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我登入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了退個人所得稅操作,剛才我看了一下銀行卡餘額,發現多了近4000元,我一查明細,發現3月9日(就是申請退稅的第7天)退稅的款就到帳了。
神速哇,為稅務局高效的工作效率叫好!
3月2日申請退稅的當天,我將每一項操作過程都截圖保留了下來,在頭條發了《教你如何退2020個人所得稅款》的文章。
後來與一個相同級別的同事對比所退的金額時,我發現我竟然少退了3400元,於是我撤銷了原退稅操作,重新申請通稅,一項一項對比,仔細操作,終於找到了問題所在,
正確選擇後,我將退回3453。31元,比第一次申請時多退了3400元。
為此我當天又發了一篇《退個人所得稅款選擇錯誤會少退錢》的文章。
另外,還提醒各位,如果你2019年沒退稅,也可在申請完2020年退稅操作後再申請2019年退稅
我去年申請退2019年稅款時,因選擇錯誤,當時顯示退款金額0,所以沒有申請退稅操作。
3月2日當天我退完2020年稅款後,又申請2019年退稅操作,又退回了519。90元。現在這兩筆款均在銀行卡的明細中,這兩筆錢款全部到賬。
請還沒有退稅的或感覺自己退回少的,可參照我上面的兩篇文章進行操作(也可點選下邊的兩個連結直接檢視),防止因操作錯誤給個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教你如何退2020個人所得稅款》
《退個人所得稅款選擇錯誤會少退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