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囊避咎、安然無恙,永遠是開車出行的第一要素,永遠是不可或缺

11月16日早上去口腔醫院,在松山湖八一路迂迴曲折的路段,轂交蹄劘、車水馬龍。

有一輛黑色轎車從我右邊、離車頭約摸2米的地方粗暴超車、並道,而且不打轉向燈。他可能認為毫無違和感,但這種損人利己的做法不僅寡廉鮮恥,還嚴重地違反交通規則,給別人造成巨大的麻煩,危機四伏,令人髮指。

所幸,後面的車輛與我保持幾米的距離,要不然那危如累卵的後果真不知道伊于胡底了。說時遲,那時快,我登時踩住剎車,轉危為安,虛驚一場,而他卻一溜煙就滅景追風地竄到幾十米遠的前方了。

大概5分鐘後,在天橋下面轉彎抹角處伊始塞車,原來是發生交通事故。

我定睛一看,好眼熟的車,倏然想起是那輛豕突狼奔的黑車。此時,一個衣冠楚楚、戴著白色口罩的男子在路上不停地打電話,開車如此橫衝直撞,簡直就是自掘墳墓!他勢必後悔吧,但追悔不及!

開車,無論何時何地,必得括囊避咎!火急火燎有什麼用?目的地正在一步步地逼近,有必要那麼急那麼快嗎?

開車太快太生猛,一旦出點事,就會背道而馳、適得其反。屆時再也不是分秒必爭、貴陰賤璧的問題了,快與慢統統失去意義,畢竟已經處於停滯狀態,你身不由己,只能自認倒黴並且等待交警來處理。惡果不堪設想!噬臍莫及!

人沒事還好,那樣只要報警、修車、理賠以及三番五次地去交警隊,按部就班即可,可那樣也是多麼誤事啊!因為事故,浪費的時間少則一兩天,多的話就難說了,十天半個月也拿不到車,事情也沒結束,令人疲憊不堪,想想就可駭!

倘若人受傷,理賠就沒有那麼簡單了,問題立馬風譎雲詭、錯綜複雜了。假若車毀人亡,黏皮帶骨,釀成慘劇,雲譎波詭,那就沒有下文了,或是說下文是你永遠承擔不起的責任。

我曾在高速上做過實驗,超出120公里飆了幾分鐘,把後面的車甩得不見影子,當然這是在路況較好、碧空萬里的情況下測試的。不久,前方施工,我不得不把車速降到80公里,可後面的車沒有幾分鐘就逐次跟上了。換句話說,開車風馳電掣,實際上也快不了幾分鐘!

我還試驗過超車或變道時不打轉向燈,那感覺挺爽歪歪的,但爽的背後幸運還好,不幸運的話,就有你好看的,吃不了兜著走!

故而,遵紀守法至關重要,必須悉數按照交通規定行駛!別人要超車、飆車,那是他們的事,別人是別人,與你無關!你不必生悶氣,不必情緒激動,更不必與他們暗中較勁。與此同時,不要取笑別人慢,也不要覺得自己快,儘管按規定的正常行駛便是。

那些恣意妄行的司機,簡直就是降志辱身、喪失人格,然則盛極必衰,別高興得太早,真正的悲劇總在後面!亂超速、亂超車、並道不打轉向燈……不要覺得自己車技好、車效能好,不要覺得自己很酷、很拉風,殊不知這種為所欲為的行為暗藏殺機,車毀人亡的意外分分鐘會發生。

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奉勸你立即改邪歸正,不要一味地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否則,遲早有一天悔恨莫及,玩火自焚!

每個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出入平安永遠是第一位,猴急有什麼好處?快一點、慢一點統統是塵垢秕糠 ,鄶下無譏。

開車,欲速則不達,何必那麼快呢?急火攻心根本無濟於事,平安歸來才是一切!權衡輕重,權衡利弊,戒驕戒躁,百不一爽,箭不虛發,慎始如終,這才是開車時該有的態度。

俗話說:“謹慎能捕千秋蟬,小心駛得萬年船。” 開車也與做人做事一樣,要做到敬終慎始,彈無虛發,萬無一失,一路福星!

括囊避咎、安然無恙,永遠是開車出行的第一要素,永遠是不可或缺

駱林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