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積蓄為兒女買房,自己卻不能住居住權的到來為老人解難題

列位歡迎來到照理說事。

房產今天恐怕是大部分中國人最重要最大的一個資產了,沒辦法,隨著房價的不斷提升,我們很多人真的是窮其一生的積蓄才能買那麼一套房。

甚至前些年不就有專家說,年輕人買不起房不要緊,你有六個錢包可以依靠。是啊,要用三代人的積蓄才能買那麼一套房,可想而知房產對於我們家庭資產是多麼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

也正是因為這樣一個原因,我們很多人在處理起房產問題的時候會遇到非常多的困擾。

比如說今天很多年輕男女在談戀愛的時候就面臨一個問題,誰來買房?傳統意義講,很多城市家庭都說,得男方買房,好了,男方買了房之後,女方會要求男方,你把我名字加上去,這個時候大家就犯難了。

掏空積蓄為兒女買房,自己卻不能住居住權的到來為老人解難題

按道理講嘛,兩個人情投意合,都要結婚了,以後長久的一起生活白頭到老了,那麼加名字也不過分。可是男方家庭有很多意見,我辛辛苦苦攢了這麼多錢買了一套房,我現在加了女方的名字,一旦有一天說句不好聽的,離婚了怎麼辦?現代年輕人的離婚率還是很高的,那麼一旦離婚,女方可以合理合法的分走一半財產。等於我只是跟你談了幾年戀愛,結了一次婚而已,你整個家庭一輩子積蓄我分走一半,難怪很多男孩家庭不願意。

反過來講,很多女孩家庭也覺得不行,房子是你買的,我跟你結婚了生活了幾年之後,人老珠黃了你一腳給我踢開了,那我的保障在哪裡?

就是因為房產的價值實在太大,以至於引發了這樣的糾紛或者矛盾。

包括隨著一整代中國人的老去,房產也會變成遺產,今天就有很多因為遺產而打了各種各樣的官司。

以往的節目中我們也跟大家分享過,很多人都說既然大部分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家庭,為了防止以後出現問題,有沒有可能乾脆老人的生前就把自己的房子過戶或者買賣給自己的子女算了?這樣的話避免以後突然出現個什麼事,還有各種各樣的糾紛,這不是省事了嗎?可問題是以往也有很多的司法案例,老人辛辛苦苦一輩子攢的錢,買個房子過戶給了自己的子女之後,自己還沒去世,自己需要子女贍養,甚至想住在自己掏錢買的房子中的時候,不行,子女說這房子是我的。

是的,這樣的極端案例也出現過,不由得讓我們想起歷史上每一次權力的交接都很不順利。經常有老皇帝的遺囑不能得到正常履行的狀態下,老皇帝明明立這個人當太子,結果這個皇帝位子被別人搶了。有些人就提出建議說,老皇帝為什麼不在生前就把這個皇帝傳出去呢?你踏踏實實當太上皇,讓你最中意的兒子當皇帝,這個事不就解決了嗎?

可是為什麼大多數老皇帝都不這麼幹呢?因為歷史上數得著的幾個太上皇下場都不咋地,權力一旦交接給別人了,你自己再想拿回來幾乎就不可能了。同樣,對於很多老年人而言,這個房子在自己身故之後傳給自己的子女沒問題,可是如果你生前就把這個房子過戶,給了自己子女,很多人真是擔心晚年無法得到很好的贍養了。

所以這樣的棘手問題怎麼解決呢?我跟大家講,從今年1月1日開始,我國通過了相應的居住權,

這個居住權大家一定要好好學習瞭解一下,真的能幫我們解決掉很多問題。當然如果你不瞭解居住權,也有可能讓你引來非常大的麻煩。

什麼叫居住權呢?很好理解,就是允許一個人合理合法的居住在一套房屋中的權利。

正常講,任何一個自然人花錢買了一套房子,房本上寫的是他的名字,這個房子是他的,他當然擁有這個房子的產權。他可以把這個房子賣掉,他可以把這個房子租出去,他可以把這個房子抵押貸款借到錢。同樣他當然有權利居住在這個房子中,當然了由於他是房主,經他允許其他人也可以合理合法的居住在這套房屋中。只不過這個權利是他賦予給別人的。

那麼我們今天定義的居住權就是房主可以把這個權利指明給某些人,而且這個權利一經指定,是不能輕易撤銷的。我們舉個例子,比如說今天你買了個房子,房本上寫的是你的名字,你是房主,你當然可以居住了,後來你結婚了,找了個老婆,雖然你這個房子上沒有寫她的名字,但跟你結婚了,當然是可以居住在這個房子裡的。

但是這個時候你老婆的居住權只是你臨時授予的,沒有任何法律保障的,如果你老婆跟你提出建議的話,你可以到相應的登記部門去設定你老婆的居住權,比如說你設定了這個房子雖然不是你老婆的,但是你可以允許她在這個房子中居住5年10年15年20年,一經設定,這個居住權是不能撤銷的。以後說句不好聽的,即便你們離婚了,人家也有權利在這個房子繼續居住。

居住權的設定有一個什麼好處呢?就是它跟產權是分開的,

一個人可能根本不擁有這套房子的產權,這套房子變賣的時候他也分不到錢,但是沒關係呀,他可以擁有這套房子的居住權,任何人不可以干涉他這個權利,他可以合理合法的在有效期內在這套房子中居住。

在司法實踐中什麼樣的人會需要這種居住權呢?

