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黃浦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專案專項扶持辦法》的通知
黃建管規〔2021〕1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本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的發展,規範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專項扶持資金的使用管理,引導和調動區內建築節能參與各方的積極性,根據《上海市建築節能條例》、《上海市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專案專項扶持辦法》(滬住建規範聯〔2020〕2號)和《黃浦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黃髮改委〔2017〕37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工作實際情況,區建管委、區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修訂了《黃浦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專案專項扶持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黃浦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專案專項扶持辦法
上海市黃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1月12日
附件
黃浦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專案專項扶持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本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的發展,規範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專案專項扶持資金的使用管理,根據《上海市建築節能條例》、《上海市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專案專項扶持辦法》(滬住建規範聯〔2020〕2號)和《黃浦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黃髮改委〔2017〕37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資金來源
本辦法所涉及的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專案專項扶持資金(以下簡稱扶持資金)在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
二、支援原則
扶持資金使用與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有利於培育本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專案;
(二)有利於提高本區建築能源利用效率和綠色建築發展;
(三)有利於調動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參與各方的積極性;
(四)有利於完善本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管理體系。
三、支援範圍(政府投資專案除外)
(一)綠色建築示範專案。
獲得二星級或三星級綠色建築執行標識的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
建築規模:二星級居住建築的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三星級居住建築的建築面積0。5萬平方米以上;二星級公共建築的建築面積0。5萬平方米以上,三星級公共建築的建築面積0。2萬平方米以上。建築要求:公共建築應當實施建築用能分項計量,且與本區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平臺數據聯網。
(二)裝配整體式建築示範專案。根據《上海市裝配式建築評價標準》,評價等級達到AA或AAA的裝配整體式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
建築規模:裝配式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建築要求:裝配式建築單體預製率或裝配率不低於示範專案申請當年《上海市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專案專項扶持資金申報指南》的相關規定,公共建築應當實施建築用能分項計量,且與本區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平臺數據聯網。
(三)超低能耗建築示範專案。根據《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築技術導則》,達到相關技術要求的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
建築要求:符合《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築技術導則》和相關標準要求,公共建築應當實施建築用能分項計量,且與本區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平臺數據聯網。
(四)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示範專案。進行建築節能改造,並達到相關技術要求的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
建築規模: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建築要求:居住建築應當符合《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技術規程》(DG/TJ08-2136)。公共建築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15%及以上(按標煤折算);採用節能調適、用能託管等建築節能創新模式的樓宇低碳節能專案,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10%及以上。公共建築應當實施建築用能分項計量,且與本區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平臺數據聯網。
(五)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示範專案。
利用太陽能光熱、太陽能光伏、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的居住建築或公共建築專案(法定必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專案除外)。建築規模:使用一種可再生能源的,居住建築的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築的單體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使用兩種及以上可再生能源的,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其中公共建築應當實施建築用能分項計量,且與本區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平臺數據聯網。
(六)BIM技術應用示範專案。
經組織核查並透過專家評審認定的工地。公共建築應當實施建築用能分項計量,且與本區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平臺數據聯網。
