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類短影片
、
直播平臺的發展
,
mcn
機構呈現爆發式生長的形態
,
MCN
(
即
Muti-Channel Network
),
是透過資本的支援
,
整合推廣平臺資源與優質內容
,
幫助紅人進行商業變現的一個機構
。
根據艾媒諮詢釋出的資料報告顯示,
2020
年
MCN
機構數量預計將達到
28000
家,行業進入快速發展期。
但雖然
mcn
機構在快速增長
,
但這個市場並不像想象中遍地黃金
,
但除了發展比較壯大的幾家頭部公司
,
其他大部分
mcn
都是在虧錢狀態
。
就最近的李子柒熱點事件
,
透過對李子柒與其背後
mcn
機構關係的梳理
,
來了解網路紅人應避免
mcn
機構設定的哪些坑
:
一
、
李子柒事件的時間軸
2012
年
8
月
26
日
,
李佳佳註冊了名為
“李子柒”的微博賬號
,
並在微博上釋出自己拍攝的影片
。
2016
年
8
月
29
日
,
李佳佳註冊了
5
個關於李子柒的商標
。
2016
年
,
李佳佳的影片吸引了杭州微念科技有限公司
(
已更名為
“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杭州微念公司”
)
的實際控制人劉同明
,
杭州微念公司與李佳佳合作
,
李佳佳負責內容創作與釋出
,
杭州微念公司負責運營與探索商業模式
。
2017
年
1
月
17
日
,
杭州微念公司開始引入風投
,
並在這之後加快了對杭州微念公司的融資腳步
,
2017
年
5
月,華映資本和琢石投資入局;
2017
年
11
月,辰海資本入局,
在這一年間杭州微念公司快速發展壯大
。
2017
年
2017
年
7
月
20
日,李佳佳成立了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子柒文化公司”
)
,併為法定代表人
,
但李佳佳只佔股
49%
,
杭州微念公司佔股
51%
。
2018
年
,
杭州微念公司註冊了李子柒的淘寶店
。
2020
年
,
李佳佳將其申請的
5
個李子柒商標轉讓給雙方持股的子柒文化
。
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李子柒在各平臺釋出自貢井鹽製作的影片作為
“
柴米油鹽醬醋茶
”
系列的完結篇後,李子柒的影片內容再也沒有更新過,引發外界猜測。
後經李子柒及助理的發聲
,
矛頭紛紛指向了杭州微念公司
。
根據愛企查
APP
資訊顯示
,
2021
年
10
月
25
日,
杭州微念公司有立案資訊
,
原告為
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子柒文化
”
)被告為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
“
杭州微念
”
)、劉同明。
至此
,
李子柒與杭州微唸的矛盾徹底暴露在大眾視野中
。
二、
李佳佳在與微念公司關係中的風險點
:
1
。
在負責“李子柒”
IP
商業運營的公司並佔有股權
。
雖然
MCN
機構通常的做法是將內容創作和商業運營分割開來
。
但對於粉絲群體龐大的網路紅人
,
會給予其商業運營公司的部分股權
,
讓其成為股東用以留住紅人
。
例如
,
資本看中
“
papi
醬”
IP
價值
,
向負責
papi
醬商業運營的春雨聽雷公司進行投資
,
雖然
papi
醬本人
(
本名
“姜逸磊”
)
並非是春雨聽雷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
但姜逸磊擁有該公司的
30%
的股權
。
但對於
“李子柒”IP
來說
,
負責內容創作的子柒文化公司
,
李佳佳只佔股
49%
,
而微念科技佔股
51%
,
雖然只相差
2%
,
但對於子柒文化公司的控制權是有著本質的區別
,
若雙方無特別約定
,
從法律上來說但微念科技公司但方便可以更換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批准利潤分配方案等可以由自己決定子柒文化公司的大部分事項
。
負責
“李子柒”IP
對外投資收益及品牌溢價的微念公司
,
與李佳佳從法律上來說並無任何關聯
,
就連
賣的最火的李子柒螺螄粉,生產廠商是廣西興柳食品有限公司,也是杭州微念
公司
持股
70%
的公司,
李佳佳也無該公司有任何關聯關係
。
2。
喪失社交媒體賬號的控制權
“
李子柒
”品牌價值是透過社交平臺發展起來
,
社交賬號對於品牌價值至關重要
。
透過李子柒釋出報警資訊是透過綠洲
,
而非新浪微博可以看出
,
李佳佳對其建立的李子柒社交賬號可能無法進行掌控
,
使得在事件發生後
,
無法透過社交媒體賬戶維護自己的權益
。
透過以上對於李佳佳對於
“李子柒”掌控權的喪失
,
對此提醒網路紅人注意以下幾點
:
1
。
對內容創作公司要擁有控制權
,
對於管理自己
IP
經濟效益的公司也需要佔有部分的股權
,
不僅能對公司決策有所影響
,
也能對公司的利潤進行分紅
。
2
。
對自己經營的社交媒體平臺賬戶
,
可以將其所有權和運營權一分為二
,
可以將運營許可權交給專業的運營公司管理
,
但要擁有賬號的所有權
。
3
。
註冊個人
IP
相關的商標
,
並掌握商標的所有權
。
在個人
IP
做大做強後
,
往往會透過產品將個人
IP
價值進行變現
,
這就會涉及到個人
IP
的商標註冊問題
,
要將商標註冊在個人名下
,
以防在與
MCN
機構終止合作時
,
遭遇無法使用個人
IP
的窘境
。
作者簡介:凌子希律師,
江蘇天倪律師事務所
資深律師,(理婚團隊電商業務的負責人),致力於MCN機構法律糾紛、頭部主播法律糾紛、電商平臺領域案件的研究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