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加密貨幣藝術:投資新世界,還是垃圾產權契約?

一件來自被稱為Beeple(比普)的數字藝術家邁克·溫克爾曼的純數字藝術作品《每一天:前5000天》以6900萬美元(約合4。5億元)前不久成為藝術界熱點話題,這到底是炒作,還是有著真正的藝術價值?

與純數字藝術作品一起登上頭條的,還有“NFTs”(“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有人認為NFT“是越來越無用的、垃圾的產權契約”,也有人堅持藝術存在於現實世界之外。

作為一種新的數字藝術模式,NFT為創意者帶來獲得適當的報酬的途徑。令人驚訝的是,許多以巨資價格買下的“NFT”都是用演算法建立的畫素藝術,它們是gif、影片剪輯等。但,這樣的炒作可以持續嗎?對於其中是否有泡沫,比普即直言不諱:“肯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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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普的作品《每一天:前5000天》

目前,比普已經將所有的加密貨幣轉換成現金,除去佣金,在他加密貨幣應用程式上顯示了大約有5600萬美元的餘額。對於其中是否有泡沫,比普直言不諱“肯定有”,但他認為這是一件好玩的事,有泡沫不代表不去使用NFTs,他也提醒說,目前處於早期投機階段,要謹慎。

NFTs真的是一種新收藏方式,抑或也是對藝術品所有權的挑戰?

據稱,NFT可以理解為與所有權和真實性證明相結合的計算機檔案(契據)。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一樣,它們存在於一個區塊鏈上——一個抗篡改的數字公共分類賬。但就像美元一樣,加密貨幣是“可替代的”,這意味著一個比特幣的價值總是與任何其他比特幣相同。相比之下,NFT有由出價最高者設定的獨特估值,如同倫勃朗或畢加索的作品一樣。

想要以NFT形式出售作品的藝術家必須與一個市場簽約,然後透過在區塊鏈上傳和驗證他們的資訊來“鑄造”數字代幣。然後,他們可以在特定交易市場(類似於eBay)上拍賣自己的作品。

正如“比特幣”(加密貨幣)無需集中發行、由網路計算生成一樣,NFT也允許將圖片、影片、音樂或其他任何可以數字化的內容包裝成一種可以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即可進行交易、儲存或認證的模式。作為透過“區塊鏈”技術驗證的獨特資產;NFT的功能類似於可以將其附加到所有形式的虛擬或物理物品上真實性的數字證書。如今,NFT通常被用於音訊檔案、影片、gif,甚至是虛擬版本運動鞋。

值得注意的是,購買NFT並不一定意味著購買了某事物的版權或是唯一的數字副本。許多NFT都專門製作了可在網路上輕鬆訪問的影片或影象(即便“比普”破紀錄的作品的影象在整個網路上都是可見的),但是NFT賦予了一種特定的所有權,類似於購買的不是特定的物品,而是您對那件物品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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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普 《每一天:前5000天》中的一張

“NFT遇見藝術”引發的熱潮是一系列有關區塊鏈實驗的最新成果,這些實驗圍繞網際網路上的財產和數字藝術進行身份驗證。NFT是從事新技術領域創作的藝術家在難以貨幣化藝術領域賺錢的一種方式。從某種狹隘的角度看,這對有錢人而言或是一種時尚,他們用加密貨幣投機看似沒有人需要的東西,可能是在快速將資產轉換為更多“加密貨幣”。或者,正如雅各布·西爾弗曼(Jacob Silverman)在《新共和》(the New Republic)中所言:“(nft)是越來越無用的、垃圾的產權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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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普,《每一天:前5000天》中的一張,繪於2016年6月

“NFT熱潮”主要是一種新奇收藏方式的延續。在藝術領域,真正的藏家被認為擁有一雙敏銳的眼睛,能在他人之前發現藝術品的價值,他們往往既是鑑賞家,又是企業家。藏家驅動著“藝術世界”的機制,其中包括拍賣、畫廊銷售、博覽會、雙年展,藝術品借貸,以及向博物館等機構捐贈。世界上有很多藝術品是私人收藏,儘管我們無從統計其數量。藏家們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積累他們的繪畫、雕塑、照片收藏,其中既有對藝術的熱愛,也有對“收藏遊戲”和對金錢的熱愛。藝術也通常被認為是一種會增值的投資,而收藏藝術不僅是一種購買和擁有的行為,也是個人實力和品味的彰顯。

