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行為居然不需要繳增值稅?

增值稅可以說是企業經營中必定會涉及到的稅種了,無論你是工業、服務業還是其他行業,在經營活動中總會涉及到增值稅的相關內容。增值稅的徵稅範圍包括一下幾點:銷售或者進口貨物、產品,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應稅服務,以及銷售無形資產等內容。可以說增值稅存在於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但是仍然有一些行為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不知道各位看官有沒有了解呢?

這些行為居然不需要繳增值稅?

假設G公司是一家燃油電廠,2019年6月H公司從政府財政專戶取得發電補貼,共計10萬元。那麼,該補貼是否應作為價外費用繳納增值稅?

這些行為居然不需要繳增值稅?

答案是否定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燃油電廠取得發電補貼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國稅函〔2006〕1235號)規定,應稅銷售額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因此,各燃油電廠從政府財政專戶取得的發電補貼不屬於規定的價外費用,不計入應稅銷售額,不徵收增值稅。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七條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於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再有一種情形,H公司是一家制藥企業,2020年研製出了一款創新藥品,患者購買一批之後,醫藥公司決定免費向患者提供後續使用的 該創新藥品,那麼公司向患者提供後續免費使用的創新藥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這些行為居然不需要繳增值稅?

答案也是否定的。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創新藥後續免費使用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號 )規定,藥品生產企業銷售自產創新藥的銷售額,為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其提供給患者後續免費使用的相同創新藥,不屬於增值稅視同銷售範圍。所稱創新藥,指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註冊、獲批前未曾在中國境內外上市銷售,透過合成或者半合成方法制得的原料藥及其製劑。

生活中可以免徵增值稅的行為還有很多,下期我們繼續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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