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騎乘電動腳踏車,請您戴好安全頭盔!

關於騎乘電動腳踏車要佩戴好安全頭盔的提醒和告誡,其背後也有著許多起安全事故的總結。每一位電動腳踏車的騎乘者都要透過增強安全意識來改變道路交通陋習,進而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和暢通。

有些電動腳踏車騎乘者不戴安全頭盔,覺得戴頭盔嫌麻煩、不自在、憋得慌等等。這些理由折射出部分電動腳踏車騎乘者交通安全意識與交通文明意識的淡薄,也是對自己生命安全的漠視。

江蘇宿遷:騎乘電動腳踏車,請您戴好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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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電動腳踏車騎乘者來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可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對頭部的傷害。為提升電動腳踏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泗洪交警堅持宣傳引導先行、服務嚴管結合,加強對電動腳踏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的勸導力度,切實保障市民群眾出行安全。

江蘇宿遷:騎乘電動腳踏車,請您戴好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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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宿遷:騎乘電動腳踏車,請您戴好安全頭盔!

根據《江蘇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規定,對於駕乘電動腳踏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首次處以20元罰款,第二次及以上,處以50元罰款。請廣大電動腳踏車駕乘人員嚴格遵守。

根據《江蘇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規定,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腳踏車應當年滿16週歲。成年人駕駛電動腳踏車只能搭載一名16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載6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16週歲以上至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腳踏車不得搭載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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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是一座城市文明形象的體現,每一位電動腳踏車的騎乘者都應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自覺佩戴安全頭盔,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一份保障,給城市文明交通增加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泗洪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