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銅官窯陶瓷文字考問歷史

銅官窯“潭州準造”

一件銅官窯青釉儲錢罐留有“潭州準造”四字,上面以釉下褐彩寫有一段較長的文字:“潭州準造。道林寺慕主施二千五百人,各舍錢一千文,寫大藏經五千卷,經藏一和舍利塔,藏滿即略施同福,大中十二年七月日僧疏言白。福德藏。”

湖南理工學院教授鍾興勇先生在2017年第四期《長沙大學學報》刊載《嶽州窯發生史略》一文卻稱:“長沙窯與嶽州窯本為一體,前者是在後者的基礎上繼承和發展起來的。”同時,該文認為:“隋開皇十一年(591)改岳陽縣為湘陰縣,包括銅官區域在內,地屬嶽州。”該文無論從文化,還是地域,都將長沙銅官窯納入了嶽州窯的範疇。

然而,從這件銅官窯出土文物來看,我們有理由說:銅官窯,潭州造。

從銅官窯陶瓷文字考問歷史

(銅官窯青釉“潭州準造”儲錢罐)

唐代盛行飲茶,文人士大夫以飲茶為韻事,對茶具也非常重視。而以州治命名窯場的歷史也是在唐代,陸羽為始作俑者,他在《茶經》中說道:“碗,越州上,鼎州次,婺州次,嶽州次,壽州、洪州次。或者以邢州處越州上,殊為不然。”他還說“越州瓷、嶽瓷皆青,青則益茶,茶作白紅之色。邢州瓷白,茶色紅。壽州瓷黃,茶色紫。洪州瓷褐,茶色黑,悉不宜茶。”

嶽州窯因為陸羽的妙筆,而名垂千古。據著名歷史學家陳先樞先生考證,“成名後的陸羽與湖南的仕紳官僚多有交往,幾度寓居長沙,在長沙作幕賓,對長沙茶文化的影響是可以想見的。”寓居長沙的陸羽,卻未能為“潭州窯”留下一筆,甚是可惜。

潭州是隋朝至明朝時期州治或府治長沙的古稱。隋開皇九年(589),以地有昭潭,改湘州為潭州,設立潭州總管府。隋大業三年(607),改潭州為長沙郡。

在長沙銅官窯興起的唐五代時期,潭州與長沙二名,曾多次交替使用:唐天寶元年(742),潭州改為長沙郡;至德元年(758),復改為潭州。後唐天成二年(927),馬殷“以潭州為長沙府”,長沙為楚國都城。

北京圖書館出版社孫彥等著的《中國曆代陶瓷題記》一書載有二方陶質墓誌銘,一為《“大和八年”唐叔清買地券》,一為《“鹹通八年”彭城劉府君陶墓誌》。二方墓誌都出土於銅官窯核心區域——石渚湖北岸覺華山。

《“大和八年”唐叔清買地券》長30釐米,寬25釐米,欄內陰刻文字13行,200字。買地券稱:“大和八年,歲次甲寅,九月己酉,十三日辛酉,金(今)有潭州長沙縣臨相(湘)鄉普樂裡沒故亡男人唐叔清,時年六十七歲亡沒。”

《“鹹通八年”彭城劉府君陶墓誌》長46釐米,寬30釐米,正面陰刻楷書11行,349字。該墓誌載六十歲的墓主人劉璿“唐鹹通八年,歲次丁亥,八月建、丁卯朔,彭城劉府君沄(潭)州長沙縣臨湘鄉普樂裡故——玄宗之世、紫金光祿大夫劉球公一十二廿(世)玄孫洽公之子、孝廉璿公,立志葬斯焉。”

無獨有偶,銅官窯青釉儲錢罐留下了“潭州準造”四字,還記載了道林寺的佛事,時間是“大中十二年七月日”。

大中十二年即公元858年。道林寺儲錢罐上的文字,還帶有一定的行政命令色彩,“準造”二字,體現了當時潭州府對銅官窯的監管。儲錢罐與上述二通墓誌銘一道,準確地告訴了今人,唐代的石渚,屬於潭州,其地界上生產的風靡亞非二十餘國的長沙銅官窯,當屬潭州,而非嶽州。

