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瞞著女方把共同存的錢給重要的親人看病,女方該分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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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愛情應該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但現實是貧賤夫妻百事哀,往往有限的錢難以同時滿足於親情和愛情。

比如如果親人生病,我們應該付出多大的代價去治療,需不需要顧及另一半的感受?尤其這筆錢還是共同所有時。

近期就有一女性朋友面臨類似問題,發帖詢問,稱自己相戀五年的男朋友瞞著自己把一起掙的錢給了自己的姐姐看病,最終還是因為打算買房時,女方才發現。

女方很糾結要不要分手。

男方瞞著女方把共同存的錢給重要的親人看病,女方該分手嗎

截圖是女友閨蜜的描述

男方瞞著女方把共同存的錢給重要的親人看病,女方該分手嗎

我們先看下網友的看法

有人認為男方這是重情義的表現,畢竟是撫養長的姐姐,說明男方人品好,依據這點就不應該分手。

男方瞞著女方把共同存的錢給重要的親人看病,女方該分手嗎

但是也有人認為不問自取就是偷,既然是一起賺的錢,怎麼可以瞞著女方。這屬於不尊重

男方瞞著女方把共同存的錢給重要的親人看病,女方該分手嗎

重點是一起辛苦攢下來的錢,瞞著女方拿走了

這點註定感情會結束,為什麼這樣說

第一,錢是共同財產,應該得到女方同意

姐姐生病,應該照顧給錢嗎?毋庸置疑,當然應該給錢,尤其看題目中,還本身姐姐承擔了對弟弟當年的撫養。

因此,

作為弟弟.給錢給姐姐,當然是義不容辭的事情

但是這是女方的責任嗎?並不是

尤其一起的錢是共同財產,男方給付的時候是應該徵求女方同意的。

法律上本身男方這種就屬於贈與,他能夠贈與的應該只能是自己的這部分,女方這部分的錢屬於無效贈與,是可以要回來的

男方瞞著女方把共同存的錢給重要的親人看病,女方該分手嗎

第二,不告知直接拿取很傷人

在一起這麼多年,應該對彼此都很瞭解,男方為什麼沒有告知女方,無外乎是認為說了女方不見得同意。

我不會說女方應該還是不應該同意,這是道德綁架,但是這種選擇隱瞞,本身就很傷害人。

因為如果告知,女方其實會同意,不說全部屬於男方部分甚至大部分願意給付,那麼男方的隱瞞就顯得很小人之心。我想女方知道也會很傷心

如果告知,女方的確不會同意,那麼男方這種行為,女方知道後只會更加生氣,那麼分手也是無可挽回的事情

因此,個人認為,這件事本身女方怎麼想,都很難再挽回。因為本身已經產生了隔閡

男方瞞著女方把共同存的錢給重要的親人看病,女方該分手嗎

關乎未來的決定,兩人一定要商量

很多時候其實大家都沒有對錯,只能互相體諒。

比如男方出於親情加恩情,花錢給姐姐看病也談不上錯,最多就是不應該挪用女方的這部分

而女方攢錢買房,錢突然被用沒了,該不該委屈,當然委屈

男方瞞著女方把共同存的錢給重要的親人看病,女方該分手嗎

但是重點在於,這樣的情況下,本來就應該多商量,

如果男方真的在乎女方就應該知道關於未來就必須雙方商量。

這種商量是對感情的基本尊重,而不是完全不商量甚至不告知,這本身就是一種對感情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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