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大爺一天坐43次過山車,刺激性遊樂專案是否應設年齡限制?

70歲大爺一天坐43次過山車,刺激性遊樂專案是否應設年齡限制?

實習記者|趙雨萌

編輯 | 殷幼安

近日,社交網路上出現了一段70歲北京大爺4年內坐8000次過山車的影片,引發熱議。

影片中,這位盧大爺在北京歡樂谷乘坐過山車時大膽放開雙手,並笑稱,“慢的(專案)我不坐,越是刺激越敢玩,坐過山車去病,身體血壓、心臟、胃病都好了,我明年就能坐滿10000次。”

影片曝光後,有網友質疑,過山車這類遊樂專案對乘坐者身體素質要求較高,70高齡的盧大爺搭乘過山車,是否符合規定?

介面新聞記者查詢北京歡樂谷官網發現,公園不僅未對乘坐者年齡進行硬性限制,還針對老年群體推出了60-69週歲專享的“長者優惠票”,以及70週歲以上享受的“長者免費票”。

對於安全風險問題,官網提示“園內部分體驗專案不適合高血壓、動脈硬化、心臟病患者,……以及身體不適者乘坐”,並稱不適宜乘坐者將被拒絕乘坐。

不過,記者調查發現,這一規定在實際運營中並未得到執行。

12月10日,介面新聞記者致電北京歡樂谷客服,詢問71歲老人是否可以單獨乘坐其園區遊樂專案。對方答覆稱,“70週歲以上老人,只要身體沒問題,可以自己去,不需要家屬陪同。”

那麼,如果老人乘坐專案時突發疾病,責任如何認定?

該工作人員迴應稱,現場會有語音提示風險,“如果老人覺得自己身體沒有問題,非要坐,我們是允許的,但發生了裝置問題之外的意外我們也沒有別的辦法。”

相比之下,上海歡樂谷官網也未對專案乘坐者的年齡進行硬性限制,但規定65週歲(含)以上老人須由具有安全監護能力的成人陪同,並要求監護人勿讓老人離開視線,視其身體狀況參與相關遊樂專案。

上海歡樂谷的客服人員對記者表示,如果有老人乘坐危險係數較高的專案,工作人員會進行勸阻,“以前也曾有這樣的(想要乘坐有危險係數專案的)老人,不過我們都勸阻下來了,就算有家屬陪同也不行。”她說。

該客服人員補充道,園區大部分遊樂設定都不太適宜高齡老人乘坐,之所以沒有設定入園年齡限制,是因為園內還有一些表演類、沉浸式體驗專案,對身體條件限制較小。

刺激性遊樂專案是否應設定年齡上限?如乘客體驗刺激性專案時突發疾病,責任由誰負擔?

從事旅遊法律諮詢的李志軒向介面新聞介紹,目前現行的《特種裝置安全法》《安全生產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大型遊樂設施安全規範》(GB 8408-2018)等強制性標準,並沒有對過山車這類大型遊樂設施的乘客年齡做出相關規定。但依據《旅遊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旅遊經營者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遊者,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法律上規定的老年人是指60週歲以上的公民,70週歲以上老年人能否乘坐過山車,取決於所乘坐的過山車(滑行車類遊樂設施)產品的產品說明書是否有相關年齡的限制。”他表示。

李志軒補充道,如果過山車產品說明書有明確的年齡限制,經營者對超過此年齡的老年人應當明確拒絕其乘坐,如仍然允許,屬於故意違反產品說明書有關安全規定的行為。

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人。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受害老年人可以依據這條規定,要求經營者承擔賠償責任。

李志軒舉例,以某款過山車(滑行車類遊樂設施)的產品說明書為例,在第十四條乘客說明中,除了對乘坐者身高及身體狀況有明確限制外,還標註了65週歲以上老人請勿乘坐。

“也就是說,如果經營者接待的乘客年齡超過65週歲,因乘坐過山車而引發的突發疾病帶來的意外傷害,應當由過山車經營者承擔。因此,高齡乘客能否乘坐某型號過山車,取決於經營者購買使用的這款產品的產品說明書有沒有對乘客年齡的限制。”他表示。

70歲大爺一天坐43次過山車,刺激性遊樂專案是否應設年齡限制?

某過山車產品說明中明確標示“65歲以上的成人請勿乘坐”,來源:李志軒

在實際操作中,經營者該如何識別乘客的年齡以及身體狀況?李志軒建議,依據《旅遊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旅遊者購買、接受旅遊服務時,應當向旅遊經營者如實告知與旅遊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資訊,遵守旅遊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定。

“經營者應根據過山車產品說明書對乘客的要求,設計乘客健康資訊表,由購票人填寫,凡不符合乘坐過山車安全規定的乘客,經營者應當拒絕售票,並說明理由。乘客上車時,工作人員需再次核對乘客相關資訊,對不符合乘坐要求的乘客,應當拒絕乘坐,並說明理由。”他說。

有著多年主題公園研究經驗的景鑑智庫創始人周鳴岐認為,老年人勇於嘗試新鮮事物的精神值得稱讚,但要在充分了解自身身體狀況及專案的安全風險下量力而行,不要因為“不服老”冒不必要的風險。

此外,周鳴岐強調,園區除了要對遊客做好充分的警示告知工作之外,還要在日常做好急救準備工作,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急救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