唐叔清去世於大和八年,即公元834年;劉璿去世於鹹通八年,即公元867年,兩者相隔34年,都葬於“潭州長沙縣臨湘鄉普樂裡”,也就是長沙銅官窯的故地。由於出土地點明確,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兩塊陶質墓誌銘,也是銅官窯的產品。

可見,三件珍貴的“潭州”款銅官窯文物上的年號,都在唐至德元年(758)到後唐天成二年(927)這一“長沙”被稱作“潭州”的169年時間段之內。

嶽州窯與石渚南一公里多的東漢石門磯窯同屬於青瓷窯系,在唐代後期逐漸衰落,被與之毗鄰的長沙銅官窯的釉下彩瓷器所代替。如果按照陸羽的命名方法,長沙銅官窯似乎叫“潭州窯”更為準確,而三件帶“潭州”文字的銅官窯文物,似乎也在印證這一說法。

銅官窯裡的“上田社”

《禮記》“祭法”: “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為社。”《史記》卷二十八:“湯伐桀,欲遷夏社,不可,作夏社。”

“社”在古代指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神廟、日子以及祭禮,如春社、秋社、社日;“稷”是穀神,古代君主祭祀“社”與“稷”。後來,“社稷”合而為一,久而久之,也就成了國家的代名詞。

長沙銅官窯裡有二件涉“社”器物,即“上田社”碗與“老尋家茶社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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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官窯青釉褐彩“上田社”記文碗)

對於“茶社瓶”的“社”字,可以作兩種理解。第一,古時有春社、秋社,社日中的人們各以社糕、社飯、社酒等相互饋贈,用為供養。此“茶社瓶”或為社日裝茶請客供養之用物。

第二,古時志趣相投者往往聚會結社。《都城紀勝》記載南京臨安有“茶湯會”,此會每遇諸山寺院作齋會,則往彼以茶湯助緣,供應會中善人。唐代飲茶之風興盛,或亦有某種“茶會”“茶社”之團體,而“社”中所用之茶瓶,或可稱為“茶社瓶”。《全唐詩》即載有“茶會”,如《惠福寺與陳留諸官茶會》《過長孫宅與朗上人茶會》等。

說到“上田社”碗,方家多將“上田”註解為日本商人的姓氏,而將“社”字理解為類似於日本當下的公司。

其實,中國古代的典籍裡多有“上田”的記載與解讀。如《毛詩正義》:“上田謂墾耕,下田謂土地。”《周禮註疏》:“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及會之,以下劑為率,謂可任者家二人。”《春秋公羊傳註疏》:“司空謹別田之高下善惡,分為三品:上田一歲一墾,中田二歲一墾,下田三,歲一墾;肥饒不得獨樂,墝埆不得獨苦,故三年一換主易居,財均力平,兵車素定,是謂均民力,彊國家。”《漢書》“食貨志”:“聖王量能授事,四民陳力受職。民受田,上田夫百畝、中田夫二百畝、下田夫三百畝,歲耕種者為不易上田,休一歲者為一易中田,休二歲者為再易下田,三歲更耕之,自爰其處。”

《舊唐書》裡也有“上田”“下田”,甚至“荒田”的明確記載,那應該是把按田“肥瘦”而定稅收的“尺子”:大曆五年(770)三月,“夏稅,上田畝稅六升,下田畝稅四升。秋稅,上田畝稅五升,下田畝稅三升。荒田開佃者,畝率二升。”代宗李豫時期出臺的這個政策,從時間上看,大體與銅官窯“上田社”碗的“出生期”相當,即唐中晚期。

論者以“上田”為日本姓氏,其實不然。據資料,古代日本人沒有姓,只有名。1870年,明治天皇頒佈了《平民苗字容許令》,准許包括以前不準擁有姓氏的平民在內的所有日本人擁有姓氏。1875年,頒佈《平民苗字必稱令》,規定所有日本人必須使用姓氏。此後,才有了日本的姓氏普及。因此,唐時期的日本,是否有“上田”之姓,值得商榷。

