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塵世走一遭,留下渺小的回憶和貫穿始終的一口氣

我們來塵世走一遭,留下渺小的回憶和貫穿始終的一口氣

小時候,生活在鄉村裡的我,那種遠離城市喧囂沉悶生活的日子,漫長又簡短,簡單而快樂。那時是最接近幸福的時候了。但是長大後,就需要改變了。我從小就發現自己是個絕不滿足於現狀的小孩。不屑老師的知識,寫作文喜歡偏題,寫東西又經常奇思異想,喜歡寫武俠小說或是神話故事,有時又編造一些很離奇的但是妖豔的古代愛情小說,而且一定要在小說裡寫幾句詩,彷彿這樣才,美,現在,看來,接近一種偏執。再無其他。

長大了,會幻想遠方的路途。但其實理想的遠方永遠只會在遠方,它不是一個具體的點,可以測量,抵達,逗留。它只存在你的心底,於是,我漸漸知道時心底的呼喊在指引召喚我,讓我不曾墮落,沉落,腐敗在青春殘酷的土壤。遲早一天,我會蒞臨我的夢想之地,那是我最終的遠方。

我們來塵世走一遭,留下渺小的回憶和貫穿始終的一口氣

天使,望故鄉。

被我改寫成。天使,忘故鄉。

是誰說過呢,回不去的地方,叫做故鄉。

以前不是很瞭解這句話,但現在似乎有了一點感觸和共鳴。

也許,從我們踏出故土去遠方追夢的那一刻起,故鄉,就不復存在了,只能用來回憶或者遺忘。

成長這個大命題,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模式和典範,不變的是內在的惘然困頓掙扎表裡不一,某些時刻的頓悟和遙遠天端的啟明星遙相呼應,自責和自省從來不發一語。托馬斯的手筆有種即興揮就的洋洋灑灑,每一個細小部件都有稜角,瑣碎但有生命,所謂有生命就是它們會隨著時間變化,向外突或往裡凹,有躍躍欲試的掙扎,但靈魂不會易形,要麼是永遠點不著火的溼木頭,要麼是蒙了灰塵的金,終將閃光。我們來塵世走一遭,留下渺小的回憶和貫穿始終的一口氣。

我們來塵世走一遭,留下渺小的回憶和貫穿始終的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