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專著出版:副主編出書可以用來評職嗎?

熟悉學術出版工作的朋友應該知道,一本書可以有主編、副主編,也可以有越來越多的作者,透過參與學術專著的編寫,達到自己發表作品的目的,比評職稱更方便。那主編是如何評價這本書的呢?還有什麼值得注意的事嗎?

第一個問題,也有很多人問,副總編輯是否可以用來評估職位。把書匯過來。編輯參與合作出書是對其自身專業和學術成果的一種檢驗,編輯參與出書可不能僅作為職稱評定的參考。

對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副主編到底能否用來評職稱,主要條件要求是副主編在此項工作中的職稱位置和所評職稱的級別。通則,合作出書,署名前五名才有保障,通則,教材等書籍,可設有三主編、三副主編和部分參考書目。若合作的學術著作總編輯少於三人,則副總編輯的排名並不重要,若多於三人,則應優先考慮。如評審副組長,副組長的職位排在第二名的機率更大,因為副組長只有兩位傑出的作者。若為正高,則副主編不參與評審,正高階職稱僅認可第一作者,即評正高階職稱,獨著優先。

值得注意的是,主編和副主編都是有排名次序的,主編的位置也是有排序的,根據次序,合作出書的依據次序,所負的責任,所獲的利益,都是按排名確定的。同樣的道理,副主編也一樣。總體上建議廣大作者選擇主編一職。

無論是總編還是副主編,都要把自己的職稱放在首位,要注意的是,選擇什麼樣的水平的出版社,這些是保證自身利益的前提,出版水平越高越好,但並不一定要選高出版社,而是要選對出版社。

編輯多為中級、副高階職稱的評審人員使用,出版社要選擇省級或省級以上出版社,如果出版社級別較低,還需署名儘可能靠前。對於副高階職稱的評審,要求省級以上出版社可設署名前兩名,而副主編一般不能參與副高階職稱的評審,但如果該著作只有一名主編,則副主編排在第2位還是有效,這是位置的重要性,因此,我們建議廣大作者,無論作為主編還是參與副主編,都要儘可能地把署名位置擺在前面。如為正高階職稱評審,則建議作者或選擇更為可靠的獨著。

這也是為什麼副主編在發表論文的時候,會用到職稱評語的原因所在,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您有需要,可在任何時候查詢您所需要的職稱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