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家理論,水木是否是一家

同家理論,水木是否是一家

春天之後是夏天,木奔火去,木的目標是火,木旺之人跟火旺的人合作共事,很忠誠,是因木成為火是目的。

同理,秋天之後是冬天,金向水生,金的目標是水,所以金水是一家。

木火是一家,金水一家,是先天本象,先天本象是自然之象,代表事物的本質屬性。當八字組合後,因為金的出現來克木,抑制了木氣,土得自由,則土能抑水而存火,所以後天把金克木當作護陽看。但八字如果沒有金克木的組合,而是金水成勢者,又當以少陰成陰之陰看,所謂易學,是簡易、變易、不易,代表事物從萌發到終結,又從終結開始萌發新生機,代表著一種變化規律。

那麼水木是否為一家呢?四象為少陽、老陽、少陽、老陰,由少陽逐漸轉化到最後的老陰,又由老陰轉化為少陽,所謂冬至一陽生,是冬至之後,由陰開始轉陽,陽氣開始萌動。

水為老陰,木為少陽,春天之陽氣萌發,體現在外,是表象,比如春天有太陽時,也不覺得熱,是因為春天由冬天轉變而來,而陰氣內藏,當八字中木火旺,即便生在冬天,火能轉化水陰帶來的陰氣。但是,當生在冬天而八字有木無火,則不能轉化陰氣,而是水之老陰侵少陽,傷了木中微弱的陽氣,比如說八字生亥月水旺,生寅日則寅亥相合,實則是亥中的壬水克了寅中的丙火,所以有寅亥合,又有寅亥相破的說法。

所以水木不能看作一家人,在有情時為一家,無情時是損害。

例一女:甲寅 乙亥 壬戌 己酉

壬水生亥月,老陰旺,本應該用土製水,以存火氣之陽,然八字中木旺有根,剋制土氣,而木旺不得金制,水木成勢,此時的水侵傷了木中少陽之氣,顯得無情,命局一無火轉化陰氣,而不見金制木,雖有戌土,但不能抵定中流,水乘木勢,陰旺無制,傷陽明顯。

命主實際並無成就,婚姻也是反覆挫折。

例二女:己卯 乙亥 戊寅 癸亥(日空申、酉)

亥月透癸水乙木,立陰為體;以陽為用。

象:柱中水落實在地支二亥與癸水上,並且八字中木旺無金制,土被木克,水陰無制,傷陽。

陰旺傷陽,一是體現身體先天素質可能不太好;其二是表面事業為正當的,暗地事業上賺錢不光明,容易幹違反法律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