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沙漠到海洋社會,刻骨銘心的意義

今全:

從海德格爾的“共在”概念探討世界的構建

——走出沙漠世界,建立海洋世界

摘要:“共在”是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中一個重要的概念。此在的世界不僅僅是這一個此在的世界,此在之為此在的關鍵在於,此在是開放的自由的可能性的存在,既然所有的此在都是此在,那就意味著此在共同擁有一個世界,這是它們相互開放所形成的世界。我是此在,他人是此在,世界亦是此在,此在的世界並不是它一個人的世界,而是與他人“共同此在”的世界,我們“在世界中存在”的生存活動就是一種與他人一起的“共同存在”——共在。“共在”是一種源始的現象,即原初的結構,這不是一種空間上的共同在此,而是我與他人、我與世界的水乳交融和主客不分。反觀我們今天的世界是一種鬆散的利益共同體,人們因為利益相合而聚在一起,因為利益相悖而樹倒猢猻散。我們與他人,與這個世界之間始終存在著一條不可跨越的鴻溝和無法翻過的天塹,這是一種典型的沙漠世界。而海德格爾卻用“共在”這個概念向我們展示出了一種新的世界觀——海洋世界。

從沙漠到海洋社會,刻骨銘心的意義

關鍵詞:共在:此在;沙漠世界:海洋世界

海德格爾用“共在”這個概念終結了以往主客二分的認識方法,將人們從人是認識的主體,其他萬物是認識的客體這一固有觀念解放了出來。此在的存在在於生存,解決存在問題必然要從此在的生存活動入手。由於在世操心的此在不止“我”一個,此在向來分享著同一個世界,我們“在世界中存在”(In-der-welt-sein)的生存活動自始就是一種與他人一起的“共同存在”——共在。“共在”是一種源始的現象,即原初的結構,這不是一種空間上的共同在此,而是我與他人、我與世界的水乳交融和主客不分。這一概念讓我們能夠自在的和世間萬物打交道,因為我們本就和世間萬物是一體,我們源始的存在於世界之中,早已與這個世界渾然一體、物我兩忘了。和傳統的主客二元對立的認識方法不同,海德格爾的這一思想給我們開闢了一條思考我與他人、我與世界、我與萬物的新的道路,有利於我們從利益相合組成的“沙漠世界”向和諧共生的“海洋世界”邁進。

1、 何為“共在”

此在的世界不僅僅是這一個此在的世界。此在的世界不僅包括用具和物,也對另一種存在者開放,而這種存在者與用具和物根本上不同,它也是此在,它們也是以“在世界中存在”的方式在世。許許多多的“此在”既然共同在世,那麼就不可避免地要與其他“此在”打交道,海德格爾將“此在”和其他“此在”打交道的方式稱為“共在”,“共在”是“此在”的本質規定性。“共在”的意思不是說共他人在此現成存在,而是他人和自我是一種共同在世的關係,世界是我和他人共同分有的世界,“此在”的世界是一個共同的世界,他人的存在方式和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一樣,在世就是與他人共同在世。海德格爾在《存在與時間》中這樣說道:“他人不不等於說除我以外的全部餘數,而這個我則是從這餘數中兀然突立的,他人多半倒是與我們本身與之無別、我們也在其中的那些人……此在的世界是共同世界。在世就是與他人共同在世。”其實從這段話中我們不難看出我們和他人是一種共同在此的關係,只要有這樣一個“此在”存在,他人也必然會存在。他人的存在也就是共同此在,此在作為共在本質上就是為他人之故而存在。

