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按首級記功,那殺幾十個人首級那麼多怎麼帶回去

斬首隻是古代計算軍功的一種方式,並不是唯一,否則也就太不公平了。

古代按首級記功,那殺幾十個人首級那麼多怎麼帶回去

用斬掉首級的數量來計算軍功,這一方式出自秦國,也就是商鞅變法之後,秦國開始採用這一方式,斬首一顆,就可以晉級,分田地,總之是好處多多,如果斬首三個以上,那還有額外的獎勵,所以像這種比較明確的功勞計算方式,再加上豐厚的獎勵,還是極大的刺激了秦國士兵的戰鬥力,這也是當時的秦軍勢不可擋的重要原因之一。

古代按首級記功,那殺幾十個人首級那麼多怎麼帶回去

當時的秦軍,一般情況在斬殺敵人後,只要條件允許,就會立刻取得敵軍的首級,然後左手拿著,右手拿著兵器,繼續衝殺,看起來十分的嚇人,秦軍也憑藉著這種不要命的打法,獲得了很多戰爭的勝利。可以說這種計算功勞的方式,在秦國的時候推行的最為徹底,但是到了後期,雖然斬首依然是重要的功勞計算方式,但是已經不是唯一了,因為軍事家們也看到了這種方式的弊端。

古代按首級記功,那殺幾十個人首級那麼多怎麼帶回去

首先我們要說一下正常的斬首計算功勞是怎麼進行的,那就是士兵斬殺一個敵人,那就要接著獲取他的首級,不然的話不算自己的功勞,但是這樣就有一個問題,在戰場上停下來獲取首級是非常危險的,往小了說可能會減緩戰鬥的速度影響程序,往大了說可能會有生命危險,被人偷襲,事實上死在正在斬首時計程車兵也不在少數。所以這種方式,雖然計算功勞比較簡單,但是實際操作的風險性還是不小的。

古代按首級記功,那殺幾十個人首級那麼多怎麼帶回去

然後是這種功勞的計算方式也並不公平,比如弓箭手,在很遠的地方射箭,射殺了很多敵人,但是他們卻沒有可能去斬獲首級,因為他們都沒有配備正常的近戰武器,只是遠遠的放箭,那麼他們的功勞豈不是就沒有了保障。另外,在戰場上總有一部分士兵會戰死,那麼戰死的這部分士兵的功勞該如何計算,肯定也有人渾水摸魚,收取不屬於自己的首級。另外後勤人員或者文官,按這個功勞計算方式,那就不可能獲得功績,這顯然也是不合適的,所以這種計算方式還是有很多弊端。

古代按首級記功,那殺幾十個人首級那麼多怎麼帶回去

因此秦朝過後,就再也沒有國家使用單一的用首級來計算軍功的方式了。還是大部分都會採用類似於集體榮譽的計算方式。比如,一個百人隊,如果殲滅了30個人,那麼就可以晉升一級,就這100個人都會晉級,如果有戰死的,那就撫卹,活著的人繼續晉級,類似這種的計功方式比較簡單,不需要斬首,因為每個百人隊的戰鬥區域大家都很瞭解,要計算一下戰鬥之後的屍體數量就可以估算出個大概。

古代按首級記功,那殺幾十個人首級那麼多怎麼帶回去

而且採用上級給下級記功的方式,把部隊更加算為一個整體。比如,一場戰鬥打贏了,帶頭的將軍會提拔,然後根據將軍的報告,很多副將也會被記錄功勞,然後再根據副將的報告,給伍長什長開始記功,這樣依次類推,逐級封賞,只要達到了戰略目的,也就可以算是功勞了。比如去刺探情報,這很少可能能產生斬首,他是獲得了重要情報,那價值也是不可估量的,肯定也算是大功一件。

古代按首級記功,那殺幾十個人首級那麼多怎麼帶回去

所以,用首級來計算軍功的這一方式,實際上是比較落後的,因為這強調的是士兵的單人作戰,有時候可能很多事情為了功勞,還不相互配合,這其實也是變相的削弱了戰鬥能力。而現在的戰爭,更強調的是配合協調,協同作戰,共進退,同甘共苦,所以採用這種集體計算功勞的方式更為合理,當然啦,如果一個士兵自己擊殺了對方的主將,那肯定也是大功一件,值得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