日本的“株式會社”,在中國相當於我們常說的股份公司。“株式”起源於18世紀,意為股份、股票和股權;會社有商會、合作社及有限公司等意思。

日本的姓氏與“株式會社”均是近代的產物,較銅官窯的“上田社”碗,晚了千年。可見,“上田社”題記碗,當為“窯人”為上田之“社”——上田的土地神而定製的專用祭器。它或用於裝祭品,或盛祭酒,屬於民間信仰中的物品,與銅官窯其他帶宗教色彩的題記器物,如“道林寺”“開元寺”“北禪院”“南臺寺”“麓山寺”的性質基本相同。

“均民力,彊國家。”上田、中田、下田是我國古代統治者按田土肥瘦來分配資源、人口,決定稅賦的一種土地制度。田社是古代奉祀田神——土地神的處所或神廟,三國時期的曹植在其《社頌序》中說道:“田則一州之膏腴,桑則天下之甲第,故封此桑,以為田社。”

出於對土地的依戀與崇拜,古人設“社”來祭祀上田,這應是銅官窯“上田社”題記的基本要義。同理,古代應有“中田社”“下田社”,甚至“荒田社”的存在,今天廣州增城有上田社,雲南普洱有中田社,漳州龍海有下田社,四川攀枝花有荒田社,這些“田社”,應與古代文獻、與銅官窯的“上田社”存在著一定的對應關係。

銅官窯詩文裡的“南朝雙壁”詩

長沙銅官窯詩文中有二首涉及到南北朝時期的二位著名僧人,一為釋寶月,一為志公禪師,他們可謂是銅官窯詩文裡的“南朝雙壁”。

1。齊武帝太樂令釋寶月

釋寶月,俗姓康,一說姓庾,胡人後裔,南朝蕭齊時期的詩僧、音樂家。其人,善解音律,頗有文名。

《南齊書·樂志》載:“《永平樂歌》者,竟陵王子良與諸文士造奏之。人為十曲。道人釋寶月辭頗美,上常被之管絃,而不列於樂官也。”

“不列於樂官”的釋寶月在另一部文獻中被明確記載為執掌國家音樂的太樂令。據元馬端臨《文獻通考》:“齊永明中,釋寶月為太樂令。”太樂令,“北齊為太常寺太樂署長官,從八品上,掌諸樂事。”品級雖不高,卻服務於帝王。《南齊書》:“太樂令一人,丞一人。”

《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輯得釋寶月詩五首,據明蔣一葵《堯山堂外紀》載:齊武帝“布衣時,嘗遊樊、鄧。登祚以後,追憶往事,作《估客樂》,曰:‘昔經樊鄧役,阻潮梅根渚。感憶追往事,意滿辭不敘。’帝使樂府令劉瑤管絃被之教習,卒遂無成。有人啟釋寶月善解音律,帝使奏之,旬日之中,便就諧合。敕歌者常重為感憶之聲。寶月又上雨曲,凡四章。”

南齊(479-502)是南北朝時期南朝的第二個朝代,僅有二十三年,為蕭道成所建,史稱南齊或南朝齊或蕭齊。齊武帝蕭賾,蕭道成長子,南朝齊第二位皇帝。建元四年(482)即位,年號永明,是為齊武帝,永明十一年(493)去世。《堯山堂外紀》中關於釋寶月的故事,說的是蕭賾“登祚以後”,也就是當上皇帝以後的事了。

釋寶月的生卒時間及生平不詳。據以上資料,可以推定,釋寶月當活躍在南齊存在的二十三年間。釋寶月向齊武帝獻“四章”,以及《文獻通考》載其永明中為太樂令的二件大事,當發生在蕭賾登上大寶之後——即公元482年到493年的十一年間。

與銅官窯詩一首近似的釋寶月詩,錄如下:

有僧長寄書,無信長相憶。

莫作瓶落井,一去無訊息。

後來,釋寶月“四章”詩中的第二章,即被“窯人”題寫上了長沙銅官窯,原詩如下:

有信數寄書,無信心相憶。

莫作瓶落井,一去無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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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官窯“有信數寄書”壺)

