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偷查了女友的開房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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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你會去查自己另一半的開房記錄嗎?

前段時間,有位讀者私聊板凳說:

我偷偷去查了女朋友的開房記錄。

“然後呢?”板凳問,

他說:我其實也是無意看到別人說可以查,我就好奇的查了一下,

發現是假的,啥也查不到。

雖然啥也沒查出來,但是事情並沒有結束,兩個人後面因為這件事鬧得不可開交。

他查完之後就給女朋友說了句:我剛剛按這個方法去查你的開房記錄,啥都查不到,騙人的。

沒想到女朋友非常生氣,

覺得他這個行為這嚴重侵犯了她的隱私,而男生又覺得“我只是心血來潮而已,而且我還沒查到”,

況且兩個人在一起都這麼長時間了,談什麼隱私不隱私的!

我偷偷查了女友的開房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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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查開房記錄的,可能還不多,翻過物件手機的肯定不少吧!

尤其是羅志祥事件之後,估計有部分男同志的手機被翻了個底朝天吧。

有人和板凳抱怨過,說女朋友說要看手機就必須給她看,不給就鬧。

而且是

說來就來、毫無理由

的要給她看,並不是說什麼我有什麼異常。

每次她看完又沒發現什麼,還總是要看。

本身自己就是一個把手機看得很重的人,手機離開自己的身體都會覺得渾身不自在。

雖然手機裡並沒什麼見不得人的,但她這樣做自己真的很不舒服,非常抗拒。

但感覺好像很多很多的情侶手機都相互公開透明,沒有秘密。

他問,

兩個人在一起就應該純透明0秘密嗎?

不願意隨時隨地公開手機的就是有問題嗎?

我偷偷查了女友的開房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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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你們怎麼看待情侶之間應該0秘密0隱私的說法呢?

反正,我並不贊同。

即使是戀愛、結婚之後,每個人也可以保有一個只屬於自己的小世界啊。

再說,一個人要是沒有一點隱私一點秘密,不也很可怕嗎?

不以愛之名,去限制對方,覺得對方不能對自己有任何保留。

佔有慾可以有,但是也要有度。

我不喜歡“在一起了,手機就必須互相公開”這種理所當然的態度,

除非雙方都完全自願的協商,達成一致。

如果對方很注重隱私,而你要以“我是你另一半”的理由逼他坦白所有東西,這是不應該的。

也不該拿“互相信任應該完全坦誠”的說法去肆意窺探對方的隱私,

這與小時候父母以“我們是關心你、害怕你學壞”為由翻看你日記本的行為有什麼差別呢?

在知乎上看到這樣一句話:

以信任之心,不限制對方的自由;

又以珍惜之心,不濫用自己的自由。

因為信任,我尊重你想要的自由;

因為珍惜,不濫用我的自由;

這才是更好的一種狀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