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欽差能幫皇帝處理許多事實,什麼時候皇帝不能派遣欽差呢?

導語:派遣欽差能幫皇帝處理許多事實,什麼時候皇帝不能派遣欽差呢?

派遣欽差能夠處理某些事務,但欽差的派遣並不是隨心所欲和無節制的。清代著名學者趙翼就反對派遣欽差。理由大概有三:第一,欽差借重其權勢索要賄賂,貽害官府。他說:“其中未嘗無公正之人,能廉潔持身,平反定獄,然不可多得也。不肖者則因以為利,藉權索賄,動至數萬金,小民之受累猶少,官府之被禍已深。”不可否認,有廉潔之欽差,但不可多得。他還以明朝之科道官孝敬劉瑾來例證欽差索要賄賂:“前明劉謹竊柄時,科道出使歸,例以千金為饋,猶覺其細已甚也,何況齊梁臺使僅索雞豚果慄之類,固不足數矣。”第二,派欽差外出是不信任地方官,放縱地方官員懶惰,敗壞政體。“夫外吏不可信而遣朝官,小官不可信而遣大僚,宜其勵官方而達民隱,乃滋累更甚,則不如不遣之為愈也。”第三,欽差外出逾越禮制,僧越無度,騷擾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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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翼以漢代事例論證其說法:“後漢桓帝數遣黃門常侍及中使伯榮往來甘陵。伯榮尤驕蹇,所經郡國,莫不迎送禮謁。陳忠上言‘使者所過,威權翕赫,震動郡縣。王侯二千石為伯榮獨拜車下,儀體上僭,侔於人主。長吏懼責,發人修道,緒理亭傳,徵役無度,老幼相隨,動以萬計。賂遺僕從,人數百匹。頓路呼嗟,莫不叩心。’後代欽差之弊往往類此。”總的來說,雖然清代的欽差沒有清代之前的欽差那樣瘋狂斂財、娼狂和僧越,但趙翼論欽差之害,以清朝之前的事例來說明,實際上是借古諷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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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護主要有兩種:一是官員迴護前任官員的錯誤,二是官員迴護自己任期內的錯誤。新任官與前任官之間通常沒有直接的利害衝突,並且,如果能夠舉發前任官員的錯誤並提出改正措施,很容易得到皇帝的賞識,在輿論上也被認為是公正無私、公忠體國的表現,還能為破除前任官員的弊政,為自己的施政鋪平道路,並獲得百姓和輿論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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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以現任官員與前任官員之間通常沒有直接的利害糾葛,故皇帝常常令新任官員查辦前任官員任期內的事務,無需專門派遣欽差前往辦理。如乾隆六十年(五月,覺羅長麟署理閩浙總督。先前,福州將軍魁倫彈劾閩浙總督伍拉納和巡撫浦霖平日漫無整頓,致使海盜肆意出沒,又任意侵挪倉庫。乾隆帝並未派遣欽差審理此案,而是讓新任總督長麟辦理此事。又道光十九年,刑部尚書隆文在山西申辦強盜大案月餘,依舊無所獲,敷衍上奏。恰巧巡撫申啟賢去世,隆文“遂請教新撫查辦,而率司員回京矣。”道光帝在上諭中說:“新任巡撫楊國楨甫經簡任,無所用其迴護。著於到任後,另委精明諳練之員嚴行查辦,務期水落石出,不得剋期草率取結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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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差肩皇命出使各地,回京後又將辦理情形奏報給皇帝。換言之,欽差有資訊交流的功能,使內外疏通,上意下達而下情上聞。工科左給事中姚文然這樣述說巡按御史交流資訊的功能:“朝廷設官,內外分離,部院大臣不能出外,督撫重臣不能入內,惟巡按一官,出奉王命,有弊必糾,入侍臺班,有聞必告,所以流通內外,察吏安民,為任甚重。”欽差被認為是能夠將下情上達的人,故人多希望將地方的不平之事透過欽差上達天聽。稅關人員常勒索過往商人、行人,形象極差。舒位—《杭州關紀事》一詩,描寫稅關人員的蠻橫與習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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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官中,以督撫為尊,下級官員仰承督撫鼻息,以督撫之意為己意。對於地方事務,官員們往往私下解決。給事中周賠徽批評道:“外省積弊,上下通同一氣,無論尋常事件,顛倒是非,即欽交案件,亦任意拖延,通融消化。地方以倖免為常,上官以無事為福。甚或上司被屬員挾制,瞻徇迴護,莫可如何。更有現任上司,屬員拜認師生,凡事略分言情,無所顧忌,遇有贓款敗露及申辦錯謬、倉庫虧空等事,不但不加參劾,贓款則假詞代為桓飾,案件則供詳聽其抽換,虧空則飭屬均為攤補。”上下串通,在結成利益共同體的情況下,督撫等地方官員不會上報對自己不利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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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八年,道光帝大力整頓財政,一邊廣開財源,一邊大力縮減開支。一個小小的縣令竟然虧空萬餘兩,若被御史或皇帝得知,一定會派欽差前來查辦,四川官場必定會發生一場政治地震。朱在東留有一手,接受其饋送的官員、饋送的數目具有清單記載,有憑有據,受過朱在東好處的諸官員想不承認都難。若朱在東因此而遭嚴懲,必不會善罷甘休,這樣下去只有一個不言自明的慘淡結局:歷任將軍院司道府跟著朱在東陪葬,魚若死網也破。也許正是總督琦善細細掂量了朱在東赴京具控的後果,以至於案件遷延半年而未舉發。雖然扣押朱在東遷延不辦的前景尚不明朗,但朱在東赴京控告的結局,想必四川官員已經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