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名狀》中的龐青雲與“刺馬案”中的馬新貽

蘇州殺人,南京活人。龐大人是君子豹變,果然是輔國良臣啊~哈哈哈!”

《投名狀》中的龐青雲與“刺馬案”中的馬新貽

這是電影《投名狀》中,狄大人和陳大人為龐青雲走馬上任兩江總督踐行,狄大人上來就譏諷龐青雲為民請命一事。之前,由於龐青雲攻陷南京“勞苦功高”,被慈禧太后任命為兩江總督,但龐在面見太后謝恩時卻提出要求免除兩江轄區三年賦稅,朝堂上得到了太后的恩准。

隨後不久,龐青雲在兩江總督上任的典禮上遇刺身亡。龐成了高層的政治鬥爭的犧牲品,也就是姜大人說得“棄子”。其實龐不是必須要死,他有很多活命的機會。

龐青雲在戰場上能屈能伸、有勇有謀,是個帥才。身處政治漩渦中,他其實也不是很傻很天真的菜鳥小白,龐明白其中各方的利害關係,知道自己如履薄冰,但他政治上的信仰卻純潔的像個殉道者,自己一步步走向死路。

《投名狀》中的龐青雲與“刺馬案”中的馬新貽

首先,他不應該在那種場合下,公開為民請命,要求免除兩江轄區三年賦稅。兩江轄區是當時最富庶的地區,包括今天的江蘇省、上海市、安徽省、江西省,是清政府最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好不容易從長毛手裡奪了回來。先不說龐的要求合不合理,作為收復南京的功臣,當著滿朝文武的面提出來無異於脅迫慈禧太后,而且龐青雲讓太后割肉而將愛民的好名聲留給自己,這很不明智。

其次,出現時總是位居中間的狄大人,是三位大人中地位最高的,也是太后的心腹。龐青雲不應該面對狄大人的拉攏展現出一副高冷的樣子,不為所動。“南京是歸你了,姜大人是氣得臥病南方,何魁又蠢蠢欲動,龐大人,你鎮得住嗎?”

而在所有人都把龐青雲看做是陳大人派系的情況下,一步登天的龐青雲卻完全不按照陳大人的節奏出牌,與陳也保持距離,逼得陳大人最終也只得與龐劃清界限:“我想正是因為龐大人不屬於任何派系,所以才得到太后的垂青。”

最後,龐青雲更不應該主動放棄兵權,殺兄弟趙二虎自斷臂膀。趙二虎講義氣,趙的人是龐起家時的家底,山子營的骨幹力量。趙是有錯誤,但面對姜大人的心腹何魁的拉攏,不為所動,對龐青雲的做法也開始慢慢理解,對龐是忠心耿耿的。但龐為了讓朝廷放心,暗算犧牲了趙二虎,導致老三姜午陽反目,龐青雲的山字營就此瓦解,分崩離析。

《投名狀》中的龐青雲與“刺馬案”中的馬新貽

最開始想要除掉龐青雲的只有姜大人,他的目的一是為了跟陳大人鬥,二是為了自己在兩江的利益。

“太后說了,你還年輕,我們君臣相伴會長久。”本來太后和狄大人在這場鬥爭中保持中立,一開始也有意拉攏、栽培龐青雲,但龐就是不上道兒,使得這兩人改變了立場,默許了姜實施對龐的刺殺。

龐青雲無疑是一個虛構的悲劇式人物,他戰場上殺伐決斷、驍勇善戰,而冷酷的外表下卻懷著決心改變社會不公的崇高理想,把國家和民生放在第一位,甚至不惜犧牲兄弟、犧牲自我,政治上的潔癖與當時的朝堂環境格格不入,這樣的形象只能存在於銀幕之上。

《投名狀》中的龐青雲與“刺馬案”中的馬新貽

而龐青雲的原型馬新貽是一個歷史現實中的人物。他的被刺,比電影劇情卻更加離奇狗血,留下了重重迷霧,“刺馬案”成為清末四大疑案之首。

馬新貽(1821年—1870年),字谷山,回族,山東菏澤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進士,因剿滅太平天國、捻軍累立戰功,一路升遷,歷任安徽建平知縣、合肥知縣、安徽按察使、安徽布政使、浙江巡撫、閩浙總督、兩江總督。

1870年(同治九年)8月22日,調任兩江總督僅僅兩年的馬新貽,在箭場參加完閱射後步行回官署,剛走到官署後院門口,突然從人群中閃出一人,跪在地上高舉訴狀並大喊冤枉,馬新貽停下來接過訴狀正欲看時,不料此人突然拔出匕首,刺入馬新貽的右肋,馬新貽第二天就重傷不治,一命嗚呼。

《投名狀》中的龐青雲與“刺馬案”中的馬新貽

刺客沒有逃走,束手就擒,宣稱自己叫張汶祥。據他交代,自己46歲,河南河陽人,刺殺馬新貽的動機主要有以下三點:

第一,他外出經商多年,回到寧波的家後,發現老婆和錢財被一個叫吳炳燮的惡棍霸佔了,於是攔下時任浙江巡撫的馬新貽喊冤,但馬卻未受理。他只好到寧波府告狀,雖然討回了老婆,但是錢財沒有追回來,氣急敗壞之下,他逼老婆吞煙自盡。他認為,馬應該對他的家破人亡負責。

