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26日,還有幾天,2019年就結束了。在這裡,特別提醒老闆和會計,一定做好這20件事的檢查,不然可能多繳稅款,甚至會被請到稅局喝茶!
12月31日前,務必做好這20項檢查
一、關注臨界點
測算各實體利潤情況和所得情況,重點關注可能導致稅負巨大波動的臨界點
100萬、300萬
所得,企業應採取較為謹慎的措施應對。
能夠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的企業,如果應納稅所得額處於臨界點區間,可以按照標準和規定進行適當的籌劃,例如:可以將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經費、廣宣費等費用,在標準內用足。
二、檢查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是否滿足
對照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聯絡公司實際情況,進行排查,
重點關注優惠的條件、留存的資料等,提前進行測算和應對。
比如
高新技術企業
,需要測算下收入指標、研發費指標是否符合檔案要求。
比如
研發費加計扣除
,一定要在賬上清楚的列出明細,不要設定賬外表格記錄了。同時為降低風險,可以事先向科技部門申請研發專案的界定。
軟體企業、離岸服務外包、西部大開發等
都有類似的指標要求,我們關賬前需要對此保持高度關注並儘量爭取享受優惠。
三、關注兩類借款情況
1、自然人股東借款
一定本月底前收回
,過完年再借給股東就沒事了,不要想著編理由說成生產經營方面的借款。根據觀察,目前尚未見著稅局在此方面敗訴的案例。
2、公司無償借款
該清的清,該還的還。雖然還了,事實還存在,但至少年末資產負債表上沒有這些往來呀,風險大降。
四、關於發票問題
1、收取供應商的發票
不要想著政策規定在彙算清繳前取得發票就可以,這樣的事多了,風險很大,也記不清。
建議提前擬一個催票通知,由採購或業務部門直接向供應商催票。
但可能出現供應商因你方不能付款所以拒絕及時開票給你方的可能,此時應想好對策。
2、向客戶開出發票
讓市場等業務部門提前預計業務量和發票需求量,財務及時準備增量增版的辦理手續,備好發票,不要出現客戶見票就付款,但你方開不出發票的情況。
另外開出發票後,業務部門要急時跟蹤發票的交接情況,確保客戶已收到發票,且開票內容無誤。
不要出現跨年作廢的情況,
容易影響結算和回款進度。
注意:
500萬的一般納稅人與小規納稅人的臨界點問題,自己把控,超過了就要轉一般納稅人,面臨更嚴格的稅務管控。
五、檢查收入與報表是否一致
關注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增值稅申報表和財務報表的收入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是否有充足的理由。
六、檢查年終獎等是否已計提
個稅申報系統裡的稅前工資是否與賬面上進入成本費用等科目的工資是否一致?
是否已足額計提了過年才發的年終獎和績效獎勵?
七、關注稅負率
稅負率,是稅務局大致掌握每個企業是否正常報稅的利器。在金三時代,不用稅局的人翻查,金三自動就會把偏差較大的企業推送出來。
企業應重點關注兩個維度:
當地同類行業的稅負率和自己同期的稅負率資料。
之前已經專門發文講過稅負率相關問題,在此不再贅述。
八、檢查折舊攤銷是否準確
全面複核,確保折舊、攤銷足夠、充分、準確。
九、關注預提費用、暫估材料等科目
參照上述第四點進行催票。
十、關注借款利息收入
是否取得了發票?
根據28號公告之規定,增值稅專案都應開發票。
十一、檢查是否有欠繳稅款?
如果有明顯應繳稅而未繳的稅款,建議第一時間處理,如果事後出事了,公司沒錢繳稅了,法人和會計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十二、收入的確認
嚴格按照會計準則處理,稅務檢查重點。
附:一圖搞懂收入確認的五步法模型
十三、檢查異常費用
重點關注大額整數類憑證或交易
,檢查的重點科目是
福利費、辦公費、業務接待費、諮詢費和服務費
,這裡面可能有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的問題。
千萬不要出現買發票的事,買發票不如白條。
也不要出現幾百萬的莫須有的諮詢費發票,不要讓稅務局到時問你到底諮詢了什麼,而你無言以對。
十四、檢查印花稅
連租賃的辦公樓、增加的實收資本、股權轉讓等業務涉及的印花稅都不繳就有點過分了,該繳的繳喲,不要跨年了。
十五、檢查營業外收入
不要漏掉
返還個稅手續費增值稅、處置舊固定資產的增值稅
。
十六、貿易出口相關
你收匯了嗎?退稅了嗎?轉內銷了嗎?辦理了免稅申報了嗎?
全面列表排查每張報關單、每一條資料
,確保都得到了妥當的處理。
十七、關注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轉換問題
根據目前政策,
在今年12月31日前,符合條件的一般人可轉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應權衡、抓緊決定
。未來的政策目前不明確。
如何轉換等問題,可見下圖:
十八、關注加計抵減的享受
2020年在確定是否能享受該政策時,將依據2019年的符合加計的主業收入是否達到50%確定,企業需要注意把握住此指標。
關於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的政策詳情,可參照下方導圖瞭解:
十九、關注留抵退稅
今年還有幾天可以申請,早退早安心,為企業帶來正面資金流呀,做好了都可以在公司吹一下牛。
二十、密切關注個稅彙算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已經發布,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4號也對個稅彙算清繳的例外情況進行了說明。
關於個稅彙算大致的思路已經清晰。雖然個稅彙算是員工本人的事,但財務人員到時必然要幫助員工,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必要時,員工也可能會委託公司進行個稅彙算清繳,到時候這個工作還是要落在財務人身上。
同時需要提醒員工,相關專項附加扣除繼續享受事宜,具體內容之前已經發文詳細介紹過了!
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常見涉稅風險
建議對照自查一下!
文末提醒 :
1、貢獻答疑小助理一枚(評論中領小助理)
2、浙江、深圳、四川、山西、內蒙古的同學們,你們的繼續教育小助理包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