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人注意!100元就把自己實名辦的手機卡賣給別人,小心擔刑責

“營業廳衝業績,

招募社會人員開辦手機卡,

每張手機卡淨賺100元”

在網上看見這樣的訊息你是否會心動?

請注意:

為了這點兒蠅頭小利,

你可能會擔刑責。

5月29日,市公安局反詐中心接張家口涿鹿刑警協查通報:近日,涿鹿縣內有319個非正常使用手機號,這些號碼的特點是全部用來大量群發簡訊,開戶兩三天後立即辦理銷戶。有兩名收售手機卡並批次傳送詐騙簡訊、網賭資訊的嫌疑人藏匿在秦皇島。

秦皇島人注意!100元就把自己實名辦的手機卡賣給別人,小心擔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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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民警立刻對此案件進行研判。經調查得知,嫌疑人已進行 “身份偽裝”,透過網上預訂入住我市某民宿,所登記身份資訊均為虛假資訊。民警經與涿鹿刑警密切配合,透過層層查詢梳理,最終鎖定嫌疑人真實身份,於5月30日在海港區某小區內將兩名嫌疑人抓獲,當場繳獲作案手機5部,手機卡23張。

秦皇島人注意!100元就把自己實名辦的手機卡賣給別人,小心擔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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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初步審訊,兩人交代了透過大量購買實名手機卡,用以群發詐騙簡訊和境外賭博網站資訊的違法犯罪行為。

非法開、販手機卡背後的“黑灰產業”

被收購的實名電話卡在電信網路詐騙中將扮演何種角色?民警介紹,在電信網路詐騙犯罪中,撥打電話是第一步,也是關鍵環節。在手機卡早已實名制的今天,犯罪分子肯定不會用自己名下的手機卡撥打電話實施詐騙,而是透過各種渠道大批次購買他人實名註冊的手機卡,從而形成了龐大的利益鏈條,催生了電信網路詐騙背後的“黑灰產業”——非法開、販手機卡。

民警介紹,在電信詐騙案例中,被收購的不僅有手機卡,還有銀行卡,大多會被用於電信網路詐騙、網路賭博、洗錢、行賄、受賄、逃稅等多類違法犯罪活動中。騙子用這些收購的實名手機卡撥打電話實施詐騙,或者是被害人將錢款打進這些“幽靈卡”內,即使警方追查到此賬戶,由於是購買的銀行卡,不法分子的真實身份也難以核實。

此類犯罪中,不法分子先把資金存入其中,再與人勾結以虛構交易方式套取現金,實現資金的轉移。犯罪分子透過施展一系列“乾坤大挪移”,非法資金就這樣被“合法化”。此外還有一些企業收購銀行卡,透過轉移存款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有些人購買實名手機卡、銀行卡用於註冊賬號,給網店“刷好評”,而“刷好評”也屬於違法行為。

向涉嫌網詐人員出售實名手機卡,

或將承擔刑事責任

據瞭解,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設了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對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而提供網際網路接入等技術支援或提供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019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了《關於辦理非法利用資訊網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對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幫助,“情節嚴重”的情形進行了明確,觸犯法律的,將以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秦皇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