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構在紹興元年做了兩件事賺了大錢,也為岳飛被害埋下了伏筆!

趙構的地盤越來越小,但是花錢卻越來越多,連他手下的一幫奸臣奸細,也都一個個富得流油。至於“遺民淚盡胡塵裡,南望王師又一年”,那不是趙構和秦檜們考慮的問題:“西湖暖風燻得遊人醉,他們怎麼哭,我可聽不見!”但是很多人奇怪:南宋小朝廷天天捱揍,拋開養著龐大的保命御林軍不說,就是每年孝敬金國皇帝的數十萬兩金銀數十萬匹綢緞,也不是小數字,更何況金國的“天臣”絡繹不絕來打秋風,花的錢比“歲幣”還多,趙構哪來的錢侍奉這幫祖宗們?

趙構在紹興元年做了兩件事賺了大錢,也為岳飛被害埋下了伏筆!

再窮也不能窮皇帝,只要還有巴掌大的一塊地盤,皇帝家就不愁沒有餘糧,因為他掌握著當時天下最大的一筆買賣——官帽銷售。趙構在紹興十一年害死岳飛之前,還幹了兩件事情,這兩件事不但給趙構帶來了大把的金錢,還為岳飛被害埋下了伏筆——趙構已經開始有計劃地啟用奸臣了,而理由就是奸臣們都“很能幹”,也就是很會賺錢。

趙構在紹興元年做了兩件事賺了大錢,也為岳飛被害埋下了伏筆!

這可不是空穴來風,而是明明白白記載在《宋史高宗本紀》裡的。在紹興元年,趙構連幹了兩件事,第一件事就是擴大了官帽專賣的經營範圍:“六月己巳,始鬻承直、修武郎以下官。”這裡的承直,就是承直郎,正六品文官(宋徽宗時期為正六品,此前或為正八品);修武郎,武官五十三階中的第四十四階,正八品。這些比較重要的官職,在宋高宗趙構已經明碼標價“官賣專營”了。要知道,在宋朝正六品可不是小官,因為那時候一個大縣的縣令才正七品,小縣縣令只有正八品或從八品,也就是說,縣團級以上的幹部,在趙構那裡都是可以花錢買到的,宋江其實不用造反也能當大官。大家都知道,賣官鬻爵是東漢末年桓靈二帝的“絕招”,但是最後賣無可賣,連江山也賣給(好聽一點的說法是禪讓)給姓曹的了。

趙構在紹興元年做了兩件事賺了大錢,也為岳飛被害埋下了伏筆!

但是估計趙構的官帽買賣做得不咋好——這可以理解,在那個亂世,官帽也面臨著貶值。於是趙構在十月份就下了另一道詔書:“詔蔡京、王黼門人實有才能者,公舉敘擢。”這道詔書的意思就很明白了:公開招募奸臣黨羽入朝為官。但是為什麼偏偏要招蔡京王黼的黨羽呢?原因只有一個:因為他們都是賣官鬻爵的行家裡手。

趙構在紹興元年做了兩件事賺了大錢,也為岳飛被害埋下了伏筆!

在宋徽宗時期,這二位的官帽買賣做得最好,他們的明碼標價是“三千索,直秘閣;五百貫,擢通判。”弄得“力量不能勝其役,財盡不能勝其求,天下弗能供也”,方臘宋江就這是在那種情況下官逼民反的。一面是邊患不止民生日蹙,一面是賣官鬻爵花天酒地,就是有十個岳飛韓世忠,也救不了南宋的命。岳飛等人的精忠報國,只能為趙家小朝廷續命,而要想挽狂瀾於既倒,扶大廈之將傾,那是萬萬不可能了。而且趙構任用奸臣黨羽賣官好不容易得來的錢,岳飛要拿去打仗,這豈不是在剜趙構的心頭肉?

趙構在紹興元年做了兩件事賺了大錢,也為岳飛被害埋下了伏筆!

所以最後岳飛被害,韓世忠被貶,而北定中原當然也就成了泡影,但是趙構和他家的官帽買賣卻一直“生意興隆”,直到忽必烈不但要南宋的官帽,還要收繳他們的玉璽,趙宋小朝廷的官帽生意才徹底關門大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