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像嫁女兒一樣不認兒子,如今反悔遭質問:還記得當初的話嗎?

曾經在網上看到過一句話,說:“窮其一生,父母等孩子一句道謝,孩子等父母一句道歉。”可是事實上,可能彼此都等不到。雖然這話有點悲哀,但事實上這樣的父母大多數是真心愛孩子的,只是用了自己的標準,沒有真正考慮到孩子需不需要。與此相反的,可能就是父母對孩子的不疼愛,就好像撫養孩子就是為了回報。圖網路。

我家是我和弟弟兩個孩子,雖然避開了重男輕女,但還是逃不過父母的偏心。我爸媽經常和左鄰右舍說,手心手背都是肉,我對我兩個兒子都是一樣疼愛的。但事實上,手心的肉,還是比手背要厚實。我從小就知道我爸媽偏愛弟弟,但我和自己說,弟弟年齡小,爸媽多疼愛弟弟是應該的。

當初像嫁女兒一樣不認兒子,如今反悔遭質問:還記得當初的話嗎?

我讓著弟弟一點,也是應該的。我是真的對父母的這種偏愛表示理解,哪怕後來,爸媽讓學習成績比較好的我放棄上大學。四處借錢,都要讓不愛讀書的弟弟出國留學,我都沒有說什麼。19歲那年,高中畢業的我去了外地打工,每月我只給自己留幾百的生活費,剩餘的都給爸媽了。其實後來想起來,也是蠻可笑的。

我爸媽辛苦打拼,省吃儉用,供弟弟上學。我在外地打工,四處兼職,賺錢養活爸媽。這樣的迴圈,真的讓人無奈。之後好多年,我都沒有回家過年。我後來聽鄰居說,我爸媽一直和親朋好友說,說我不孝順,過年都不回家,從未提起我這些年一直賺錢養家。事實上,每次過年我想回家,我爸媽都會阻止,我媽媽說:“你弟弟正是用錢的時候,你來回車費,還不如給弟弟買點好吃的呢。”

我和我老婆李曼,是在我25歲的時候相識相知的,我27歲這年,帶著她回了老家。因為我倆想結婚,我肯定想得到父母的祝福。但我爸媽不同意,一個勁和李曼說不捨得兒子太早結婚。我臉上掛著笑容,但心中苦澀。我何嘗不知道我爸媽不同意不是因為不捨得,而是我結婚了,再想從我手裡要錢,就難了。

後來,在開門見山問了李曼的家境之後,得知她孃家比我家的條件都要差,我爸媽更不同意了。生平第一次,我和爸媽吵了架,可能是擔心事情鬧大,影響到我弟弟結婚,畢竟小城市,大家添油加醋,確實能影響弟弟的名聲。爸媽最後同意我倆結婚,但提出了要求,我媽媽說:“你以後在城裡生活,不管是賺來的錢,還是日常生活中的照顧,肯定都是緊著老丈人一家。”

當初像嫁女兒一樣不認兒子,如今反悔遭質問:還記得當初的話嗎?

我媽媽看了我一眼,不顧我臉色不好看,繼續說道:“所以,你結婚就像是我嫁女兒,你給我8萬彩禮,然後我和你爸啥也不管,以後你只要給我們生活費就行,這樣我們就同意這門婚事。”我當時真的無地自容,我娶老婆,我爸媽居然問兒媳婦要彩禮?不過李曼答應了,只是堅持讓我爸媽簽了一個協議。

後來她和我說:“我這些年的積蓄有8萬,所以你不用擔心,你太不容易了,能用8萬帶你離開這個家,我覺得很值。”因為手頭拮据,我倆後來是領證結婚,老丈人兩口子沒有嫌貧愛富,對我就像是親生兒子一樣好。老丈人一直和我說:“錢沒了可以再賺,只要你們兩個人好好過日子就行。”

婚後的生活,溫馨幸福,老丈人兩口子幫我們打理家務,我們沒有任何後顧之憂,工作努力,收入水漲船高。婚後第三年,老婆給我生了一個兒子,看著懷裡小小的孩子,再想著老婆的溫柔,我真的覺得自己幸福極了。我暗自決定,我這一輩子都要對老婆好,對老丈人兩口子好,畢竟他們給了我家庭的溫暖,這是我從小就沒有感受過的。

可是好景不長,孩子2歲那年,生了重病。能根治,但需要動手術以及後續一系列的治療。初步算了一下,需要三十幾萬。我們找親朋好友借了個遍,還是差了一大截。老丈人提出賣房子,但我不捨得,這套房子雖然小,但卻是完完全全屬於我們自己的房子呀。我想到了爸媽,想著問爸媽借一點,但我媽媽拒絕了,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孩子又不是我家的,別找我。”

當初像嫁女兒一樣不認兒子,如今反悔遭質問:還記得當初的話嗎?

我咬咬牙,又給弟弟打了電話,聽老鄉說,弟弟現在自己做生意,收入還不錯。之前這麼多年,我這麼幫襯他,我也不求他回報,借我一點錢救急應該可以吧。但弟弟也拒絕了,說自己也很窮,都快沒錢吃飯了。我心中冷笑,要不是知道事實,我還真的要被弟弟的一番哭訴給欺騙了。

我走投無路,最後還是賣了房子,畢竟孩子的病等不起。幸好孩子手術很順利,後來孩子出院後,我們把賣房剩餘的錢合計了一下。想著因為孩子生病,總是請假,工作也丟了。現在重新找工作也不容易,狠狠心,我和李曼決定自己創業。可能是有破釜沉舟的決心,也可能是我們確實誠實本分。生意很快上了軌道,並且發展很好。

我們也算是苦盡甘來,幾年之後,重新買了房子,買了車。這個時候,一直都沒有聲音,除了問我要生活費,孩子住院動手術期間,都因為我延遲了幾天轉賬,而一個勁指責我不孝順的父親給我打了電話。說我媽媽生病了,要動手術,但我弟弟不願意出錢。家裡的錢都給我弟弟做生意,買房買車以及結婚用了。

我爸爸說:“家裡實在是拿不出錢來了,村裡的房子賣了也不值幾個錢,再說賣了以後住哪裡呢?你也是我們兒子,不能看著自己親媽這麼遭罪,弟弟拿不出錢,你來承擔。”我當時又氣又急,甚至不知道該說什麼。掛了電話之後,我和李曼說了這件事情,她沉默了好一會,然後表示婆婆是長輩,她沒有意見,不管我做什麼樣的決定,她都支援我。

當初像嫁女兒一樣不認兒子,如今反悔遭質問:還記得當初的話嗎?

說心裡話,我媽媽生病,我還是心疼的。但我一想到當初我兒子生病,我爸媽就這麼對我。想到從小到大,爸媽對我的態度。我又氣不打一處來,不想去看她,更不想承擔這個手術費。我承認,我現在確實有能力拿出這個錢,我也不奢求爸媽回報。我是擔心,我這次拿出錢來了,會不會讓我爸媽得寸進尺?

但要是我拒絕,只是去看我媽媽,然後象徵性地給一部分錢,是不是太狠心了?說到底,她畢竟是我的親生母親。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我是又心疼又心寒,還擔心後續父母的迴應。你們說,我應該怎麼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