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一寺廟中,過路婦女離奇失蹤,監察御史僅憑一張白紙擒獲真兇

如今政法部門辦案都嚴格遵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不能誘供,更不能刑訊逼供。但在古代,由於社會觀念與現代不同,刑訊和誘供都是合法的審訊方式,鞭笞、杖打、壓棍等肉刑也都列入法典。而且古代因為科技落後,缺乏技偵手段,因此更多地要依靠審訊人員的經驗和智謀。為了破案,審案者想盡一切辦法與罪犯周旋,使用了一些在如今看來匪夷所思的偵訊手段。明代文獻《皇明諸司公案》就記載了一起明代監察御史韓邦域用一張白紙偵破離奇兇案的事例。

福建延平府永安縣有個百姓叫曾節,其妻室姓甘。明萬曆二十三年某日,因甘母腹痛,孃家來人急請甘氏歸寧,聽說母親生病,甘氏心急如焚,立即趕往孃家探視。

明朝一寺廟中,過路婦女離奇失蹤,監察御史僅憑一張白紙擒獲真兇

剛過了三天,曾節母親的壽辰到了,他便寄信到甘家,讓甘氏回來給婆婆祝壽。舊時,婆母的壽辰是件大事,媳婦不可缺席,曾節的岳母聞訊後就讓兒子甘尚送姐姐回去。

姐弟倆走到離曾家五里時,甘母又腹痛,家人趕上他倆,讓甘尚趕緊回去。甘氏心中著急,就對弟弟說離家只有五里了,她認得路,可以自己回去,催促弟弟速速回家照顧母親,一定要好生服侍。甘尚覺得光天化日之下,又是大路官道,姐姐即使獨行也無安全之虞,所以就先行返回了。

第二天,曾節見妻子未回,他怕誤了母親壽禮,心中焦急,便趕去岳母孃家迎接。不料岳母說昨天已讓小兒子甘尚送姐姐回去了。曾節大驚,說並未見到妻子回來。甘尚聽後也很驚駭,覺得事有蹊蹺,不禁起了狐疑。他指責姐夫因不滿姐姐在臨近婆婆壽辰時離家,把她打死掩埋了,卻來誣賴甘家。曾節又驚又怒,也反指甘家因不滿甘氏不顧母親生病卻趕著為婆母做壽而把她害死了。兩人吵將起來,最後對簿公堂。

永安知縣姓曹,曹縣令接報後升堂審案。曾節遞上了狀紙,狀告為嚴究妻命事:“節娶甘氏,結髮為妻。因岳母病,節妻歸寧,已經四日。狠舅甘尚送歸,半路徑自回家。妻身至今並無下落,非伊謀害,人在何處?乞嚴究根因,有無送歸,是否謀害。生斷還聚,死則收骸,庶命不冤,王法不亂。”

甘尚也遞上訴狀,“狀告為矯命賴飾事:尚姊甘氏,嫁惡曾節。琴瑟不和,累致反目。前歸看母,隨即送回。因何觸怒,節私打死,沉匿身屍,反賴未歸,希圖掩飾。大路步回,眾目共睹,安得誣陷未歸謀害?乞究死根因,尋屍下落。死得雪冤,民不遭陷。泣訴。”

曹縣令看了他們的訴狀,又對兩人分別訊問,也覺案情離奇。按理,這兩人一個是甘氏的親弟弟,一個是她丈夫,都是至親,平日也無齟齬,怎會下此毒手?他又傳喚了兩家鄰里,讓他們作證,鄰居都說甘氏那天確實回了孃家,三天後也見甘尚送甘氏上了官道。

曹縣令大惑不解,但他認定甘氏失蹤已成事實,曾節和甘尚兩人中必有一人隱匿真相。於是他便對二人動刑,但他們都抵死不認罪,縣令也束手無策,只能將此案作疑案存檔,再將兩人收押待審。

明朝一寺廟中,過路婦女離奇失蹤,監察御史僅憑一張白紙擒獲真兇

半年後,監察御史韓邦域來福建巡視,釐清舊案,查問冤獄。曾節於獄中再次擬狀上告,韓御史查閱案卷後提審曾節,他問曾節:“你小舅子既然說親自送到半路,其中亦別有岐路否?”曾節說:“左邊是大官路,約三里可到高仰寺。”韓御史又問:“寺中有些什麼人?”曾節答:“有二三個和尚。我亦曾去問過,他們都說並未見婦人經過。”韓御史聞言微微沉吟,心中疑竇頓生,他覺得甘氏一定是走錯了路,這座寺廟中必有問題!