從沙漠到海洋社會,刻骨銘心的意義

可能有人會反駁說,假如我跑到某個深山老林或者偏僻的小島上,過一種離索群居,與世界老死不相往來的生活,那麼我不就是一個獨立的存在者了,我也就不和他人共在了。這種說法聽起來好像有些道理,但是實則沒有理解海德格爾“共在”的真正含義。海德格爾認為,獨在也是一種共在,即使無人在側,此在的存在仍然是一種共在,只不過是共在的一種殘缺樣式,此在之所以能夠獨在恰恰是共在最好的證明,他人只能在一種共在中而且只能為一種共在而不在。很多人認為應該從人數的多少來看此在是不是獨在,其實不是這樣的,即使有一大群人在側,此在也能獨在。比如你走在一條陌生的大街上,街上來來往往的行人絡繹不絕,你不認識他們,他們也不認識你,你只看到一群密密麻麻的人聚集在這條街上,你和他們之間的關係是一種陌如路人的關係,此時的你就是一種獨在,但是你與此同時又是一種共在,和他人共同在此——以一種冷漠的方式共同在此。所以說我們不能把“共在”理解為多個現成之物的總和,而應該把共在理解為自己和他人共同在此的方式。

那麼為什麼說獨在也是一種共在呢?其實這個問題藉助一部文學小說來理解就很容易了,那就是《魯濱孫漂流記》。我們都知道魯濱孫因為船難遇險獨自一人在一個偏僻的小島上生活了二十多年,他可以說就是過著一種離索群居和與世隔絕的生活,作為一個孤獨和獨立的存在者而存在,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獨在”了,彷彿這世間的一切都與他無關,他真真切切的脫離了眾人而存在。但其實他這種孤身一人的獨在也是一種共在,當他流落到這個小島上以後,他並沒有選擇沉淪,把自己定位為一個凝固化的現成的存在者,而是選擇以本真的狀態存在,作為一個能在不斷的去籌劃自身,面向未來。他時時刻刻都想回到自己的祖國和家鄉,和自己的親人朋友團聚,最終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他如願以償了。試想一下,假如他一出生就在這個偏僻的小島上,他從未見過長的和自己這般模樣的其他人,他還會不會執著的想要回去?之所以他這麼執著的想要回去,是因為在小島的另一邊有許許多多的他人等著他,即使他現在孤身一人在這小島上,但是他也能聽見小島另一邊的人對自己的呼喚,他雖然是一個孤獨的存在者,自身被封閉了和他人的交往方式,但是他作為一個“此在”對存在的理解早已包含了對他人的理解。在有了這一層理解之後,他即使是孤獨的存在於世,也是作為一個獨在和他人共在。所以就開放性地“此在”來說,其存在本質上就是“共在”,即使“此在”獨在也是一種“共在”。

從沙漠到海洋社會,刻骨銘心的意義

因此,此在在世界中存在乃是以共在的方式存在的。因為在世界中,在此在的“操心”活動中前來照面的不僅有在者也有作為此在的他人,他人是“此在”,我也是“此在”,我們“共同此在”。正是因為我們“共同此在”,所以我們“共同在世界中存在”——“共在”。這裡所說的“共在”不是一種空間關係,即不是我們共同的在這個世界中生活,而是一種生存論現象。如果從存在者狀態上來說,無論此在與他人的關係多麼親密,都有可能同床異夢,形同路人,但是如果從生存論上來講,即使是天涯海角,天各一方,此在仍然和其他此在“共在”。除此之外,此在的共在不是我與他人相互依存的那種“社會性”或“社會關係”,而是他們共同存在於一種源始的境域,在這樣一個境域裡,此在與此在之間都向存在開放自己,共同構造了一個水乳交融、主客不分的世界。

2、 何為沙漠世界與海洋世界

“沙漠世界”和“海洋世界”這兩個概念主要是從“沙漠”和“海洋”的形態構造出來的。“沙漠”主要是由一堆沙子構成,每一粒沙子都是一個個體,可以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隨著大風的颳起,他們不斷的變換著自己的位置,昔日高高隆起的沙堆可能在一陣風過後就變成了碗狀的谷地。而“海洋”則是由一滴滴的海水構成,,它們雖然也具有自己的個體性,但它們之間卻少了隔閡,是一種敞開的狀態,它們共同服務於海洋這個共體,無論多大的風浪都無法將一滴滴水分開,它們是一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狀態,水與水之間不分你我、沒有壁壘、互相交融。簡而言之,“沙漠社會”是一個“個體社會”,“海洋社會”是一個“共體社會”。

