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_貫高之死

貫高是趙王張敖的臣子,張敖之妻魯元公主是劉邦和呂后之女,所以趙王實為劉邦之婿,

貫高殺劉邦,事因劉邦對以翁婿禮侍之的趙王無理謾罵而起的禍端。趙王知貫高有刺殺高祖之意,不同意並且有勸阻。

貫高之死可惜,他忠於自已的上級,如有這樣的手下,應該高興,但也給管理者提出問題:是怎麼管理好、用好這樣的手下,以發揮忠臣的最大能耐?這是領導的責任。這裡我很欣賞劉邦的赦免其罪的做法。

我鄙視成荀悅之說法,部分認可司馬光的看法,貫高之禍實源高祖自已,劉邦一向有輕謾人之個性,譬如前者之對酈生其、英布,濯足會客,被認為是大不敬;尚若高祖能以自以為尊貴之身行尊重他人之禮,並不會發生此事,所以錯不在貫高趙王,貫高雖行為激烈了一些,但不是不可原諒,從他的話語裡可以看出,他是個忠君愛國之人,是持節守禮之輩,並非小人。司馬光的分析有道理,但使趙王亡國者,並非都在貫高,其實他自已就有沒有約束好部下的責任。從某種程度上說,他甚至對不起貫高,因為沒有把他的才能用到該用的地方去。

所以,在某種程度上,我為貫高之死而感不值。士為知已者死,對忠臣之死,趙王雖活,並未有任何表示。倒是高祖,讓人感覺著有些知遇知恩。

上賢貫高為人,使洩公具告之曰:“張王已出。”因赦貫高。貫高喜曰:“吾王審出乎?”洩公曰:“然。”洩公曰:“上多足下,故赦足下。”貫高曰:“所以不死、一身無餘者,白張王不反也。今王已出,吾責已塞,死不恨矣。且人臣有篡弒之名,何面目復事上哉!縱上不殺我,我不愧於心乎!”乃昆仰絕亢,遂死。

荀悅論曰:貫高首為亂謀,殺主之賊;雖能證明其王,小亮不塞大逆,私行不贖公罪。《春秋》之義大居正,罪無赦可也。

臣光曰:高祖驕以失臣,貫高狠以亡君。使貫高謀逆者,高祖之過也;使張敖亡國者,貫高之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