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拍婚紗照時鼻子假體脫落,經協調攝影店承擔部分損失

極目新聞記者 李慶

通訊員 梅豔霞 李曼雨

“拍婚紗照本來是一件很高興的事情,可我的遭遇卻高興不起來……”前不久,年輕女子小陽在家人的陪伴下,來到武昌漢街警民聯調中心,找到工作人員訴說自己的遭遇:她在某攝影工作室拍攝婚紗照過程中,因攝影助理疏忽,導致鼻子假體脫落,但是該攝影工作室卻不願意對其進行相應賠償,她希望尋求調解幫助。

武昌區水果湖街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漢街派出所民警、所值班律師、駐派出所調解室調解同開展聯調。小陽稱,自己準備結婚,8月中旬高高興興地到武昌一家攝影工作室拍攝婚紗照,可期間發生的事情,讓她高興不起來。

小陽告訴調解員,在拍攝過程中,攝影助理幫她整理婚紗,結果不慎碰到她的鼻子,當時就感到一陣鑽心的痛,這時她才注意到,自己鼻子內的假體脫落了。

“當時我疼痛難忍,拍攝只能中斷。”小陽說,自己只好到醫院治療。一想到此事可能會影響自己的婚期,她就更加難受,於是要求攝影工作室向她賠禮道歉,同時進行賠償。

調解員請來攝影工作室代表,對方認為,小陽的鼻子假體可能本身就沒有做好,才導致在拍照時脫落,攝影工作室確實有一定的責任,但小陽提出要求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這不太合理。

考慮到小陽情緒激動,工作人員採取“背對背”的調解模式。

“你的確是在拍攝婚紗照期間受到傷害,攝影工作室的賠償責任不可逃避。但你在拍照之前,並沒有告知鼻子假體的情況。”見小陽默不作聲,調解員又反覆溝通,建議小陽降低賠償要求,儘快化解矛盾。

同時,值班律師和民警也與攝影工作室代表進行積極溝通,在民警和律師的勸說下,攝影工作室也意識到工作人員的確存在疏忽,且導致小陽鼻子假體脫落和婚期可能延後的後果,給對方造成困擾,願意在原來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賠償金額。

10月22日,經過耐心溝通協調,雙方當事人都認同了調解方案,並同意麵對面坐下協商解決。調解員綜合考慮雙方的具體情況,認為損害後果應根據過錯比例分擔,雙方一致同意,攝影工作室承擔大部分損害賠償責任,小陽自擔部分,雙方當場簽訂調解協議並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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