“沙漠社會”是一個鬆散的利益共同體,我們因為利益相同而相聚在一起,因為利益相悖而樹倒猢猻散。這個社會中的人要麼以單純的個體去競爭,要麼聯合為各種各樣的組織、機構、政黨、國家去競爭,但究其本質都是為了獲取個人利益的最大化。這個社會類似於霍布斯所說的“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社會,在這個社會中,“人對人是狼”,我們每一個人可能“在相互贊成的面具下唱的是相互反對的戲”。我們每一個個體就是沃爾澤口中所說的“原子化的個人”,社會只不過是一群孤立自我的聚集地,每個人都是理性的自利主義者,受到個人權利的保護,也因為各自主張自己的權利而分裂。到處都是相互疏遠的孤獨個人,對公共事務十分漠然和漠不關心。其實從現在我們個人的實際處境和實際狀況來看,比擬為沙子般的存在再貼切不過,我們每個個人都如沙粒般獨立,又如沙子般渺小,其一生的命運旅程和一粒沙子的遭遇何其相似。我們因為個人的特性、個人的性格導致了我們個人的孤立存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和沙粒與沙粒的關係差不多,靠利益甚至親情聯結起來的關係就如同將沙粒與沙粒粘合到一起,但這種粘合關係最終還是會發生崩潰,靠外力聚攏的沙堆最後還得解散為一粒粒沙子,我們每個個人最後又變成了一個個追尋利益的個體。

“沙漠社會”就是以外力的方式來聚積沙粒為沙漠,“沙漠社會”再龐大也還是由一粒粒沙子組成,這就導致社會的利益分割也必須落實到每一個個體,“沙漠社會”其實就是一個利益的聯盟,就是個利益共同體,利益相合則相聚,利益相悖則分離,每一個人都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這就會導致因為利益的分配管理使彼此之間產生不可調和的矛盾與衝突,因而“沙漠社會”常常處於分崩離析之中,可能在前幾日高高隆起的沙堆過幾天就會被夷為平地,我們由一個看起來很凝聚、很團結的整體瞬間散夥分家,最後我們又成為了一個個孤獨的利益追尋者,而這也就是人類社會的現狀。簡而言之,“沙漠社會”也就是海德格爾存在者狀態上的社會,在這樣的一個社會中,我們無論與他人的關係多麼親密、多麼友好,都有可能同床異夢,形同路人,因為我們還是具有一種“他人即地獄”的意識,始終無法做到真正的敞開自己,和他人之間始終存在隔閡,最終也會因為利益相悖而回到“原子化的個人”。

從沙漠到海洋社會,刻骨銘心的意義

“海洋社會”是一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體社會。在這個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像水一樣生存,我們都是一滴滴的小水滴,共同匯聚在一起組成了大海。和沙子的暫時堆積不同,我們是真真切切地聚合在一起,和其它的水滴共同組成了海洋。在我們的身體裡,包含著其他人,其他人的身體裡也包含著我們,我就是他人,他人就是我,我和他人都是這片海洋。在海洋世界裡,我們無須為自己的前途和命運擔憂,我們也不用去瘋狂的追逐個人利益,因為我們的目的是相同的,都是為了組成這片海洋而存在。無數滴水匯聚到一起,不再以個體的方式存在,而是以共體的方式存在,浩瀚無垠的海洋,永不枯竭的海洋就這樣誕生了。水最關鍵的核心觀念是整體的互動與交融,海水沒有自我而擁有整個海洋,海水的自我不再是一己的生命之私,不再是瘋狂的追逐個人利益,不再是透過壓榨其他海水來凸顯自我,而是透過整個海洋來實現自我,這就是說,我即海洋,海洋即我,大海不枯,自我不滅。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時刻都在擔憂個體自我的消亡與毀滅,我們不得不為了更好的生存去攫取更多的資源,這其實是由人的分別心所導致的,我們一直把他人、把世界當作自己的假想敵來看待,時時刻刻和他們進行著競爭。

