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一夫多妻依然盛行,建國廢除這項制度後,那些姨太太都哪去了

建國廢除這項制度後,雖然對人們以後結婚做了明確的規定,卻無法解除多個配偶的歷史遺留問題。為此國家在婚姻法裡做了其他的規定:不強制要求他們離婚的原則,且准許他們自由選擇,女子可以選擇繼續存續婚姻關係或者離婚,國家會支援和保護的選擇權。

民國一夫多妻依然盛行,建國廢除這項制度後,那些姨太太都哪去了

這些民國時期嫁人的姨太太不一定非要立馬離開家門,只要這個男子的妻妾在《婚姻法》頒佈後沒提出離婚要求,他們之間的婚姻關係就可以繼續維持下去,但是這個男子不能再娶其他女子。畢竟當時的女性一直是弱勢群體,《婚姻法》主要功能就是保護女性權益。

只要女方選擇提出離婚,無論是正妻還是姨太太,男方都只能選擇同意。那些姨太太萬萬沒想到,建國廢除一夫多妻後,她們終於體會到將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感覺。可惜的是,她們中很少有人有勇氣選擇離開自己的丈夫,去尋找屬於自己的生活,大部分人還是選擇留在了丈夫家。

民國一夫多妻依然盛行,建國廢除這項制度後,那些姨太太都哪去了

雖說早在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明文規定中國實行一夫一妻制,但大部分的女性沒有條件和能力改變自己的命運。她們中有些人因生活所迫,被迫成為那些權貴的附屬品,;有些人被當時的權貴看上強行抓了回去,成為他的第n房姨太太,對於當時的權貴來說,一夫一妻制度不過是喊喊口號罷了。直到1950年5月1日頒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國才真正徹底廢除了一夫多妻制。

民國一夫多妻依然盛行,建國廢除這項制度後,那些姨太太都哪去了

畢竟在新中國頒佈了第一部婚姻法,裡面第一章第三條中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這是要禁止和取締一切公開的、隱蔽的和變相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男子只能有一個妻子,以後也不能納妾,否則就犯了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