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換人生28年的是是非非

關注這個事件,是從許敏火車站認子的影片開始的。

‬關於許敏一家

從母子相見抱頭痛哭時說的第一句話“對不起,媽媽把你弄丟了”,表達出來許敏對沒有養育郭威的愧疚與無奈和懊惱,不僅讓我感覺到血濃於水,更感覺到母愛的無私和偉大,這才是一個真性情的人,尤其是前幾天的那句“我只欠我親生兒子的”,更是把對郭威的愧疚和愛表達的淋漓盡致!

許敏愛郭威這個親生兒子,但並沒有不愛姚策,從她偷偷去給孫女過生日就能看出來。畢竟養育了28年,知道姚策被慣壞了,如果告訴姚策,怕姚策胡思亂想,所以只能偷偷的去看,畢竟她虧欠了郭威28年。作為姚策,心中有失落是難免的,但是另一個母親在什麼地方?難道她不更虧欠自己的親生兒子嗎?如果有這個母親的母愛來彌補,姚策還會因失落而把家庭聊天記錄發到網上嗎?即使因此而導致許敏被網暴,但她並沒有不愛姚策,這點從她提供給法院的52萬治療費發票及自願承擔風險承諾書就可以看到,即使有周律的善意提醒,她依然毫不猶豫的把發票拿了出來,只為賠償後給姚策治療費有保障。不幸的是,周律還真不是杞人憂天,先是熊媳婦說52萬已經花了,而且還誣陷周律拿了20萬,後有公公又出來說沒有那麼多。不管錢多少,證據都在那裡,那是人家許敏支付的錢,其中還有人家的借款和單位捐款,即使捐款單位不讓退,人情也需要許敏兩口子加利息還回去的。

有些人喜歡拿萬達的房子說事,覺得許敏不該起訴。首先,從常理上來說,那是人家許敏花錢買給自己親生兒子的,親生兒子認了,最後不僅沒房,還背了一屁股債留給兒子,哪家父母能做出這種事情?其次,許敏善良,也認為別人和她一樣善良,直至最後一天人家也沒主動還房,不起訴難道白送給人家?

許敏能夠做到這樣,作為一個普通人來說,已經至少超過90%以上人的覺悟了,至少作為大多數人(包含我自己),在律師風險提示後,不會再把52萬醫藥費發票拿出來吧?我不知道某主持人怎麼能昧著良心說認親後許敏連一瓶水的錢都不願意出的,你是眼瞎了還是良心也瞎了?

‬關於杜新枝一家

在兩家認親後,正常的做法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媽”,這時候作為你們的親生兒子,又是在病中,那份失落感是最需要你們用父愛和母愛來填補的,但是你們為姚策做了什麼?姚策希望親媽在上海陪著他,你們卻以治病為藉口不留下,我就不明白了,上海的醫療條件不如你們駐馬店那個鄉下?以你們那麼會算計的“勤儉持家”的做法,是害怕在上海多花錢吧?其實以你們的精明,就沒有考慮到把杜新枝在上海的醫藥費和姚策的醫藥費混在一起找醫院賠償嗎?反正你們在淮河醫院有人,閉著眼就能賠償。這樣自己治病的錢也省了,又能滿足兒子的要求,兩全其美的事情,你們為什麼不去做?恐怕是不敢面對姚策吧?

姚策認親,很大的目的是以為親生父母能割肝救子。別給我說許敏割肝救子是假的,如果許敏不想割肝救子,也就不會有後面的尋親等一系列事件了,更別拿配型單來說事,那是偷換概念,血型都不一樣怎麼配型?許敏一家費盡了千辛萬苦,你們是怎麼做的?惜肝!

按照許敏的表現,如果她的親生兒子遇到需要割肝救子,他們一家人會毫不猶豫的割肝,大不了一家子一起天堂裡相見!但你們呢?“生不如死”,這就是你們說的!不管是錯換還是偷換,你們已經虧欠了姚策28年了,連給他的最後一點希望都不留。人與人之間的差距咋就這麼大呢?你們配做人父母嗎?

哀,莫大於心死,從姚策需要感情彌補時你們的缺位到肝移植夢想的破滅,再到最後你們連留給他兒子一套房子的承諾都不表態,就別再用網暴來推卸責任了,你們就是殺害自己親生兒子的兇手!

更別拿你的幾個方案來說事。你倒是打的好主意,無論哪個方案,你們都沒有損失,許敏還是一無所有,繼續在外面租房。要知道,如果病孩在你們家裡,你們過的比許敏還慘,如果沒有“錯”換,你們養著一個病孩,能有那些房產嗎?那些應該屬於許敏的吧?人家已經為你們付出那麼多了,但你們不僅不懂得感恩,還在繼續算計人家,真把別人的智商想的和你們一樣?我可以明確告訴你,人家不是傻,只是善良,提供52萬發票是對姚策割捨不斷的母愛,所以你們別欺負善良的人太過了,那是要遭天譴的。

‬結語

中國有句老話:聽其言、觀其行,還有句老話叫“人在做、天在看”。

許敏家即使有做的不好的地方,但願意割肝救子、認親後還能拿出52萬用於姚策的繼續治療,這些是永遠抹殺不了的!

杜新枝家即使說的再好,不陪護、不割肝、不掏錢、不給房,佔著人家房子逼著人家起訴,拿著人家52萬不還……是個人,能做出這種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