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出憫農的李紳,原來是個大貪官,死後都沒被放過

我們在小的時候肯定都學過一首詩《憫農》“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還有另一首“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 四海無閒田,農夫猶餓死。”這兩首詩其實都是唐代的詩人李紳寫的,早年間家道中落,雖然其祖父曾經當過宰相。但是在李紳六歲的時候,他的父親就去世了,他早年間一直與他的母親相依為命,非常悽苦,不久之後,他的母親也去世了,他開始了流浪生活,正是因為年輕時的悲慘境遇,使得他嚐盡人間疾苦,在不到30歲的時候就寫出了這樣的詩作。

寫出憫農的李紳,原來是個大貪官,死後都沒被放過

你一定認為他應該是一個正面形象吧,其實並非如此,李紳當官後,就逐漸的迷失了自我,逐漸變得奢靡了起來。早年間清苦的時候,他還對農民表現出悲憫的情感來,然而當上官後。他卻一反常態,相傳,他當官之後架子極大。此前曾有一個朋友叫李元將,與他交往的很好,他對李元將也一直以“叔叔”相稱。然而在他當上官後,卻一而再再而三的羞辱李元將,最終李元將稱其為“爺爺”,他才願意繼續與對方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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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官後,李紳的生活日漸奢靡,他尤其喜歡吃雞舌頭,所以僅一道菜就要殺幾百只活雞,連他家的後院都是死雞堆積如山。他在擔任節度使的時候,向當地的老百姓收取重稅,導致許多家庭家破人亡,不得不逃荒到外地,面對外人的冷嘲熱諷,他卻淡定的表示:“手捧麥子,飽滿的麥粒自然會留下,隨風飄走的都是秕糠。”可見其根本不管老百姓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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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李紳能夠從一個流浪的讀書人一躍成為權傾一時的奸臣呢?這就要從其仕途開始說起了,由於他年少時刻苦讀書,所以頗有文采,27歲就高中進士,做官後,他參與了當時著名的牛李黨爭,唐武宗會昌五年,他擔任淮南節度使,為巴結李黨魁首李吉甫,他以貪贓枉法,強娶民女的罪名錯殺了揚州江都縣尉吳湘,公報私仇、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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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俗話說得好,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最終李紳等來了爭議的懲罰,公元847年,唐宣宗繼位,李德裕遭到罷免,李紳一下子沒了靠山,吳湘的哥哥吳汝納替弟弟平反,稱其貪汙數目小,不至死罪,而且強娶民女更是沒有的事情,最終該案被平反,當時李紳雖然已經去世,但是皇帝還是判他“削紳三官,子孫不得仕。”,也就是子子孫孫全部無法做官,也算是罪有應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