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按戶發還是按人算,哪種家庭不得被認定低保戶

按理說,農村低保戶並不是個榮耀的事,但一度卻成為農村人人羨慕的物件,誰要是能夠成為低保戶,好像祖墳上冒了青煙似的。

農村低保按戶發還是按人算,哪種家庭不得被認定低保戶

這是因為個別地方個別村幹部把低保戶指標當作手中的權力,把本該貧困戶享受的國家生活補貼給了自己並不貧困的親戚和朋友。所以,在農村,誰要是和村長關係好,誰就可能享受低保戶補助。

我老家有個村長,村裡凡是和他沾親帶故的大都有低保,而一些真正的貧困戶卻享受不到低保補助。村裡每年的低保戶名額從來不公示,村裡人意見很大,一些人聯名告到鄉政府,最後,這個村長被撤職,他的那些不該享受低保待遇的親戚朋友的低保戶名額也被取消。

那麼,究竟什麼家庭才能被認定低保戶?低保戶是如何認定的?低保是按人算還是按戶算?很多人並不是非常清楚,今天就和各位朋友一起討論交流這個問題。

農村低保按戶發還是按人算,哪種家庭不得被認定低保戶

一、什麼是低保和低保戶?

所謂“低保”,顧名思義,就是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那麼,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家庭就會被認定為“低保戶”。

比如,山西省2020年農村最低生活標準人均年純收入是5297。8元,如果你是山西農村農民,你家有五口人,全年家庭純收入是16000元,人均純收入3100元,低於最低標準2197。8元,有可能被認定為低保戶。那麼這2197。8元除以12個月,每月平均183元,這就是你家每口人每月的低保補助。5口人每月領取915元。

低保戶認定好像很簡單,其實並不簡單什麼樣的家庭夠條件,人均純收入認定和計算也很複雜。後面要具體細說。

二、低保戶稽核人均純收入具體指哪些人的哪些收入?

低保戶是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的。那麼,哪些家庭成員需要接受核查呢?

對低保戶申請的稽核核查明確指出:需要接受低保戶核查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經成年(18歲以上)但因正在上學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還有其他具有贍養、撫養等義務關係並長期生活的家庭成員。但不包括三年以上的現役軍人、服刑人員和脫離家庭三年以上的宗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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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戶家庭人均純收入指哪些收入?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以年為單位核算,包括全體家庭成員的農業、副業生產收入以及其它合法勞動和經營收入。包括:1、種植、養殖及其它生產性收入。2、商業批發零售及餐飲業收入。3、外出務工收入。4、村集體經濟分配收入。5、徵地拆遷等一次性補償收入。6、財產繼承或遺產收入。7、自供自給的實物折算收入。8、獎券、彩票或有獎銷售等收入。9、其它應該計算的收入。

三、哪些家庭不得被認定為低保戶?

儘管有的家庭經濟比較困難,但如果存在以下幾種情況,不得被認定為低保戶。

1、三年以內因購買或裝修房屋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家庭。2、好逸惡勞,有土地也有勞動能力,但因懶惰造成貧困的家庭。3、家庭成員有參與賭博和吸毒人員的家庭。4、家庭擁有汽車、奢侈品、貴重飾品等非生活必需品的家庭。5、生活水平明顯高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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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低保戶按單人認定還是按家庭認定?

應該是按家庭認定。國家政策規定說得很明白,“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那稽核認定也肯定是以家庭為單位。所以才叫“低保戶”而不是“低保人”。

但是,如果說,這個家庭整體收入稍微高於最低標準線,但成員中有因各種原因失去勞動能力的人,家庭開支比較大,當地也可以將這個失去勞動能力的單個成員認定為低保人員。

另外,低保戶不是一朝低保戶,終生都受益,而是實行動態管理,每年都要對原有的低保戶進行重新稽核認定,並且公示,如果家庭年人均純收入達到或超過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家庭,就會被取消低保戶名額和領取低保金。

總之,“低保”就是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戶”就是人均年純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制定的最低生活標準被認定為低保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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