第二,他的很多海盜朋友被時任浙江巡撫的馬新貽捕殺、入獄,海盜們說他最講義氣,他殺馬也是為朋友報仇。

第三,他私自開的“小押”(重利盤剝的典當行)生意被馬明令禁止,絕了他的生路,從而加深了他對馬的仇恨。

新仇舊恨一起算,使他對馬新貽恨之入骨,一路追蹤馬新貽從浙江到了福建、江蘇,終於找到機會將其刺殺。

《投名狀》中的龐青雲與“刺馬案”中的馬新貽

這份供述邏輯混亂、漏洞百出,一看就是扯淡,但卻是清廷官方認可的供詞。簽字畫押後,如今尚存於臺北故宮博物院。張汶祥為何“刺馬”,清廷給出的答案是“聽受海盜指使並挾私怨行刺”,“實無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謀之人”。1871年10月,張汶祥被凌遲處死、剖腹挖心,祭奠馬新貽。“刺馬案”就這樣結案了。

由於案件離奇,民間的演繹就更加熱鬧了。當時民間流傳,馬實因男女之事被殺,馬新貽與曹二虎及張汶祥為拜把子兄弟,早年共同起兵圍剿長毛與捻匪,曹二虎的老婆頗有姿色與馬有染,馬為了霸佔曹的老婆,就設計害死曹二虎,張汶祥為了義氣殺馬新貽為二哥曹二虎報仇。

後來還以此為題材有了各種戲曲唱段:“馬新貽,忘恩負義,奪人妻,賣朋友,老張拼著命不要,縱使九泉也甘心。”在電影《投名狀》中也借鑑了這個故事情節。

《投名狀》中的龐青雲與“刺馬案”中的馬新貽

“刺馬案”之所以稱為奇案,確實存在眾多無法解釋的疑點。

第一,馬新貽遇刺前的反應說明他毫無防備,不認識刺客,也就不可能是為拜把子兄弟所殺。當聽到有人喊冤,馬新貽停了下來,看到來人跪下遞上狀子,馬新貽很自然地接過來開啟看。這說明馬根本就不認識刺客。

第二,刺客訓練有素,應該是職業殺人者,與張汶祥的供述不符。就在馬新貽開啟狀子的一瞬間,刺客突然拔出一把匕首,猛地刺入馬的右肋,應該就是肝臟的位置。馬新貽當時就撲倒在地,次日便重傷不治身亡。很顯然,刺客絕對是刺殺高手,一刀命中要害。

第三,刺客的表現也很奇怪,刺殺成功後按常理應該逃跑,但這個刺客不僅沒跑,當護衛衝過來抓他時,他除了高喊“殺人者,張汶祥也!”以外,還喊了一句“養兵千日,用在一朝”。就憑後面這句話,“刺馬案”也絕非個人恩怨。

《投名狀》中的龐青雲與“刺馬案”中的馬新貽

不光案件離奇,案件的審訊更加撲朔迷離。案發之後,總督府八百里加急,把馬新貽遇刺身亡的訊息上報清廷。另一方面立刻提審張汶祥,但張將自己家破人亡歸咎於馬的供詞著實令人大跌眼鏡。慈禧太后當然完全不認可,下令漕運總督張之萬為欽差大臣再審刺馬案。

而張之萬的表現,更是令人疑竇叢生。張之萬時任漕運總督,在江蘇淮安辦公,離南京很近,慈禧讓他去審案就是因為他離著近。而這位老兄從淮安到南京足足走了兩個月。八百里加急,也就是一兩天的路程,他居然磨磨蹭蹭了這麼長時間。

在朝廷再三催促之下,又過了一個月,張之萬終於結案了。他在一審報告的基礎上加了一條,馬新貽任閩浙總督時曾查封過張與海盜經營的典當行,由此斷了張汶祥的財路。歸根到底,結論還是張挾私報復殺人。“一群飯桶!”把慈禧太后氣的大罵。

慈禧不甘心,又派出了第二位欽差大臣,時任刑部尚書的鄭墩謹,令他與剛剛調回兩江總督的曾國藩共同審理此案。但是在整個審訊過程中只有鄭敦謹一人發問,曾國藩卻始終不發一言,而張汶祥同樣也始終一言不發。鄭敦謹意識到“刺馬案”背後絕對不簡單。鄭敦謹同樣草草結案後,未及回京覆命就在途中上書以病乞罷,回家養病去了,而其實他身體很好,14年後才病故。

馬新貽死於湘軍集團政治謀殺的說法起源比較早,在當時,就有許多人懷疑是湘軍所為。今人高尚舉教授的《刺馬案探隱》論述較全,也持這種觀點。高教授認為,在鎮壓太平軍的過程中,曾國藩的湘軍集團勢力不斷膨脹,成了清廷忌憚的漢人武裝力量,於是,慈禧把曾調離兩江總督的位子,派馬接任,以分化、牽制湘軍勢力。馬的到任觸動了湘軍集團的利益,所以湘軍策劃張汶祥刺殺了馬新貽。慈禧不得不將曾再調回兩江,“刺馬案”是曾國藩與慈禧太后背後較量的一次勝利。

湘軍集團主使刺殺馬新貽,確實有一些蛛絲馬跡,但也是捕風捉影,並沒有任何確鑿證據。

曾國藩的弟子、幕僚薛福成曾在日記中說:“或謂必有指使之人,或有以帷薄事(男女之事)疑馬公者。蓋謂汶祥奮不顧死,非深仇不至此也。”

《投名狀》中的龐青雲與“刺馬案”中的馬新貽

張汶祥究竟受何人指使,是湘軍、太平軍還是海盜?還是真有所謂“帷薄之事”、深仇大恨?可能永遠都將會是一個謎,供後人猜測。“刺馬案”也正因為狗血離奇,才有了今天精彩的《投名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