然而,“所有權”的概念已經深深植根於藝術品收藏領域,以至於數字“收藏”的概念長期備受爭議。數字收藏只是把一系列線上的影象檔案畫素化嗎?難道不會有人輕易“竊取”你的Jpg檔案?其他人是否也可以下載一份副本?如果不能把藝術作品掛在牆上,收藏藝術作品的意義何在?NFT很難回答這些問題,但它們設法提供了一個足夠清晰的數字所有權表達,從而激發了好奇的收藏家和投機者的興趣。這種數字財產的新概念,不管它實際上可能多麼模糊,都價值不菲。

因此,收藏者的衝動是找到了通向虛擬領域的道路,重點不再是虛擬物品本身,而是它們的所有權。有些人購買“加密貨幣”是為了獲得收益,有些人是為了新奇,也許還是有一些人是為了藝術品本身。藝術家們將有機會嘗試新形式,甚至可能拿荒謬的市場動態開玩笑。

虛擬藝術品價格緣何突然飆升?

虛擬藝術品源於何時,似乎也以及無從可考,雖然有人想到法國藝術家伊夫·克萊因(Yves Klein)的《非物質的繪畫感受區》(Zone de Sensibilité Picturale Immatérielle),這是一次開始於1959年的行為。他告訴畫廊自己的作品是非物質的(看不見摸不著),如果顧客留下約定金額的黃金,換取收據,交易就算完成了。如果買家燒掉收據,克萊因則將一半的黃金扔進塞納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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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庫格爾(Jacques Kugel)於1959年12月7日購買的支票

克萊因的收據證實了一件無形藝術品的存在,而且證明其正式的銷售,透過這一行為,藝術家想闡明自己對藝術品的無法定義,無法估量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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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1月26日,伊夫·克萊因(Yves Klein)和迪諾·布扎提(Dino Buzzati)無形作品的轉移儀式。

六十多年後的2021年,一名蒙面男子在英國布魯克林的一個秘密地點點燃了班克斯的一幅名為《白痴(白色)》“Morons (White)”的版畫,並透過社交網路直播了破壞過程。參與直播的人來自一家名為“單射協議”(Injective Protocol,以建立真正的去中心化衍生品交易平臺為願景)的公司,該公司花了9。5萬美元買下了這幅畫,目的就是銷燬它,並用一個獨特的數字影像取而代之。這就是所謂的“加密藝術”(crypto art),如果您想知道緣何如此受到追捧?那麼,新作品的價格為38。2萬美元,是原始價格的4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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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克斯的《白痴(白色)》被燒燬,其影片透過NFT銷售的價格是原來的4倍多。

雖然藝術家對作品創造性破壞並非首次,但這回有所不同,因為《燃燒白痴》被認為是第一次實體藝術作品被獨特的數字資產所取代。而這次燃燒事件視為藝術本身的表現,而且班克斯曾在一次拍賣會上粉碎了成交的作品,也成為單射協議公司選擇燒燬他的作品的原因。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能在網上輕鬆地瀏覽免費的影像資料,誰還願意花大價錢去買那些無形的東西呢?答案是很多人,其中包括藝術品收藏家和想賺快錢的投機者。今年2月,音樂人兼藝術家格萊姆斯(Grimes)在推特上拍賣“不存在的藝術”,20分鐘內就賺了600萬美元。事實上,藝術是存在的,只是不存在於現實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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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人兼藝術家格萊姆斯的演出現場

我們正在目睹的是數字藝術的轉折點,螢幕之中數字藝術可以被更多的看到。同時,由於加密技術的創新,使得數字貨幣越來越多地被買賣。愛丁堡畫家特雷弗·瓊斯(Trevor Jones)在一場僅用7分鐘就結束的線上拍賣會上,賣出了4157個《比特幣天使》(Bitcoin Angel)的數字版本,成交總額超過320萬美元。買家從中獲得了什麼?人們正在購買一種象徵數字影象所有權的抽象符號。藝術家也能夠將創造數字影象(比如Jpeg)貨幣化。

實際上,代幣(token)可能是一個過於抽象的術語,簡單來說,是一種線上分類購買的方式。但班克斯《白痴》上面寫著的“我不敢相信你們這些白痴真的買了這垃圾。”似乎在提醒著投機者:有錢而不理智的人會被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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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克斯《白痴》

對於這種看法,《比特幣天使》的創作者瓊斯反對。他認為無形加密藝術市場前景廣闊。他在售出《比特幣天使》的數字版本後在社交網路發文:“我只說一次,不要出售你的“#比特幣天使”的開放版權。如果現在賣了,你將一無所獲,堅持6個月,你會感謝我。”

