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多來湖北全省111名被誣告民警已獲澄清正名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武漢11月9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朱娟娟)記者今天從湖北省公安廳獲悉,自2019年2月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已累計為111名受到不實投訴、誣告、誹謗等不法侵害的民警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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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丹江口市公安局被侵權民警獲得澄清正名。

據介紹,“執法權威受到侵害無人撐腰”“受到不實投訴難以自證”一直是困擾基層民警的痛點。“誣告一張嘴,查證跑斷腿”的情況,嚴重挫傷了一線民警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一名曾被誣告過的民警稱,“被惡意投訴後,組織調查是個漫長的過程,這期間我承受了來自同事、家人、親友的巨大壓力,一直抬不起頭,更無心開展工作……”

2019年2月,《湖北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澄清正名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出臺,為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和權益提供了行動指南與政策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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蘄春縣人民法院誣告民警案庭審現場。

在黃岡市蘄春縣,2019年9月,居民孫某某故意捏造縣公安局城東派出所出警民警“問題線索”舉報。經公安、紀檢部門聯合調查,認定純屬誣告。2020年6月,蘄春縣人民法院以誣告陷害罪判處孫某某有期徒刑1年。

在襄陽市宜城市,為報復辦案民警,小河鎮村民盛某捏造事實,誣告民警工作中收受賄賂。宜城市紀委監委、市公安局接到舉報後,查明實情。2020年11月,盛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本文圖片由湖北省公安廳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