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大概是想多了

NBA大概是想多了

按照花旗媒體的說法,NBA目前正尋求一份總價值750億美元的多年電視轉播合同。

這其實不是新聞,NBA現有的轉播合同將於2024-25賽季到期,目前的合同為9年240億。750億意味著啥?意味著如若年限相同,電視轉播機構將支付三倍於先前那份合同的價碼,來購買轉播權。

首先得明白這麼一個事實,轉播機構不是慈善機構,是要掙錢的。掙錢的方式大概有兩種,一種是找廣告主,即金主爸爸;另一種是找訂閱使用者。甭管啥媒體,都是萬變不離其中,哪怕你做個公眾號也是一樣,掙錢模式無非就是找金主爸爸恰飯(打廣告),與開通打賞或付費訂閱。

那麼ESPN的經營情況如何呢?並不理想,2011年,ESPN電影片道曾覆蓋了超過1億戶家庭,而到了2020年,訂閱數量已經下滑到8300萬戶。其餘幾家也在不同程度的下滑,講道理收入就這些,娛樂的花樣有如此之多,何必非得坐在電視機前呢?

與之相對應的是,版權費用卻在不斷水漲船高。NFL、NBA、MLB與大學橄欖球季後賽的版權費用最貴,每年光這四項賽事就得合計支出46億;此外包括溫網、美網等賽事,每年光版權費用就得支出75億。

問題隨之而來,NBA要把版權費用抬高三倍,NFL要不要效仿?MLB心不心動?到時版權每年再往上漲一截,版權商能做的無非就是抬高廣告費用,讓金主爸爸多掏錢(這涉及到一個金主爸爸是否願意);或在使用者收費層面想想辦法。例如原本每月收30,現在收70。

至於有沒多少人願意買賬,或一怒之下乾脆去找盜版,那就真不曉得了。

任何東西都有個上限,而不是無限膨脹,無限膨脹到最後的結局便是一地雞毛。無他,規律使然。美國的付費模式固然早已成熟,但終歸是有個度。

掐指一算,9年750億多半是拿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