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男性不得收養未成年女性?法律:從不高估人性

收養:是指將失去父母或者父母沒有撫養能力的兒童轉繼在自己名下,由自己撫養孩子直至其成人的法律制度。

收養作為社會福利措施的組成部分,對社會做出了相當大的貢獻,為社會的穩定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

單身男性不得收養未成年女性?法律:從不高估人性

我國對於收養採取積極的鼓勵,鼓勵滿足法律條件的家庭參與收養未成年孤兒。

對於收養的法律條件我國做了明確規定: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週歲。

單身男性不得收養未成年女性?法律:從不高估人性

這是對收養人條件的一般規定,在我國收養法中除了以上規定,還單獨增加了一條:

“無配偶男性收養未成年女性的,雙方年齡相差必須大於四十歲”。

法律對此條做出的解釋是:“該條主要是為了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女孩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

單身男性不得收養未成年女性?法律:從不高估人性

因為現實生活中多次發生繼父侵佔繼女的案例,我國立法者也充分考慮到了人性是不可控的,對於單身男性收養未成年女性的目的是否單純,顯然立法者是持謹慎態度的。

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調控工具和手段,在應對複雜的社會狀況,尤其是複雜的人性的時候,法律不得不慎之又慎,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法律從不高估人性”。

單身男性不得收養未成年女性?法律:從不高估人性

在本人看來:法律還是過於寬容,正確做法應當禁止單身男性收養未成年女性,而不是限制,理由在於:

①從客觀來說,單身男性收養男孩更為有利,我們傳統觀念裡面“不孝為三,無後為大”,這就充分顯示收養男孩對單身男性更為有利。

②從未成年女孩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方面來看,單身男性是不利於其成長的,相反會帶來更多的道德風險,因為現實的種種案例告訴我們:“人性是不可控的”。

所以綜合來看,禁止相對於限制來說更為合理。

本人是支援禁止的,大家對於此事兒有什麼觀點,歡迎留言跟小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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