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東鐵營棚改中如何規避風險

昨天說了風險的問題,棚改肯定是好事惠民工程,但千萬不要把風險都給了當初支援你們工作的棚改居民,企業想賺錢無可厚非,但也要保證居民利益不受到損失。

如何去合理規避風險,首先要按照國590號檔案執行,徵收房屋應該

先補償,後拆遷

。該給的補償先打到居民指定賬戶上,再去配合騰退,總不能一張空頭支票給倆甜棗就支援棚改吧!

其次就是

合同的完善性

,這裡可以有兩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格式合同加補充合同,類似於如今勞動合同,北京市勞動局出格式合同樣本,但企業與職工還會有一份補充合同,前提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基礎上協商簽約,並不是您出一份合同,我就必須認可簽字合同內容,

籤合同的目的是保障騰退後居民利益不受到損失。

可能企業會有自己想法,確實棚改中有很多不確定性,比如大紅門舊村改造專案,原地回遷因為規劃調整直接給外遷,誰也不能保證未來幾年內東鐵營專案不會再次調整區域規劃。

第二種可以借鑑本市其他地方棚改經驗,直接一次性結算清楚,然後給棚改居民安置房指標等房子蓋好,通知居民在規定時間交錢驗收房子,把購房款先給放在居民手裡,大家手裡有糧心中不慌。週轉費是歸政府的徵收辦負責,而購房是安置居民和開發商之間問題,把整體責任劃分清楚。

本來棚改就是兩件事,結果混合在一起,就像中鐵建置業說的我不能代表政府,但拆遷時候是政府委派,如果只有一份合同,假如後期出事您說找誰。

對於東鐵營國有棚改未來最佳方案個人認為就是一次性結清房款和補償款,政府給大家一個購買指標,再和開發商籤一份購房意向書,啥時候蓋好,我交購房款,驗收房子入住,這樣從自身有一個絕對安全保障,總比蓋N年遲遲不能入住,最後四處投訴無門強百倍。

就像白紙坊居民分析的利息去掉週轉費還有結餘,屹立在回遷地塊的這哪裡是釘子戶,簡直就是開發商的財神爺。換我是開發商,我也不著急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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