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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侍省是隋唐時期新設定的宦官機構。
隋唐之前,內廷宦官多分屬兩個系統。
如秦漢時代既有中常侍,又有大長秋;北齊有掌出入門閣的中侍中省,又有掌諸宮闈的長秋寺。
兩個系統地位大致相當,互不統屬。
就其職務性質而言,一是充作天子近侍,一是主管後宮事務,兩者約略有所區別。
隋唐內侍省的建立,改變了宦官機構的傳統格局。
這種變化,一方面提高了宦官機構的地位,另一方面也使得有關宦官機構趨於集中統一。
1、隋唐宦官的機構——內侍省
隋初建置內侍省之後,其名稱屢經改易,先後有內侍省、長秋監、內侍監、司宮臺等名稱。至唐中宗神龍年間之後,迄止唐代末期,內侍省的名稱遂一直沿用未變。
內侍省之“省”,不同於通常所云中央三省六部之“省”。根據隋唐制度,“三省”係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
三省同為最高政務機構,其長官分別為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三省長官“共議國政,此宰相職也”(《新唐書·百官志》)。
除上述三省之外,時另有秘書省、殿中省、內侍省。
後三省的長官一般稱作“監”,其職權品秩明顯低於前三省的長官。
前三省的長官乃“宰相職也”,後三省的長官列屬於“諸卿”等級。
唐初裁抑宦官勢力,規定內待省不立三品官,以內侍為之長,不任以事,官居從四品上。
唐玄宗天寶作間,始置內侍監二人,以為本省長官,官秩為從三品,掌內侍奉、宣制令。其下又以少監、內侍為之副,少監員為二人,內侍員為四人,皆為從四品上。
根據《唐六典》、《通典》、《舊唐書·職官志》、《新唐書·百官志》等史籍記載,內侍省的主要官員,除了上述監、少監,內侍之外,另有:
(1)內常侍,員六人正五品下,掌通判省事。
(2)內給事,員十人,從五品下,掌承旨勞問、分判省事。下有主事二人,從九品下。又有令史,書令史等佐吏。
(3)內謁者監,員十人,正六品下,掌儀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婦名帳。
(4)內謁者,員十二人,從八品下,掌者親命婦朝集班位。
(5)內寺伯,員六人,正七品下,掌糾察宮內不法。
(7)寺人,員六人,從七品下,掌皇后出入執御刀冗從。
內侍省統領掖庭、宮闈、奚官、內僕、內府、內坊等六局:
掖庭局:
披庭局掌宮禁女工、宮人名籍等事。有令二人,從七品下,丞三人,從八品下。又有掌教習宮人書算眾藝之事的宮教博士二人,從九品下;掌工役雜作之事的監作四人,從九品下。
此外,還有令史、計史、書令史等佐吏。
宮闈局:
宮闈局掌侍奉宮闈,出入管鑰等事。有令二人,從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下。又有令史三人,書吏六人,掌承傳諸門管鑰的內閽人二十人,掌中宮傘扇的內掌扇十六人。宮闈局並總小給使及無品宦官侍奉內廷。凡無品宦官,稱為內給使。內給使無常員。
奚官局:
奚官局掌奚隸工役、宮官品命、宮人醫藥喪葬等事。
有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又有書令史、書吏、典事、藥童、掌固等佐吏。