在一滴滴無私敞開的海水面前,人的一己之私顯得多麼的猥瑣渺小和愚昧無知。試想一下,在海洋之中,如果某一滴海水固執己見堅持私有的自我,會顯得多麼的愚蠢和可笑,兩滴水相遇,有各自生命的隔閡嗎,它們之間存在著不可溝通的壁壘嗎?無數滴水相遇,還需要保持自身的個體利益嗎?將海洋分離成每一滴水的獨立存在,它們能很好的存在嗎?無數分開的水滴還是大海嗎?一滴水能與大海一樣存在嗎?因此,海水只有一個共同的“我”,這個“我”是整個永恆不滅的大海。整體的大海是由水組成的,水組成大海以後盡享波翻浪卷的歡樂與自在,水不再有個體命運之憂,不再有生死之虞,水之間也不再發生生離死別之痛。所以“海洋社會”則並非由海水的個體來組成的,海水也並非外力作用的強力粘合而是不分彼此的內在融合,這個社會是一個整體的存在,只有共體而沒有個體,只有共同利益而沒有個體利益,因此,海洋永遠不會分崩離析,海水之間不會產生任何矛盾衝突,這種社會特徵就是人類社會的理想狀態。試想一下,一個沒有生命邊界和沒有私有利益的人,一個無條件敞開的人,一個與水滴的性質完全相同的人,一個沒有自我壁壘的人,一個與他人完全相融相通的人,一個他人即我、我即他人的世界還有矛盾和衝突嗎?簡而言之,“海洋社會”也就是海德格爾生存論上的“共在”社會,在這個社會里,他人即我、我即他人,每個人都能做到真正的敞開自己,和他人之間不存在隔閡,共同存在於一個源始的境域,在這樣一個境域裡,此在與此在之間都向存在開放自己,共同構造了一個水乳交融、主客不分的世界。

從沙漠到海洋社會,刻骨銘心的意義

3、 “沙漠”入“海洋”的途徑

“沙漠世界”是一個由主客二元對立思維建立起來的世界,而“海洋世界”既不是主觀的也不是客觀的,而是一種相互交融、相互構成的源始世界。“沙漠世界”強調人的個體性,鼓勵人們不斷的去實現自我價值、自我利益的最大化,因而世界隨時是一種“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競爭狀態;而“海洋世界”強調人的共體性,在每一滴水滴能夠保持自我的獨特性的同時共同為了一個整體的海洋而存在,人與人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渾然一體,這個世界沒有那麼多的衝突和矛盾,人們自由而愉悅的生活。既然“海洋世界”如此優越,那麼我們人類社會應該怎麼從“沙漠世界”進入“海洋世界”呢?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成為敞開者,以一種“共在”的方式去生存。

“成為敞開者”首先要做的就是轉換思維模式。從古至今,我們基本上所有人都是一種主客二元的思維模式,把人當作認識世界的主體,其他萬物作為認識的客體。我們不斷的去研究世界上的萬事萬物,瞭解它們的屬性和特徵,希望能夠為我們所用,我們還不知天高地厚的喊出了“人是萬物的尺度”這樣的壯志豪言。這其實硬生生的加深加重了我們與世間萬物的隔閡、擴大了我們與世間萬物交流的鴻溝。就在這樣一種主客二元對立的思維下,我們對其它萬物認識的越深刻透徹,就意味著我們在生存論上離它們越遙遠。或許在我們人類眼中,我們是這個世界、這個地球所誕生的“宇宙的精華,萬物的靈長”,但是假如我們把人類放在整個宇宙的演化史上,我們從更高的維度去俯視地球,俯視人類,我們人又算得了什麼呢?從外太空上來看,所有的生物都是齊一的、無差別的,只以一個點狀表明自己的存在。所以,成為敞開者的第一步是不能自我封閉,把自己當作一個凝固化的存在者,而應該積極的轉換思維模式,以一種感知的方式去融入這個世界,找到一種我即他人、他人即我的狀態,摒棄那種人有等級、物有分殊的思想,確立一種民胞物與、萬物齊一的觀念。和這個世界水乳交融、主客不分、渾然一體,以一種敞開的姿態去接納他人、萬物與這個世界。