明朝一寺廟中,過路婦女離奇失蹤,監察御史僅憑一張白紙擒獲真兇

韓御史故意將曾節的狀子駁回,然後私下對心腹唐華說:“曾節妻在路中失落,必被高仰寺和尚所拐騙。我明日故趕你出去,你可往此寺披剃為侍者,探聽出此婦人下落,再重用你。”

次日,韓御史尋了一件小事,藉故發飆,將唐華杖責十板,趕出了衙門。唐華忿恨難忍,背起鋪蓋直奔高仰寺,向寺主僧真聰哭訴緣由,表示想剃髮出家。真聰相信了就收他為徒。

唐華是聽差出身,長得很漂亮,還聰明伶俐,善解人意,真聰很喜歡他,把原來的貼身侍者打發去打雜了,讓唐華服侍他,兩人親密無間,到了“寢則同床,出則同伴”的程度,幾乎無話不談。

那個被打發了的侍者對真聰的喜新厭舊十分不滿,背後多有抱怨,唐華也故意與他接近,對他表示同情,那人便對唐華訴說了他平日看到真聰的種種惡行。漸漸地,唐華就套出了事情的真相。

原來那天甘尚告別姐姐後,甘氏獨自行走,不久遇到兩個和尚,他們詢問甘氏往何處去,甘氏答說要回曾家。那倆和尚見她孤身一人,而且年輕貌美,便起了邪念,哄騙她道:“我們也是去曾家化緣,可一起從莊邊大路走。”

明朝一寺廟中,過路婦女離奇失蹤,監察御史僅憑一張白紙擒獲真兇

古代的婦女平時很少出門,即使是孃家與婆家之間的路也記得不是十分清楚,再說對兩個出家人也沒有戒心,就跟著他們走了。行了三四里,見有一寺廟,她覺得奇怪,就問:“我之前出門未曾碰到路邊有廟宇,莫非走錯路了?”

和尚騙她道:“路途並未有錯,此去更近,這廟你沒來過嗎?其中多有景緻,可去一看,以暫歇腳力如何?”甘氏已覺不祥,拒絕入寺,兩個和尚見四周無人,就把她強行劫持進去。到了僧房,兩人各強辱她一次。

明朝一寺廟中,過路婦女離奇失蹤,監察御史僅憑一張白紙擒獲真兇

由於明代推行程朱理學,對婦女的要求是“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所以婦女視貞潔如生命,這種被辱的事是絕不會說出去的。所以兩個和尚並不擔心惡行暴露,事後就把她放了,還嬉笑著給她指路:“你必須從之前來的路往右邊去,方才是你家。” 可是沒想到甘氏十分剛烈,她受此大辱羞憤萬分,狠狠地罵道:“你們兩個賊禿竟如此可惡,待我回家報知我丈夫,定將你們千刀萬剮。”

倆和尚聞言驚恐起來,怕甘氏回去後真的告訴家人,惹來大禍,於是兩人咬牙嘀咕說:“一不做,二不休,不如扯回寺中,莫放她去。” 於是他們又把甘氏重新劫回寺內,每夜輪流羞辱折磨,一月過後,甘氏不幸染病。和尚私下商議道:“寺中人來人往,留她在此,甚難防護,終為後患,不如將她縊死。”於是當夜就把甘氏縊死了,然後埋在後園梨樹林中,他們以為沒人知道,其實卻被真聰原來那個侍者看見了,只是他害怕被滅口,沒敢聲張。

數日後,韓御史結束了在永安的工作,準備離開去巡視下一個地方。啟程那天,縣裡一眾官員都去相送,一路送到了高仰寺。韓御史入寺遊玩,縣官見韓御史興致很高,久久不願離去,就命手下在大殿按排酒席。席間,韓御史與眾官員放懷暢飲。

天色將晚,大殿內也暗了下來。突然一個蓬頭垢面,看不清面目的人闖進來,拿著狀子跪在案前告狀。韓御史命人接過狀子,在燈下高聲讀道:“告狀婦甘氏,狀告為強姦殺命事:氏往母家看病,弟甘尚送回,半路先歸。冤遭兇僧真聰、真慧錯指路程,哄至高仰寺,強扯入奸,輪夜淫汙。經月染病,夜行縊死,埋屍後園枯梨樹下。冤魂鬱結,慘屈彌天。幸遇明臺,照臨山剎,不昧靈魂,負屈投光。誅僧懲淫,幽冥感戴。故父甘鼎,代書抱告。”