正當人們對他的話深表懷疑時,老派的藝術品拍賣行也看到了這個新市場的價值。佳士得推出首次純數字藝術作品拍賣會,把比普推到在世第三貴的藝術家的位置。其實,從從2007年5月1日起。比普就開始創作這幅作品,在接下來的13年半里,每天都畫一幅新作品並把它釋出在Instagram上。他的創作被描述為“一幅以反烏托邦電子遊戲為背景的漫畫”。

溫克爾曼(比普)在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表示:“傳統藝術界往往關注作品出自誰之手,但是我在Instagram上有180萬粉絲,加之佳士得上拍加持,美術界‘終於開始認識數字藝術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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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丁堡畫家特雷弗·瓊斯,《比特幣天使》,僅用7分鐘就在線上拍賣會上,賣出了4157個數字版本。

NFT的繁榮是很快會破裂的泡沫嗎?

理解單射協議(Injective Protocol)、特雷弗·瓊斯(Trevor Jones)、比普(Beeple)和佳士得拍賣的關鍵是縮寫“NFT”,直到現在,很多人都無法確切的解釋它。“NFT”代表的是非同質化代幣。

與“非同質化”對應是“同質化”。比如,盧浮宮裡掛著的《蒙娜麗莎》原作,是其內在價值的獨特載體,是非同質化、不可代替的。但藝術品商店中,《蒙娜麗莎》延伸出的各種文創產品,顯而易見是“同質化”的。

儘管數字藝術從20世紀60年代就已經存在,並且越來越多地出現在雙年展和藝博會上,但它一直面臨著一個問題——如何創造“非同質化”的藝術品,從而創造金錢。數字藝術一直受到商業價值、真實性、所有權和稀缺性等問題的困擾。人們一直在尋找能夠讓這些作品具有獨特價值的方法。“NFTs”就是目前找到的解決辦法。

“NFTs”是如何工作的?要回答這個問題,需要提及“小皇帝”勒布朗·詹姆斯(LeBron James)。今年2月,這位NBA球星一段扣籃影片以20。8萬美元的價格售出。但這段影片緣何依舊可以在影片網站被免費觀看?答案是,這段影片使用加密貨幣區塊鏈技術來驗證其出處。簡單地說,這項技術創造了一個只能由一個人控制的數字物品,在收藏者看來,這足以讓它成為原作。

技術的革新對影片剪輯等產品的溢位效應創造了幾個難以置信的市場和實體。比如,NBA Top Shots通過出售有序列號、球星的影片短片,為NBA尋找到了新的收入來源。同時當賣家想出售時,NBA Top Shots還提供專門的市場,隨時可以進行非加密交易,資料都有時間戳,區塊鏈也將儲存每筆交易的歷史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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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貓”的gif影象也成為NFTs的現象級藝術品

同樣引起網路轟動的還有“彩虹貓”(Nyan Cat),這原是一款街機遊戲,在YouTube上的觀看次數為1。85億。2月,這隻變異貓gif影象的NFT售價為60萬美元。乘著NFT的熱潮,一些歌手也推出了限時購買的NFT版專輯,這使NFT的專輯成為收藏品,未來也有可能透過轉售來創造收入。

這一切虛擬物品所處的語境是由比特幣的發明者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於2008年設計的,他的烏托邦目標是創造一種不受銀行控制的貨幣。所有比特幣交易的資料都透過一個在計算機網路(也稱為“區塊鏈”)上更新和共享的資料庫進行分發。從理論上講,它將由“分散式分類帳”中的每個使用者持有,從而消除了對第三方授權機構的需求。令人遺憾的是,在實踐中“比特幣”被經濟學家稱為“江湖騙子”(即具有最大計算機能力的投機者)。

作為一種新的數字藝術模式,NFT為創意者帶來獲得適當的報酬的途徑。但如今的NFT的繁榮也帶來了一些問題,其中最主要也是最古老的問題是——藝術是什麼?令人驚訝的是,許多以數萬美元的價格買下的“NFT”都是用演算法建立的畫素藝術,它們是gif、影片剪輯等。如果AI產生的藝術可以被收藏,這對人類藝術家意味著什麼?也許Beeple(比普)也很快會就會被淘汰。

注:本文編譯自《衛報》索菲·海格尼(Sophie Haigney)的《價值7000萬美元的jpeg:歡迎來到加密貨幣藝術的陌生世界》和斯圖爾特·傑弗里斯(Stuart Jeffries)《彩虹貓和燃燒的班克斯:為什麼數字藝術價格突然飆升?》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