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一定要有好報嗎?

今天在朋友圈中看到一句話:我將不懂得知恩圖報的人視作垃圾!

這句話似乎喊出了這個時代很多人的心聲,因為在身邊有太多的人喜歡將你的善良與幫助視作是一種理所應當!

這幾日,這個話題也是我和老婆茶餘飯後的聊天主題,老婆對於我在工作中對他人的幫助打抱不平,因為這些人根本不懂得回報他人,肆無忌憚地將一切正當化合理化。

想想心中總覺得有些不甘心,憑什麼我付出卻沒有回報?憑什麼熱心的人總是被人當槍使!

但是,回頭想了想,我們幫助他人,我們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是自身道德素質的自然體現,還是說為了彰顯自己的美德及優越感?

我幫助他,是為了換來他的恭維,尊重還接納?還是……。

不難發現,通常之所以我們生氣的原因在於,我們在幫助的起初,已經將人性中樂於助人的良知,當作了一種交易。將幫助他人美其曰為道德表現,實質上在內心深處早已變質。

人類天性中去幫助他人的核心動機來源於某種於心不忍,我們比起讓他人承受痛苦來說,更願意透過自我去讓他人擺脫痛苦,繞道而行。

人天生便具備這種能力,看到痛苦掙扎著痛苦的感受便會蔓延到自己,當一個個幸福事件的誕生,身處其境的人們同樣會感受到無比幸福。

所以,幫助他人,滿足者及受益者是給予幫助者本身,在幫助他人的過程,是滿足自身價值體現的需求的過程,

正如哲人所說,在助人中去感受你的存在,與整個世界建立連結,在互賴中感受生命價值感,在一次次的助人體驗中滋養自己的生命狀態。

從而,幫助無需期待回報,將自身生命價值的體現與某種狹隘資本交易掛鉤,是愚蠢且毫無意義行為,

煩惱是無需的,時刻保持自我意識,秉持良知,做生命的掌控者!

無論在何種境遇下,你成為怎麼樣的人,選擇權永遠在你手中!

助他人,乃吾本為助人者,與它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