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正文3月1日起這些行為觸犯刑法2021-06-01由 光明網 發表于 歷史轉存瞭解!3月1日起這些行為觸犯刑法 【轉存瞭解!3月1日起這些行為觸犯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於3月1日起施行。這些新規與你我息息相關:①最低刑責年齡下調至12週歲;②姦淫幼女最高可處死刑;③冒名頂替入學上崗等正式入刑;④搶公交車方向盤、高空拋物等正式入刑;⑤襲警罪正式明確…戳圖瞭解TAG: 日起刑法入刑轉存觸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