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債子還?那麼子女欠債會連累父母嗎?

大家都知道,中國有句老話叫做“父債子還”,在古代的時候,如果父母身上有債務的話,作為子女的一方也是需要承擔的。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現在的人們更講究公平公正,不管是父母還是子女,都應該一人做事一人當。那麼在現代社會中,子女欠債會連累父母嗎?這個債務應當如何劃分呢?接著往下看你就知道了!

父債子還?那麼子女欠債會連累父母嗎?

一、父母欠債能讓子女承擔嗎?

在我國法律中,子女一般是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但是子女有贍養父親的義務。除非是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如果父母是不得不欠的債,如:因為父親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協助父親還債,責無旁貸。

二、子女欠債,父母有義務償還嗎?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債主)有義務向成年子女追討債務,但子女的父母沒有法定義務代為還款。因為根據《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該借款合同僅對合同雙方有約束力,就是隻能由兒子還債,父母無還債義務。

當然拉,如果父母經濟狀況良好,而兒子目前經濟困難,也可以暫由父母自願代子償還,待兒子有履行能力時再還給其父母,其他人不能逼迫債務人的父母歸還欠款。

父債子還?那麼子女欠債會連累父母嗎?

三、夫妻一方欠債,另一方需要還款嗎?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所以說欠款人的債務屬於夫妻共有債務的,其配偶負有償還責任。根據反向解釋規則,夫妻實行共同財產制或雖實行個人財產製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約定的,均為夫妻共同債務。

綜上所述子女或者夫妻雙方的債務問題,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判定債務清償責任,而不是一味的憑藉其為一家人就判定其有償還債務的責任。無論是子女還是夫妻雙方都應處理好個人債務問題,可在威信裡的信客查詢,弄清自己的逾期記錄,早日還清債務,以免影響家庭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