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女人與60歲男人再婚,她提出要16萬給兒子結婚,男人:你不配

52歲女人與60歲男人再婚,她提出要16萬給兒子結婚,男人:你不配

很多人說再婚的很難過得幸福,其實這話並不完全多,過得不幸福,大部分是因為需求太多,而願意付出得太少,把自己切身相關的利益看的太多,不願意去考慮對方的感受。

一開始抱著別有用心進入婚姻,自然在今後的日子裡也不會有幸福感,更不要說能夠把新的婚姻經營好,成功到白頭了。

這不,60歲的程大爺遇到了52歲的王阿姨,相處合適,卻在想要步入婚姻時,因為某些條件,無奈各奔東西。

王阿姨和程大爺的故事

王阿姨和程大爺是相親認識的,兩人都是單身人士,也都有過一段婚姻,只不過一個是喪偶,一個是離異。

程大爺是一個普通的打工者,每個月大概有5500的收入,對於這個年齡來說,也算是可以的。

他的名下還有一套房子,和一些積蓄,比上不足,普通日子確實足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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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兩人見面時,程大爺很體貼地把見面地點,選在了離王阿姨住的地方較近的位置。程大爺想著,自己畢竟是男人,得體貼一些王阿姨,這也是紳士的一種表現,還能獲得好感。

對於吃飯,程大爺也沒有自己做決定,他首先問了王阿姨喜歡吃什麼口味的,還建議式得提出了幾種選擇(火鍋,炒菜,燒烤,自助),他還自己在王阿姨選中吃什麼後選了地方,讓王阿姨從中挑選。

一切得行為都很顧及王阿姨得感受,這也讓王阿姨感覺程大爺很在乎這次相親,很看重自己。

相處過程中,王阿姨瞭解到,程大爺的情況,覺得他挺能照顧人的,條件也不差,覺得可以繼續處處看。

當然,王阿姨也透漏出了自己的意思,她現在住的房子,準備留給兒子住,以後跟程大爺一起生活了,她願意搬到程大爺那邊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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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程大爺心裡沒有其他意見,畢竟兩個人要是結婚了,住一起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住一起才不像是婚姻的正常生活呢。

可是,時間久了,程大爺和王阿姨越相處,越覺得王阿姨的想法自己接受不了,兩個人完全不是一路人。

原來啊,王阿姨之所以想找物件,是因為兒子要結婚了,需要房子,而她自己又不想跟兒媳婦一起住,受兒媳婦的氣,才決定找個人把自己嫁出去。

王阿姨還曾透漏過她再婚的要求,一定要找個有房子的男人,以後跟男人一起住,並且要男人保證,以後哪怕他先走了,也得安排好自己,不能讓兒女趕自己出去。

哪怕將來兩人婚姻出了問題,她也同樣享有居住的權利。對此程大爺雖然有些不太高興,但也決定再看看。

程大爺也提醒過,王阿姨,這樣做不靠譜,可王阿姨說,找個男人不就是給自己依靠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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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讓程大爺接受不了的是,王阿姨簡直是把自己當成取款機,她對程大爺說:“我有個兒子沒結婚,以後結婚的時候,你要出16萬,就當是你給我的彩禮。”

王阿姨還說:“我一個女人,把兒子拉扯這麼多,他就是我的全部,我給不了她完整的家,只能想辦法在他人生大事上,想辦法給些支援。我自己辦不到,只能靠男人,你要和我結婚,那我的兒子就是你得兒子,你出錢出力也是應該的。”

對與王阿姨得這種想法,程大爺覺得特別的離譜,他想不通王阿姨哪來的底氣,要求這麼多。

這讓原本比較喜歡王阿姨,還抱有一絲希望的程大爺徹底得放下了,自己心裡那一絲絲的想法。他認為王阿姨太過於自私,考慮的全是她自己,從來沒有想過為了這些她能給予什麼,我憑什麼按照她想得來。

程大爺直言對王阿姨說:“你的想法很好,可我覺得你不配我為你付出這麼多,雖然我們也認識一段時間了,但我想說的是,不管我們能不能步入婚姻,我都不會那自己十幾萬得積蓄,去給你兒子。”

52歲女人與60歲男人再婚,她提出要16萬給兒子結婚,男人:你不配

“第一,你兒子有手有腳的,結婚的事完全可以自己搞定,如果搞不定,那他拿什麼結婚,啃老嗎?

第二,他不是我的兒子,也和我沒有親情,我有這錢為什麼不給我自己得兒子?

第三,你對我沒感情,你所以得考慮都是在為你自己,太過於自私,這還沒怎麼樣呢,你想的就這麼自私了,以後結婚了也不會變個樣。

最後,程大爺還說,老年人再婚沒有真心,那還不如不要,自己一個人過不好嗎?人到老年,給自己找個拖累,圖什麼?

你是照顧過我,還是跟我有感情,亦或是你贍養了我的父母,照顧過我的兒女?你什麼都沒做過,憑什麼讓男人付出這麼多?人貴有自知之明,提條件前,你要考慮清楚你做了什麼值得讓男人付出得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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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後

很多人找物件都把自己的條件提得高高的,認為是個人都會接受,都願意無條件付出,可是這可能嗎?

在一方對另一方提出條件時,要先想想你做了什麼讓對方心甘情願地,達成你的條件。只有這樣,才能收穫好的結果。

作為再婚,想要再婚老伴幫助兒子這個不過分的,可這要求應該是在彼此有感情的情況下,出於雙方自願,而不是作為再婚的條件。

每個人心裡都有一杆秤,能為對方做到哪裡,一看情分,二看有無條件。如果二者皆沒有,那一切就不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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