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因60萬彩禮憤然分手,女方:我有三套房,要你六十萬過分嗎?

導語:男友因60萬彩禮憤然分手,女方:我有三套房,要你六十萬過分嗎?

馮女士是一家公司的高管,今年三十六歲,由於平時的工作太忙,所以很長時間內都沒有解決個人問題,今年春天,馮女士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認識了一個小夥子,今年二十八歲,小夥子形象帥氣,而且為人很為重,最重要的是一見面就對馮女士進行了瘋狂的追求,馮女士很快就淪陷在小夥子的攻勢當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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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狗

小夥子已經到了適婚年齡,馮女士更是比小夥子著急得多,於是兩人決定結婚,馮女士的條件當然很好,小夥子其實也不差,是公司的業務骨幹,前途一片光明,但兩個人卻在一件事情上有了分歧,就是彩禮,馮女士要求男方給她六十萬的彩禮,這對於小夥子來說確實太多了,實在是拿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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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哥

小夥子非常不滿意女方的這種做法,對馮女士說彩禮是不會給的,別說六十萬,一分錢都不會,一怒之下就走了,可馮女士卻很鬱悶,她覺得這個彩禮的價錢並不高,因為馮女士的名下有三套房,每套價值三百萬,如果他和馮女士結婚,佔便宜的只有可能是這個小夥子,自己的這麼多身家分給小夥子一半,總得讓他付出一點代價吧,難道小夥子還想空手套白狼不成,那自己也太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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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愛

這個事情確實就很特殊了,而且也十分耐人尋味,如果用金錢來衡量,那女方要的確實不多,將近九百萬的身家,兩人結婚以後就是平分的,對於小夥子來說確實是佔了大便宜,但對於小夥子來說,六十萬確實是太多了,他根本無力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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愁容

這麼想好像確實是小夥子有些吃虧,但一味用金錢衡量就對嗎,婚姻不不應該兩個人愛情的法律見證嗎,兩個人是因為相愛才結婚的,如果一段婚姻算得這麼清楚,那麼兩人之間的愛情就添加了雜質,可以看出來,小夥子確實不是為了錢才找的馮女士,因為如果是為了錢,小夥子一定算得清楚這筆賬,這個小夥子之所以這麼生氣,就是因為他不想讓他們的愛情被金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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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高管

馮女士的要求確實不過分,因為得到利益更多的確是是男方,但男方氣憤的原因好像也在理,一段愛情中間,不應該摻雜其它事務,何況馮女士根本就不差那六十萬塊錢,那她何苦用這麼高的代價逼自己呢?

事情一下就陷入了困境,現在兩個人情投意合,卻又互相不肯讓一步,可最終如果導致了分手,對誰都沒有好處,小夥伴們,你們覺得這件事情誰是對的呢?

圖片來自網路,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