去報官。

杭縣令聞報出了兩條人命,絲毫不敢怠慢,連忙帶人來到了丁生家中勘查,並未發現有什麼異樣,就把新娘程婉兒和表哥朱孝廉拘到了公堂。

杭縣令先問程婉兒,將事情的大致情況瞭解了一遍。程婉兒原也是丁村人氏,自小就許配給同村的丁生為妻。五六歲時,她隨哥哥程一離開紹興,到京城謀生。而丁生卻因家中一貧如洗,沒有能力跟著同去,兩人就此分開了。

程一在京城學習銀匠活,由於他聰明伶俐,心靈手巧,很快便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不僅超越了師傅,還讓京城其他的首飾匠甘拜下風。尤其是他打造的閨閣所用首飾,讓王公顯貴家的千金小姐們趨之若鶩。不到十年,程一便積下了數萬金的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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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程婉兒已經出落成了一個如花似玉的美貌佳人。程一見妹妹已經長大,便想著帶她回鄉跟丁生完婚。然而,由於他生意繁忙,歸期只能一拖再拖,這讓他心急如焚。

剛好,程一的表弟朱孝廉此時赴京參加會試,住在了他家,最後卻又名落孫山,準備返回紹興再去攻讀。程一得知訊息,特意置辦了一桌酒席為他餞行。

席間,程一托出了一盤銀子,擺在朱孝廉面前,對他說道:“表弟,你此番雖考試失利,卻不要氣餒,來年必定還會高中。你要返回家鄉,為兄還有一事相托,希望你不要拒絕。”

朱孝廉忙問何事。程一便將請他幫忙帶程婉兒回家跟丁生完婚之事跟他仔細說了一遍,並反覆訴說自己生意太忙,不能親自護送,請他務必幫忙照顧。

朱孝廉見表哥說得情真意切,感念他們兄妹情深,非常感動,急忙起身答禮,毅然答應了他的請求。

於是,朱孝廉便護送著程婉兒,晝行夜宿,歷經數月,一路來到了浙江紹興。他先讓表妹程婉兒在自己家裡住了幾天,又挑選了一個黃道吉日,將她送到了丁家去完婚。沒想到,在新婚第二天早上,程婉兒就看到婆母和丈夫死於非命,卻不知道兇手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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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縣令聽完了程婉兒的供述,又去問朱孝廉,朱孝廉的說法跟程婉兒基本無二。然而,他剛一說完,杭縣令便勃然大怒,一拍驚堂木,呵斥兩人道:“此案已經清楚明瞭,你們兩人同行數千裡,又是郎才女貌,怨女曠夫,數月之久,難道能一直恪守禮節嗎?”便命穩婆前來檢查,果然發現程婉兒不是處女。

杭縣令見狀,更是得意洋洋,認為自己的判斷不錯,又命人對朱、程二人嚴刑拷打。兩人承受不了酷刑,只得承認殺死了丁生和他的母親。

案子一經三審定讞,朱孝廉和程婉兒很快便被帶到鬧市處斬。紹興城百姓無不咒罵兩人人面獸心,幹出這種傷天害理的醜事,又稱頌杭縣令斷案入神。就連遠在京城的程一得知了此事,都認為表弟和妹妹逾越非禮,罪有應得。

第二年清明節前,程一趁著生意有了稍許清閒,便將店務交給了下人代管,自己束裝南下,準備回到紹興去祭掃一下祖墳。

程一是名動京師的能工巧匠,這一路上凡是通衢要道上的富商大賈,大多與他相熟。有一天,他住在一家有名的典當鋪中,正在和主人喝茶閒聊,一個夥計拿了一股金釧進來稟告主人道:“東家,剛才有人拿了這股金釧前來典當,我見它製作精巧,想將它留下來,可是貨主卻要價太高,我不敢做主,特意來請示東家。”說完,便將金釧遞給了店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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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人在鑑賞金釧時,程一在旁看著覺得眼熟,就借過來仔細地看了看,頓時便淚流滿面。他對店主人說道:“這股金釧正是出自我的手,是送給妹妹的嫁妝。怎麼會在這裡出現了呢?”隨後,他便將贈予金釧做嫁妝和妹妹、表弟因私情殺人的事一一向店主人說了一遍。

店主人聽罷,沉吟了半晌,認為此案定有冤情,便讓店夥計設法留住典當金釧之人,自己則和程一一起去官府裡鳴冤告狀。

很快,縣令派出衙役抓住了典當金釧的人,稍一審問,他便承認了自己是個江洋大盜,又一五一十地全部交待了自己曾經的罪過。

原來,程一見丁生家境貧寒,害怕妹妹程婉兒嫁過去受委屈,便拿出了千餘兩黃金,打造了一箱子金器和數股金釧送給她,讓她在成婚之後,交給丁生,一來補貼家用,二來作為川資,以求科舉高中。

誰知,程婉兒和朱孝廉在京城出發時,一名江洋大盜不知從哪裡得知了資訊,知道程婉兒帶有重金,便一路跟隨,悄悄地來到了浙江紹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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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之夜時,程婉兒與丁生行過禮儀。丁生在外招待客人,大家觥籌交錯,紛紛大醉而歸。丁生在門口與他們一一話別,正準備去洞房。而大盜則趁此混亂之際,偷偷地藏進了廚房裡。

不一會兒,丁生的母親來到廚房檢查物品,無意中發現了大盜的行蹤。丁母剛想呼喊,大盜突然從藏身處竄出,迎頭一刀,便結束了她的性命。這時,丁生聽到了動靜,急忙點了蠟燭到廚房檢視,大盜又是一刀,殺死了丁生。

大盜看到丁生身上穿著的新郎禮服,突然心生一計,便脫下來穿在身上,秉燭走進了洞房。

程婉兒自幼離家,早已不記得丈夫丁生的模樣,而這番回來完婚,又頂著個紅蓋頭,一直沒見到丈夫是高是矮,是胖是瘦,便誤將大盜認作了丈夫。於是,兩人共赴巫山,成了秦晉之好。

事後,大盜溫言軟語對程婉兒說道:“聽人說你哥哥給你置辦了一批嫁妝,裡面還有幾股金釧,製作非常精美,世間罕見,能否拿出來讓我一飽眼福呢?”

程婉兒只以為他是自己的丈夫,絲毫沒有懷疑,便將金釧和所有的金器全部獻給了他。大盜見狀,喜不自勝,對著金釧稱讚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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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程婉兒還在熟睡。大盜偷偷摸摸地爬起來,帶走了所有的金器首飾,快速地逃離了紹興境內,遠走高飛。

至此,程婉兒、朱孝廉殺害丁生、丁母的冤案終於得以真相大白。當地官員將大盜的供詞和卷宗報送到州府,又移文到浙江去處理,甚至驚動了皇帝。

最後,這個江洋大盜殺人越貨,騙姦婦女,被處以了寸磔之刑;杭縣令自負其能,草菅人命,不僅撤職查辦,還被處以斬刑;其他經辦官員,全部一一法辦。這樣,程婉兒和朱孝廉的冤情終於全部得到了昭雪。

後記:關於此案,其實有很多疑點。一是殺人的兇器未見蹤跡;二是千兩金器下落不明;三是程婉兒的身體屬於新創,並非數月舊傷,高人一驗便知;四是屈打成招,最容易製造冤情。而凡此種種,杭縣令並未引起重視,僅憑著自己的自負和主觀臆斷,錯判了冤情,不僅害了程婉兒和朱孝廉的性命,也讓自己丟掉了腦袋,真是讓人嘆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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