內僕局:
內僕局掌中官后妃車乘出入導引等事。有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又有書令史二人,書吏四人,掌習車輿雜畜的駕士二百人。還有掌檢校車乘的典事等佐支。
內府局:
內府局掌中藏寶貨給納之數以及供燈燭、湯沐、張設等事。有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又有書令史、吏、典史、掌固、典事等佐吏。
內坊局:
內坊局又稱太子內坊局,掌東宮閣內及宮人糧稟。內坊局初隸東宮,自唐玄宗開元二十七年後改隸內侍省。其地位高於上述其他五局。有令二人,從五品下,丞二人,從七品下。
又有掌序導賓客的坊事五人,從八品下;掌宮內儀式導引、通傳勞問、糾劾非違、察出納等事的典直四人,正九品下;掌帥閣人、內給使以供其事的閣帥六人;掌諸門出入管鑰及傘扇燈燭之事的內閣人八人;掌車乘事務的內廄尉二人。此外,還有錄事、令史、書令史、典事、駕士、亭長、掌固等佐吏。
2、唐代宦官專權的根源——使職差遣
唐代宦官專權主要是透過使職差遣而實現的。
所謂使職差遣,本為臨時差遣某官充使主持某事之意,事畢其使職即罷。
唐代使職差遣制度的發展,表現出兩種趨勢:
一是差遣官逐漸侵奪甚至完全取代了原本負責該項事務的職事官的職權,二是臨時差遣的使職,往往演化成為固定設定的官職。
唐代的宦官,就是透過差遣充使而掠取了多方面的權力,並形成了一個由宦官把持的內諸司使行政系統。
關於唐代的北衙諸司使,史籍中缺乏明確系統的記載,唐代人一般泛稱為“二十四內司。
根據有關史籍中的零星記載,唐代宦官出任內外使職的情形比較複雜,涉及範圍也比較廣泛。
就宦官所出任的內外使職的性質而言,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型別。
(1)與中樞機要有關的使職
樞密使:
樞密使是為當時宦官所擔任的最重要的使職之一。
早在唐代宗時期,即已開始以宦官掌管樞密事務。據《資治通鑑》記載,代宗大曆元年時,即有宦官董秀掌樞密”。至唐憲宗元和年間,“始置樞密使二人”,正式設定了樞密使官職。
宦官始掌樞密時,職權範圍尚受到一定限制。
“代宗永泰中,置內樞密使,以宦者為之,初不置司局,但有屋三楹,貯文書而已。其職掌惟受表奏,於內中進呈。若人主有所處分,則宣付中書門下施行。”
其後,樞密使逐漸侵奪宰相之權,出現了所謂“宰相、樞密共參國政”的局面。
樞密使官職的設定及其職權範圍的不斷擴大,為唐代後期宦官的干政專權提供了新的渠道。當時的一些權閹,多以樞密使的名義執掌機密並參預軍國大事的議決,甚至決定君主的廢立。
樞密使的實力雖不及神策中尉,但卻有更多的參預中樞機要政務的機會。
兩樞密使與神策軍兩中尉時並稱為“四貴”,均為唐代後期宦官賴以專權的重要官職。
宣徽使:
宣徽使的始置,最晚不遲於代宗時期。
如宦官西門珍在代宗大曆作間“擢居宣徽”。
其後,因職司繁重,宣徽院又分為南北二院,“唐置宣徽南北院使,有副使”。
如宦官劉遵禮會昌六年任宣徽北院使,次年改任宣徽南院使。
宣徽使的職掌,主要是“總領內諸司及三班內侍之籍,郊祀、朝會、宴飧、供帳之事”。
由此可知,宣徽使處在通管北衙內諸司的地位。
但是,宣徽使無疑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參預中樞機要事務。樞密副使可以兼領宣徽使,宣徽南北二院使“亦有兼樞密副使籤書樞密院者”。
