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企業賦稅
德國的企業賦稅通常由三部分組成:公司所得稅、團結互助稅、營業稅。公司所得稅和團結互助稅的稅率是固定的,但營業稅的稅率則因地而異。
企業綜合稅賦=公司所得稅+團結互助稅+營業稅
公司所得稅
公司所得稅採用全國統一稅率,按公司應納稅所得額的15%徵收。所有德國企業,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所有外國企業在德常駐機構,均須繳納公司所得稅。
團結互助稅
團結互助稅是採用全國統一固定稅率的企業賦稅。團結互助稅的稅率為公司所得稅稅率的5。5%
營業稅
營業稅是由地方政府徵收的稅種,其稅率由各地方政府自行確定。營業稅由兩個因素決定:(1)3。5%的稅基率(全國統一);(2)各地方政府規定的營業稅稽徵率(Hebesatz),不低於200%。
營業稅是由地方政府徵收的稅種,其稅率由各地方政府自行確定。營業稅由兩個因素決定:(1)3。5%的稅基率(全國統一);(2)各地方政府規定的營業稅稽徵率(Hebesatz),不低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