從沙漠到海洋社會,刻骨銘心的意義

成為敞開者還有一步就是需要“去我”、“去人類中心化”。哲學史有一個著名的經典三問:我是誰、我從哪裡來、我要到哪裡去?可見,當我們準備追究一切問題產生的根源時,這個我就莫名其妙地出現了,“我”好像已經成為了人的本質性存在,成為了人類每個個體說自己時的代名詞。而當我們每個人都以這個“我”來存在時,霍布斯所說的“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競爭便開始了,一場曠日持久、聲勢浩大的人類異動便開始了,人間的一切問題便因此而產生了。並且,“我”的意識如果越強烈,人類的問題就越嚴重,“我”的存在如果越鞏固,人類的世界就越危險。在我們眼裡,“我”已經成了人類認識和把握世界的前提,“我”已經構成了這個世界存在的“客觀”角度,我們已經無法將“我”從主體論和認識論中剔除出去,這世界似乎已經成為了“我”的世界,“我”就是這個世界的尺度,“世界是我的表象”,一切都依賴於我而存在。其實這只不過是人類一種自戀式的幻象,是人類分別心的終極體現,是人類自我中心主義的極致表達。孔子也說過:“愛有差等,禮有尊卑。”可見連聖人都無法免俗,何況是作為普通大眾的我們,但這卻恰恰體現了“去我”的重要性。

我們要透過“去我”,去去除人類的中心化,消除人類的分別心。“去我”這種觀念意味著我們將徹底改變自己的屬性,意味著我們將放棄個體的存在方式,重歸於共體式的存在,我們不再以“我”為存在的立場以及心理為前提,人類將重歸“我們”的存在立場,個體將作為“我們”的一分子,一切存在以“我們”為前提,生存與生活將從“我們”展開。這就是說,世界是“我們”的世界,自己是“我們”的自己,生活是“我們”的生活……“我們”取代了“我”,這世上再無“我”的獨立存在,也再無“我”與“我”之間的競爭與碰撞。個人以“我們”來存在,我即他人、他人即我,世界是我們每個人的世界,我們每個人也就是世界。但這種“去我”也並不意味著消除個人的獨特性,使得每個人都變成一樣,而是讓我們每個人都領會到這個“我”不是一種人類學上、心理學上以及自然科學上一種類的存在,而是一種最原始、最原初的存在,我們本就生活在一個水乳交融、不分你我的世界,所有的人都向他人、向世界、向世間萬物敞開自己,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和其他的事物共同分享這個世界。也就是說,從生存論上我們自始就和世間萬物和諧共存於這個世界,不分先後,不分你我。

從沙漠到海洋社會,刻骨銘心的意義

海德格爾的“共在”概念終結了以往的主客二元認識體系,給我們開闢了一條思考我與他人、我與世界、我與萬物的新的道路,把人從世界的中心地位一下子拉到了與其它萬事萬物平級的地位,對於去除人類中心主義,消除人類的分別心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他也給我們提供了一種新的世界觀,即“海洋世界”觀。海洋世界觀是與當今那種沙漠世界觀針鋒相對的,它是從更原始更基礎的方面來思考人與他人、人與萬物、人與世界的關係,它給我們構造了一個水乳交融、主客不分的美好世界。我們要積極的走出沙漠世界,建立海洋世界,擺脫原子化的個人,成為一個敞開者,構造一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好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