鹹通二年,宣徽使楊公慶至中書省“出斜封文書以授(宰相杜)悰”,可見宣徽使又可承擔傳宣詔敕的職責。
學士使:
唐代設翰林學士之職,參掌機密,與聞大政,“當時目為“內相”。
充任其職者,多為所謂賢良文學之士。宦官透過充任學士使,介於君主與翰林學士之間,“進則承睿旨而宣於下,退則受嘉謨而達於上”。
例如宦官吳承泌以“精識通才,光膺是選”,充任學士使;從而“絲綸夜出,得以講陳”,有權參預中樞機務。
閣門使:
唐代中書省設有通事舍人之職,掌納貢通表、朝見引納等事。“唐中世置閣門使,以宦者為之,掌供奉朝會,贊引親王、宰相、百官、蕃客朝見辭,唐初中書通事舍人之職也”。
這就是說,宦官充任閣門使,逐漸侵奪了中書通事舍人的職權。擔任過閣門使的宦官,有吳德應、田獻銛等人。
(2)與軍事活動有關的使職
神策軍中尉:
宦官典領禁軍的事例,唐代中期已多有發生。但是,宦官專斷禁軍正式形成制度,卻是從唐德宗時期才開始的。唐代君主直轄的侍衛禁軍,時稱“北軍”,主要包括左右羽林、左右龍武、左右神武、左右神策、左右神威等軍。
其中神策軍勢力在諸禁軍之上,是中央禁軍中的嫡系主力,亦是唐中央朝廷在藩鎮割拼形式下賴以生存的重要支柱。神策軍的統領權,就是由宦官完全把持專斷的。
神策軍初設於天寶年間,原為戍邊軍隊,與宦官無涉。
唐肅宗時,“以陝西節度使郭英乂領神策軍,使內侍魚朝恩監其軍:英乂入為僕射,朝恩專將之”。
建中年間,奉命討伐叛軍的涇源節度使出征途中,反而調轉矛頭率軍進攻唐都長安,史稱“涇源兵變”。
唐德宗面對兵臨城下的局勢,“召禁軍御賊”禁軍平時訓練無素,“是時並無至者”德宗無奈只得棄城逃跑。
經此事件,德宗還京後,“頗忌宿將,凡握兵多者,悉罷之”,禁軍復又由宦官竇文場、霍仙鳴分別統領。
貞元初年,德宗進一步健全和擴充了神策軍,使其成為了中央朝廷最主要的武裝力量。
至貞元十二年,乃正式確立了宦官在神策軍中的統帥地位。自此之後,直至唐末,宦官專斷神策禁軍成為定製。
除竇文場、霍仙鳴之外,其他宦官如第五守亮、楊志廉、孫榮義、吐突承璀、馬存亮、吐突士曄、王守澄、仇士良、魚弘志、田令孜、楊玄價,楊欽義、楊玄寔、楊復恭,西門重遂等人均曾先後就任過神策中尉之職。
監軍使:
除了禁軍中尉之外,監軍使是為唐代宦官所擔任的最重要的軍事使職。據《通典》,自唐玄宗開元年間,始以宦官充任監軍使,以監視率軍出征的將帥。其後,宦官監軍制度不斷髮展。
至唐代後期,宦官監軍的範圍更為普遍,天下諸道凡有兵馬處莫不設監軍。監軍已成為各方鎮普遍存在的常設機構,監軍使得以置印,並有副監、小使、判官等佐官屬吏。
觀軍容使:
觀軍容使名,始自唐肅宗時期的宦官魚朝恩。安史之亂後期,肅宗以魚朝恩為“觀軍容宣慰處置使”。
至代宗時,又更其號為“天下觀軍容宣慰處置使”。觀軍容使系由監軍使發展而來,但其名份職權均高於一般的監軍使。唐代後期的習俗,多以“軍容”作為對權閹的尊稱。
招討使:
招討使系率軍出征討叛的主帥,唐代多以重臣或地方軍政長官兼任。戰事結束,其職旋即撤銷。
唐代宦官監掌軍事,一般是以監軍使的名義,但亦有宦官直接出任招討使的例項。
如唐玄宗時期的宦官楊思勗即曾多次作為招討使統兵出征。再如唐憲宗曾下詔委任宦官吐突承璀為“行營招討處置使”,統率左右神策禁軍及河中、河南、浙西、宣歙等兵,以討伐叛軍。李鄜、白居易等諫官對此表示反對,“謂古無中人位大帥,恐為四方笑”。憲宗乃更其名為“招討宣慰使”。
