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資
為小兩口購買的
婚房
,所有權
到底歸誰所有
?頭條號“法律縱橫”為您解讀。
我們接下來以一個小案例來解構婚房的所有權問題
案例簡介:
狗蛋和小芳經人介紹相親,迅速走向婚姻的殿堂。新婚之後,
狗蛋爸媽出資
給狗蛋買了一所婚房,應小芳的要求,房產證上
除了狗蛋,還寫了小芳的名字
。沒過一年,小兩口感情不和,鬧起了離婚。離婚就離婚吧!
小芳主張婚房是她和狗蛋的
,有自己的一半,有狗蛋的一半,但是
和狗蛋爸媽無關
!這可急壞了狗蛋一家,買房的時候小芳可是一分錢也沒掏,現在要分走房子的一半,這可怎麼辦?
法律分析:
按照我們國家的規定,
結婚之前的算個人財產
,所以
爭議點
主要是
結婚之後的房屋歸屬問題
。有關婚房的登記,可以歸納為以下三點:
1、
只要登記了
雙方子女的名字
,不管是否為雙方父母的出資,
雙方子女共同共有
婚房。
狗蛋和小芳均登記了名字,狗蛋爸媽和小芳爸媽不管哪家出資,不管出資多少,狗蛋和小芳對婚房擁有共同共有權。
2、
登記了
一方子女名字
,
本方父母出資
,
本方子女單獨享有
婚房的所有權
狗蛋登記了名字,狗蛋爸媽出資購買婚房,那麼狗蛋對婚房單獨享有所有權
小芳登記了名字,小芳爸媽出資購買婚房,那麼小芳對婚房單獨享有所有權
3、
登記了
一方子女名字
,
雙方父母出資
,
雙方子女按份共有
婚房
登記的時候,只登記了狗蛋或小芳一方的名字,但是狗蛋爸媽和小芳爸媽都掏錢了,那麼雖然婚房登記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小芳和狗蛋按份共有婚房,具體份額則由父母出資決定。
結語
根據以上分析,大家肯定對婚房的歸屬有了一個大致瞭解了。
本案中,
狗蛋父母出資
購買婚房,登記了狗蛋和小芳的名字,
視為對狗蛋和小芳的贈與
。因此,離婚之際,小芳自然擁有房子的一半產權。但是既然
已經登記了狗蛋和小芳的名字
,
婚房產權自然和狗蛋父母無關
了。
房子作為中國老百姓的大宗財產,伴隨著
天價彩禮
的,則是婚房的歸屬引發的
社會爭議
。近日,民政部印發《關於開展婚俗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開展對天價彩禮、鋪張浪費、低俗婚鬧、隨禮攀比等不正之風的整治。伴隨著這一輪改革,
期待婚房引發的社會問題可以有所緩解
。
原創不易,如果本文把婚房歸屬問題講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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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