韓御史怒道:“高仰寺不就是此寺嗎,這些和尚這麼淫邪?”隨即把狀子遞給一名官員看,他接過一看,卻是一張白紙,心下疑異,轉遞給身旁另一位官員看。可他看後也驚訝道:“何故一張白紙?”於是他們起身稟報說:“剛才大人接讀此狀,何故學生二人共看,只是白紙,並無一字?”韓御史笑著說:“這是什麼話!難道二位老先生近視了嗎?再讓我來讀給你們二位聽。”可是韓御史接過狀子後也大驚道:“果然是白紙啊,何其異哉!何其異哉!”當時嚇得大家面面相覷,再想到狀子是甘氏已故父親寫的,於是大家都說是冤鬼告狀。

其實這個訴狀是韓御史自寫的,已經熟記在心,然後派一個人扮做冤鬼拿白紙來告狀,他自己宣讀,以此讓眾人知道真相,並恐嚇寺僧,還以冤鬼告狀來揭破案情,同時隱瞞了唐華臥底打探的事,可謂一舉三得。

韓御史問道:“持狀之人何在?”手下見假扮冤鬼的人已經脫離身去了,便故做神秘地說:“狀子剛剛遞上去,那人已化作一陣風去了。”大家聽了更相信是鬼怪告狀了。韓御史說:“狀子的內容我已經記得了。”其他官員也說:“剛才聽韓御史讀了,我們也都記得。”韓御史說:“把眾僧抓到後園梨樹下,一同去勘驗!”手下各荷鋤擁入後園,但那是一片梨樹林,不知道埋在哪棵樹下,只見唐華站在一株梨樹邊。韓御史就指著此樹說:“可在此挖掘,如果真有冤,應該能挖到屍體。”一干人掘下三四尺,便見草蓆,裹著一婦人,屍全未朽爛,其頸尚有索痕,大家都歎服韓御史真是城隍爺啊。於是將寺僧全部抓捕訊問。鐵證面前真聰、真慧只得服罪。韓御史又責問兩個侍者:“你緣何不救人,又不告發?”那個真聰原來的侍者說:“我年幼不敢阻攔他,又告他不得,乞求饒我一命。”唐華則說:“他們殺人在先,我出家在後,完全不知其事,怎麼去告發?”縣裡其他官員也說:“此兩侍者說的亦有理,還是赦免他們吧。”

於是韓御史說,真聰、真慧這兩個和尚拐騙婦女,還將她殺害,埋屍後院,其行為之兇殘,形同羅剎。他們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但是甘氏的冤魂沒有放過他們,用一張白紙揭露了兩個惡僧的罪行,申訴了冤情,所以惡有惡報,誰說舉頭三尺沒有神明?他當場判決將兩個兇僧處斬,並將曾節、甘尚二人釋放。

明朝一寺廟中,過路婦女離奇失蹤,監察御史僅憑一張白紙擒獲真兇

韓御史的判決有理有據,義正辭嚴,既嚴懲了罪犯,又還了被害者一個公道,還洗清了曾節、甘尚二人蒙受的冤屈,同時還藉此案警示眾人,要牢記舉頭三尺有神明,做了惡,是逃不過懲處的。

古代的社會情況與現代大不相同,當時人煙稀少,即使是白天的官道上也是罕有人跡,這才使歹人青天白日在大路上劫持婦女有了可能。那時既沒有影像監控、指紋鑑別等技術手段,連可以辨別氣味的警犬都沒有,破案只能靠偵辦人員縝密嚴謹的邏輯判斷和推理,所以審案官員一定要具備豐富的閱歷和成熟的心智。在曹知縣眼中的無頭疑案,在韓御史那裡就迎刃而解了,曹知縣如果當時就能做出像韓御史一樣的判斷,那麼就能救出甘氏,畢竟她一個月後才被殺害的,所以一個能吏可救人於水火,而一個庸官卻能誤人性命。

也因為當時沒有科學取證手段,韓御史即使確鑿掌握了和尚行兇的罪惡,也不一定能讓他們認罪,只要他們咬死不承認,也無法確認人是他們殺的。所以韓御史就發動心理攻勢,利用那時人們的迷信心理,導演了一出冤鬼告狀的好戲,這種方式在如今看來就是誘供,可在當時卻是智慧而有效的辦法。

明朝一寺廟中,過路婦女離奇失蹤,監察御史僅憑一張白紙擒獲真兇

人們一般認為,古時的寺廟是佛門清淨之地,和尚們也都是跳出五行的六根清淨之人,所以佛門是個安靜祥和之處。其實不然,以前的寺廟中往往魚龍混雜,有些和尚出家只圖飽腹,並非一心向佛,比如朱元璋;還有些甚至是負案在身的逃犯,遁入寺廟只為藏身。所以寺廟裡也常有罪案發生,比如以送子行善為名,誘騙婦女,行汙穢之事。當時的民眾對這些也心知肚明,所以舊時民間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就是婦女單身不入寺廟,燒香拜佛須得親友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