排陣使:
排陣使亦為宦官擔任的軍事使職之一。王仙芝、黃巢起義爆發後,招討使宋威率軍鎮壓,隨軍的宦官楊復光時任“排陣使”。
宋威戰後,楊復光“總其兵權”。
護駕使:
護駕使當為臨時差派宦官擔任的軍事使職。黃巢起義軍攻入長安前夕,權閹田令孜擁持唐僖宗倉惶西逃。僖宗乃詔令田令孜為“十軍十二衛觀軍容制置左右神策護駕使”。
館驛使:
館驛使本以御史為之,“兩河用兵,憲宗任宦人為館驛使,檢稽出納” 。在討伐藩鎮王承宗叛亂時,唐憲宗任用吐突承璀為行營招討處置使,同時以“內侍省常侍宋惟澄為河南、陝州、河陽已來館驛使,內官曹進玉、劉國珍、馬江朝等分為河北行營糧料館驛等使”。可知館驛使職掌與行軍供應有關。
內飛龍使:
唐代“以中官為內飛龍使”,主管內廄馬匹事務。據有關記載,宦官劉克明等人弒唐敬宗之後,“於時,樞密使王守澄、楊承和,中尉梁守謙、魏從簡,與宰相裴度共迎江王,發左右神策及六軍、飛龍兵討之”。
由此可知,內飛龍使亦有兵可領。當時的一些權閹,如馬存亮、楊復恭等人,均曾從中尉、樞密使的職位上退為內飛龍使。魚朝恩曾兼領內飛龍使,程元振曾任飛龍使。這些跡象表明,內飛龍使的地位似高於其他諸使。
(3)與經濟事務及內廷雜作有關的使職
市舶使:
唐代於廣州設定市舶使,掌管外來船舶稅收貿易事務。“唐置市舶使於廣州以收商舶之利,時以宦者為之”。
史籍中屢有“中人之市舶者”、“監軍領市舶使”之類的記載。
《舊唐書·代宗紀》亦記載了廣德元年,宦官市舶使呂太一在廣州反叛的事件。從上述記載中可以看出,市舶使之是多以宦官充任的。
內莊宅使:
唐代設有管理兩京地區官府莊田以及其他產業的莊宅使一職,另設有由宦官充任的內莊宅使,管理皇室莊田以及其他產業。宦官吐突承璀、田紹宗等人即曾任內莊宅使之職。
營田使:
營田使當主管有關屯田事務。該項事務本歸司農寺。安史之亂以後,權閹李輔國曾兼領營田等使。
群牧使:
群收使當主管有關牧監事務。該項事務本歸太僕寺。安史之亂以後,李輔國曾兼領隴右群牧等使。
(4)與宮苑管理事務有關的使職
宮苑使、裁接使、總監使:
苑囿園池事務本歸司農寺管轄,後以宦官充任宮苑、裁接、總監諸使典領。唐肅宗時期的權閹李輔國即曾同時兼領上述諸使。
五坊使:
《唐會要》雲:“五坊,謂雕、鶻、鷹、鷂、狗,共為五坊,宮苑舊以一使掌之。自寶應二年後,五坊使入隸內宮苑使”。
據此,五坊使之職當為典領雕、鶻、鷹、鷂、狗諸坊事務,其後又與宮苑使合併為一使,故名五坊宮苑使。
李輔國、仇士良等宦官均曾典領過其職。
教坊使:
《舊唐書·職官志》雲:“武德已來置(內教坊)于禁中,以按習雅樂,以中官充使”。
《新唐書·百官志》雲:開元初,“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優、雜技,自是不隸太常,以中官為教坊使”。宦官彭獻忠曾任教坊使之職。
(5)其他型別的使職
鴻臚禮賓使:
唐代鴻臚寺轄有禮賓院,“掌四夷之客”。宦官魚朝恩曾兼領鴻臚禮賓使。
宣宗大中年間,宦官田紹宗亦以內莊宅使“兼鴻臚禮賓等使”。
皇城使:
宋代人王旦雲,唐代內諸司使包括有皇城使。“皇城,司門也。”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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