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算清繳
是稅務局對納稅人在年度內預繳所得稅進行綜合彙算後,個稅多退少補的一種管理辦法。
彙算清繳最早用於公司的企業所得稅申報中的,因為過去個稅徵收採用的是分類徵稅的方式,彙算清繳跟居民個人關聯不大。
稅改後,個人所得稅實現了
由分類稅制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稅制
的轉變,這種徵收方式下,不僅要求單位要繼續依法代扣代繳,還需要納稅人按年度自行申報與彙算清繳。
簡單來說,你現在的工資個稅由單位每個月按照新的起徵點和稅率表進行預扣預繳後,但這並不是最終的繳納個稅。
一個納稅年度結束後,需要將你一年掙的錢,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的收入進行綜合徵稅,與你之前扣繳的個稅做對比,之前扣繳得多,稅務局就退給你錢,扣繳得少你就得補上。
這對於一些收入不穩定的人來說,可以有效減少繳納的個稅。
居民個人去哪裡辦理彙算清繳呢?
您要是有工作單位,就去任職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局報稅;有兩個以上工作單位的,就自己決定去其中一個單位的稅務局報稅;
您要是個自由職業者,就去經常住的地方的稅務局報稅,實在不行就去戶籍所在地的稅務局報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