(七)綠色施工工地示範專案。
經區建管委組織專家評審認定,獲得區綠色施工工地示範專案稱號的工地。
(八)國家、上海市明確要求給予政策配套的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相關事項及區政府確定的其他用途。
四、支援標準和方式
(一)符合綠色建築示範的專案,二星級綠色建築執行標識專案每平方米補貼50元,三星級綠色建築執行標識專案每平方米補貼100元。
(二)符合裝配整體式建築示範的專案,AA等級每平方米補貼60元,AAA等級每平方米補貼100元。
(三)符合超低能耗建築示範的專案,每平方米補貼300元。
(四)符合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示範的專案,居住建築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50元;公共建築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20%及以上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25元;公共建築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15%(含)至20%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15元;採用節能調適、用能託管等建築節能創新模式的樓宇低碳節能專案,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10%及以上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10元。
(五)符合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示範的專案,採用太陽能光熱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45元;採用太陽能光伏的,參照市級《關於印發<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2020版)>的通知》(滬發改規範〔2020〕7號)的補貼標準,對專案給予1:1匹配補貼,每年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採用淺層地熱能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55元。
(六)符合BIM技術應用示範專案,專家評審等級合格的補貼5萬元;專家評審等級良好的補貼8萬元;專家評審等級優秀的補貼10萬元。
(七)符合綠色施工工地示範專案,總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補貼8萬元;總建築面積大於10萬平方米的,一次性補貼10萬元。
(八)對獲得市有關部門補貼的綠色建築、裝配整體式建築、超低能耗建築、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等示範專案的,按市級補貼金額,對專案給予1:1匹配補貼,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適用簡化評審程式或免於評審)。國家、上海市明確要求給予政策配套的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相關事項及區政府確定的其他用途,區財政將給予適當支援。
(九)單個示範專案最高補貼100萬元,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示範專案的補貼資金不得超過該專案總投資額的30%。國家以及上海市明確要求區內資金配套比例的專案除外。
(十)已從其它渠道獲得區級財政資金支援的專案,不得重複申報。同一專案可選擇本辦法支援範圍中的一項或多項給予補貼,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五、申報程式和專案評審
(一)符合申報綠色建築示範的專案,應當
在綠色建築執行標識有效期內,由業主或受委託的物業管理單位向區建管委提出申請。
(二)符合申報裝配整體式建築示範的專案,應當
在專案取得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合格書後一年內,由業主向區建管委提出申請。
專案竣工驗收後,由業主向區建管委提出驗收申請。
(三)符合申報超低能耗建築示範的專案,應當
在專案取得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合格書後一年內,由業主向區建管委提出申請。專案竣工驗收後,由業主向區建管委提出驗收申請。
(四)符合申報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示範的專案,應當
在專案竣工驗收後一年內,由業主或受委託的物業管理單位向區建管委提出申請。
(五)符合申報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示範的專案,應當
在專案竣工驗收後一年內,由業主或受委託的物業管理單位向區建管委提出申請。
(六)符合申報BIM技術應用示範的專案,應當
在專案取得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合格書後一年內,由業主或受委託的法人單位向區建管委提出申請。專案竣工驗收後,由業主或受委託的法人單位向區建管委提出驗收申請。
(七)符合申報綠色施工工地示範的專案,應當
在專案開工時,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區建管委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建立計劃。區建管委對建立綠色施工工地示範的專案進行監督,專案竣工驗收前三個月,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區建管委提出驗收申請。
(八)
國家、上海市明確要求給予政策配套的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相關事項及區政府確定的其他用途
,由專案承擔單位向區建管委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九)
扶持資金的申請單位應當符合信用狀況良好的基本條件,並接受相關的審計。
信用狀況良好是指申請單位在本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上無嚴重失信記錄。
(十)區建管委對相關書面申報材料進行核驗,並根據專案進展情況,組織專家或第三方機構及相關部門對申報內容進行綜合評審(包括現場核查)。專家及第三方機構評審費用在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列支。
(十一)評審透過的申報專案由區建管委報區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稽核小組,根據評審報告進行稽核。稽核合格的專案,在區發展改革委網站上向社會公示(http://fgw。huangpu。sh。cn),公示時間15天,無異議的,由區財政局統一撥付。
六、附則
(一)本辦法由區建管委、區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未盡事宜,應參照《上海市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專案專項扶持辦法》、《黃浦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三)
本辦法自2021年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17日。
原《區建管委、區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黃浦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專案專項扶持辦法>的通知》(黃建管〔2017〕126號)同時廢止。
關於《黃浦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專案專項扶持辦法》的政策解讀
一、此政策支援哪些範圍的專案?
