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電動車以其方便快捷、經濟實惠和環保等特點深受廣大“上班族”的青睞,逐步成為繼公共交通、家庭汽車和腳踏車之外的又一主要交通工具。
可是,伴隨其數量的激增,電動車帶來的社會問題也接踵而至。由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數量逐年遞增,電動車超速、闖紅燈、佔道搶行等交通違法行為時有發生,給廣大群眾的出行安全帶來了極大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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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行前安全三檢查
1、胎
壓是否正常
(內外胎200KP,真空輪胎300-350KP ):可用手指按壓,感覺充足即可。
2、剎車是否靈敏
:捏住剎車用力向前推動車輛,如果能推動則需調整剎車線或換剎車蹄片。
3、燈
光、後視裝置是否完好
:夜晚騎行還要檢查大燈遠近光、轉向燈、後尾燈、剎車燈是否正常亮起,後視鏡是否損壞,做到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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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行前裝備三檢查
1、是否
正確佩戴了頭盔
:大部分電動車車速較快且制動效能不佳,一遇突發情況,極易產生意外傷害,因此,正確佩戴質量可靠的安全頭盔能夠起到很好的防護作用。
2、是否佩戴了護目鏡
:長距離騎行有必要帶護目鏡,不要認為墨鏡能代替,路上會有鋒利小石子砸到墨鏡鏡片,而護目鏡密封性好,騎行時能更好地擋風。
3、是否佩戴了手套護膝
:有條件的請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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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規則牢記心
1、不闖紅燈,不搶道。
別用流血換教訓,別用生命搶時間,放寬心態,不焦不躁,別讓這得不償失“砸”在自己頭上。
2、不酒後駕駛,不疲勞駕駛。
酒精使人神經麻痺,睏意讓人精神恍惚,造成無辜傷害,追悔莫及。
3、不隨意變道,不逆行。
上路行駛應走非機動車道,無非機動車道應靠右行駛;切勿逆行,否則,迎面而來的可能是親密的“擁抱”。
4、不超速行駛,不併行
。
安全的距離,讓你留有足夠的反應時間,反之,容易避閃不及,吞下苦果。
5、不接打電話,不看手機。
騎車途中,接打電話、看手機容易分散自身注意力,影響公共交通安全。
6、不加裝遮陽傘、擋雨棚,不裝擋風罩。
加裝遮陽傘、擋雨棚妨礙行車視線,易產生安全風險;加裝擋風罩容易制約手臂活動,影響操控靈活性。
7、不遮擋、汙損電動車號牌及臨時通行標誌。
號牌和臨時通行標誌是電動車的“身份證”,遮擋、汙損行為,意在逃避法律追究,屬於違法行為。
特別注意:
駕駛電動腳踏車必須
年滿16週歲
,駕駛電動摩托車則必須
年滿18週歲
且持有機動車駕駛證!
電動車安全騎行你我他
闖天下可以,闖紅燈不行。
“搶”出危險,“讓”出安全。
酒後騎車晃悠悠,家人朋友心憂憂。
我們不一樣的,除了方向還有危險。
從“頭”做起,幸“盔”有你。
手機裡只有“危險”,抬頭看美好前方。
予己方便,害人又害己。
裝上了超重貨物,丟掉了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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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李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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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 新
【來源:吉安市交警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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