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佔廷帝國的法律藝術

拜佔廷帝國的法律藝術

將羅馬法編成法典是查士丁尼完成的一件最重要、最經久的工作。為了糾正當時立法中的混亂狀況,他組成一個由特里波尼安領導的委員會。不久《查士丁尼法典》、《學說彙纂》和《法理匯要》都是用拉丁文發表的,但是《新律》中的大部分則用希臘文發表,以便於行政機構和公民能夠理解和使用。《民法大全》並不是按照古羅馬法仿造的。法學家根據新社會的需要把過去的法令加以修訂改編,而這個新社會是由基督教的倫理、習慣法和有別於原羅馬帝國的思想造就成的。隨後建立法律和政治的概念,說明《民法大全》在拜占庭和西歐所產生的重要影響。

拜佔廷帝國的法律藝術

即使拜佔廷帝國未能保持地理上的統一而繼續存在,但是查士丁尼的業績卻經久留存,並且成為未來若干世紀中西方法律的基礎,例如對拿破崙的民法以及各種類似的法律的影響。

拜佔廷帝國的法律藝術

帝國在歐洲和亞洲的邊境,有一部分是憑藉許多堡壘來保護的,尤其是沿多瑙河的邊境。在查土丁尼統治時期,工程建築雖然不能與羅馬皇帝時期相媲美,但土木工程也是非常可觀的。皇帝下令修建城牆、公共建築、慈善機關,以及像聖索非亞那樣有圓拱頂的長方形大教堂。建築、繪畫和雕刻都服從於一種新的宗教觀念,力求把基督教強加於各種藝術形式。古典主義消失了,與偶像崇拜相聯絡的雕塑藝術衰退了,因為它與拜占庭宗教藝術中的主導思想相對立。體現新觀念的是鑲嵌畫和繪畫。作為政治和宗教領袖的皇帝的形象,在後來的幾個世紀裡佔據了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