(一)綠色建築示範專案。
(二)裝配整體式建築示範專案。
(三)超低能耗建築示範專案。
(四)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示範專案。
(五)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示範專案。
(六)BIM技術應用示範專案。
(七)綠色施工工地示範專案。
(八)國家、上海市明確要求給予政策配套的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相關事項及區政府確定的其他用途。
二、申報成功後,能獲得什麼獎勵?
(一)
符合綠色建築示範的專案,二星級綠色建築執行標識專案每平方米補貼50元,三星級綠色建築執行標識專案每平方米補貼100元。
(二)
符合裝配整體式建築示範的專案,AA等級每平方米補貼60元,AAA等級每平方米補貼100元。
(三)
符合超低能耗建築示範的專案,每平方米補貼300元。
(四)符合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示範的專案,居住建築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50元;公共建築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20%及以上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25元;公共建築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15%(含)至20%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15元;採用節能調適、用能託管等建築節能創新模式的樓宇低碳節能專案,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10%及以上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10元。
(五)符合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示範的專案,採用太陽能光熱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45元;採用太陽能光伏的,參照市級《關於印發<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2020版)>的通知》(滬發改規範〔2020〕7號)的補貼標準,對專案給予1:1匹配補貼,每年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採用淺層地熱能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55元。
(六)
符合BIM技術應用示範專案,專家評審等級合格的補貼5萬元;專家評審等級良好的補貼8萬元;專家評審等級優秀的補貼10萬元。
(七)符合綠色施工工地示範專案,總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補貼8萬元;總建築面積大於10萬平方米的,一次性補貼10萬元。
(八)對獲得市有關部門補貼的綠色建築、裝配整體式建築、超低能耗建築、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等示範專案的,按市級補貼金額,對專案給予1:1匹配補貼,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適用簡化評審程式或免於評審)。國家、上海市明確要求給予政策配套的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相關事項及區政府確定的其他用途,區財政將給予適當支援。
(九)
單個示範專案最高補貼100萬元,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示範專案的補貼資金不得超過該專案總投資額的30%。國家以及上海市明確要求區內資金配套比例的專案除外。
(十)已從其它渠道獲得區級財政資金支援的專案,不得重複申報。
同一專案可選擇本辦法支援範圍中的一項或多項給予補貼,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三、受益主體是哪些單位?
(一)符合申報綠色建築示範、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示範、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示範的專案,受益主體為業主或受委託的物業管理單位。
(二)符合申報裝配整體式建築示範、超低能耗建築示範的專案,受益主體為業主。
(三)符合申報BIM技術應用示範的專案,受益主體為業主或受委託的法人單位。
(四)符合申報綠色施工工地示範的專案,受益主體為施工總承包單位。
(五)國家、上海市明確要求給予政策配套的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相關事項及區政府確定的其他用途,受益主體為專案承擔單位。
四、申報單位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扶持資金的申請單位應當符合信用狀況良好的基本條件,並接受相關的審計。信用狀況良好是指申請單位在本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上無嚴重失信記錄。
五、申報和審批程式是怎樣的?
(一)申報主體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書面申報材料到區建管委。
(二)區建管委對相關書面申報材料進行核驗,並根據專案進展情況,組織專家或第三方機構及相關部門對申報內容進行綜合評審(包括現場核查)。
(三)評審透過的申報專案由區建管委報區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稽核小組,根據評審報告進行稽核。稽核合格的專案,在區發展改革委網站上向社會公示(http://fgw。huangpu。sh。cn),公示時間15天,無異議的,由區財政局統一撥付。
(四)區建管委將於2021年具體出臺《黃浦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專案專項扶持資金申報指南》,屆時會有更詳細的申報材料要求和申報程式。
實施期限:自2021年2月18日起
發文機關:上海市黃浦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申報時間:以《黃浦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專案專項扶持資金申報指南》為準
區內聯絡部門:上海市黃浦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