很簡單,我們舉幾個非常突出的案例,比如說今年很多男同胞在結婚的時候你得買房,但是咱們也清楚,剛畢業剛工作的小年輕他能有多少錢呢?很多男同胞買房都是靠父母的資助,所以有了居住權之後,出錢的父母可以要求兒子,你這個房子80?錢都是我們老兩口拿的,我們希望你未來能有一個和諧美滿的生活。但是我們有要求,你得在這個房子中為我們老兩口設定一個居住權。

什麼意思?由於是老兩口出的錢,人家老兩口未必一定要在這個房子裡去住,但是人家得保有這個權利。

產權是歸兒子的,甚至未來有可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但是老兩口要保障自己出資的這個權利,我要設定了這個居住權,將來萬一兒子這個婚姻發生了一些問題,沒關係,老兩口的居住權是永遠要保留的。

或者有一些年齡比較大的老人80歲90歲了,感覺到自己時日無多了,不想因為遺囑而產生各種各樣的麻煩,所以他可能在生前就指定把自己的房子過戶給自己的某一位子女,又考慮到一旦發生過戶,那麼對不起,產權就是子女的了,自己本人就沒有權力處分了。

所以老人可以在過戶的同時設定一個居住權,房子雖然過戶給自己的繼承人了,產權不是自己的了,但是自己有權利一直居住在這個房子中。

包括今天還有很多老年人再婚的情況,不知道有沒有發現,最近很多小影片平臺老年人相親的影片特別火爆,老年人再婚有時候也面臨這個問題,畢竟房子已經是一個重要的財產,比如說一個男性老人和一個女性老人情投意合,準備在一起生活,那麼未來這個男性老人自己的房產他要不要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女性老人跟他生活了一段時間之後,她有沒有權利分配這個財產?

在很多老年人再婚的案例中都有這個情況,子女有的時候並不是不願意自己的父輩有一個優渥的晚年生活,找一個知心伴侶一塊生活。但是考慮房產怎麼辦?未來這個財產的繼承有沒有糾紛?所以居住權的出現也可以幫助很多人解決一個難題。有的男性老人找到女性老人當配偶之後,可以明確規定我這個房產將來得給我自己的子女繼承,你雖然後來跟我再婚了,我房產不能給你。我甚至跟你再婚的同時就把這房產過戶給自己的子女,但是我要設定一個居住權,老人本身、老人的配偶都可以一直居住在這套房屋之中。哪怕房屋已經過戶給了男性老人的子女。

這樣一個皆大歡喜的方案倒是也可以讓各方都滿意,所以大家看到了,居住權的出現就是為了解決掉很多實際生活中出現的各種各樣的情況。

居住權的特點就是保障某個人在某套房屋中的居住權利,當然這個權利僅限於本人使用,不可以發生繼承,也無法買賣。

如果有朋友有需要的話,您真是可以好好學習關於居住權的各項司法解釋,真是能在日常生活中幫助我們的。反過來講,由於有了居住權這樣一項特殊權益以後,咱們在買賣二手房的時候你要多漲一個心眼。

以往我們就跟大家講,今天買賣二手房你要找一個好的房產中介,或者說你自己要非常明白,你要去查一查這個房子有沒有被抵押登記?有沒有被查封?欠不欠水電費、暖氣費、物業費?甚至這個房子的戶口狀態是什麼樣子的?

這些資料你有一個不查,你很有可能落入到一個圈套或者陷阱之中,導致自己人財兩失。

那麼今天在買賣二手房的時候居住權也要去查一下了,好在居住權的設定是必須到房產登記部門設定的,自己私下的沒有用,我給你寫張紙,我是這個房子房主,我把這個居住權讓給你多久,這種沒有用的,不對抗第三人的。居住權必須得到房地產登記部門進行登記的。

那麼作為二手房的購買者,我們一定要查一下,因為如果你不查清楚的話,很有可能你買到這套房子人家已經被人設定了居住權,這個買賣是不破居住權的。

就像買賣不破租賃權一樣,如果你不謹慎的話,你買了一套房子高高興興的準備搬進去,突然有人出來跟你說對不起,這套房子我已經被設定了居住權,我可以合法的在這個房子里居住,而且不需要給你交租金,那麼你這個損失可就非常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