銅官“窯人”將第一個“信”字改成了“僧”字,將“數”字改成了“長”字,將“心”字改成了“長”字,其他原文不動。

我想,釋寶月詩的書寫者——銅官“窯人”,應該知道這首詩的作者是個佛門弟子,故改“信”成“僧”,變“數”為“長”,而易“心”為“長”,或者說,將“長”字,換了個位置。全詩,改了三個字,似乎在意境上,更接地氣了些。

如果說,釋寶月的原詩,更具禪意。那麼,三百年後,經“窯人”改造過的這首,或許就是“窯人”自己當時的心情寫照,已然蛻變成了一首表達愛慕,寄託相思的情詩了。

2。梁武帝“國師”志公禪師

釋寶月在蕭齊永明(482—493)時期任太樂令,無獨有偶,同時期的另外一位高僧——志公禪師的詩文也曾出現在銅官窯器物。

志公禪師(418—514),南北朝宋、齊、梁時期的高僧。據清嚴可均輯《全梁文》 卷七十一:“寶誌一作保志,俗姓朱,金城(今甘肅蘭州)人,宋泰始中年已五六十,俗呼為志公。齊永明中迎入華林園,尋住東宮後堂,天監十三年卒,葬鐘山。”

志公禪師年少出家,參禪開悟。劉宋泰始年間(466—471),即被稱為“神僧”。齊武帝供養禪師於華林園。後來,被粱武帝尊奉為“國師”,時常長談,請開示法要。由於梁武帝的倚重,也就有了清呂熊《女仙外史》“古來志公禪師,叫做‘緇衣宰相’”的記載。

志公禪師道行高深,《全梁文》稱其“跡拘塵垢,神遊冥寂,水火不能燋濡,蛇虎不能侵懼。”《全唐文》載“志公和尚者,實觀音大士之分形者歟。”

志公禪師於梁天監十三年即公元514年12月圓寂,世壽96歲。據史料,志公禪師去世前,似有預兆。《南史》卷七十六“隱逸下”:“天監十三年卒。將死,忽移寺金剛像出置戶外,語人云:‘菩薩當去。’旬日無疾而終。”

志公禪師圓寂後,梁武帝敕葬於金陵鐘山獨龍阜,並於墓旁建開善寺,諡“廣濟大師”。

銅官窯有近似志公禪師詩,錄如下:

我見他家死,心中熱如火。

不是憐此人,恐畏此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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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官窯“我見他家死”壺)

此詩與志公禪師《勸世唸佛文》中的“我見他人死,我心熱如火;不是熱他人,看看輪到我”四句基本相同,其意大體如下:你看到人家的離世,看到的只是人家的災難?不,你應該警惕,“不是熱他人,看看輪到我。”他告誡人們,他人遭災時,要感同身受,由人推己,常存悲憫之心。

忍辱波羅蜜是六波羅蜜之一,為大乘佛教的重要教理和修持法門。同時,忍辱作為一種品德修養,學佛必須學忍辱波羅蜜,所以,章炳麟如是說:“惟孔子亦曰克己復禮,浮屠有忍辱,皆自勝也。”

銅官窯有“忍”,“忍辱非人,非人忍辱”及“忍辱成端政(正)”等題記。其中,“忍辱成端政(正)”與《梁武帝問志公禪師因果經》中的“為人端正,從忍辱中來”一句意義接近,與唐釋道世《法苑珠林》卷六十八載的“為人端正,顏色潔白,輝容第一,見無不喜,從忍辱中來”內涵相同。

佛有“八忍”之說,所謂“忍為智之因,智為忍之果也。”“忍”反映了百忍成金的思想。只有忍受苦難,誠心修善,待死後輪迴轉世才能脫離苦海。

銅官窯器物上的系列“忍”題記反映了“安史之亂”後社會的動亂,人民生活的艱辛,也波及到了遠離中原、偏安南方的銅官,這是“窯人”寄託於宗教,希望於來世的現實表現,也是佛家經典,志公禪師、釋寶月詩文多現於銅官窯器物上的歷史前提。

創造之於銅官窯,是其在唐五代二百年間生存與發展的強勁核心,銅官“窯人”在釋寶月、志公禪師原詩的基礎上,稍加改造,即“創造”出來另外的語境,與原詩一起,不朽了千年。

(作者單位:中南大學當代東方藝術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